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七十多歲的老父親與親屬多次到集賢公安局找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公安局副局長耿振東和國保大隊長吳華要人。他們都用抄家時,家裏有抄走的大法書、資料為藉口不放人。耿振東說收的資料就是所謂的「證據」。多次找他,都推托,家屬只好找公安局大局長黃英寶。家屬第一次去,黃英寶說:我能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回去等著吧。幾天後家屬第二次去公安局,收發室人說:黃英寶去哈市開會了。家屬第三次去收發室,有個人說我給辦(此人不知道姓名,不知道是幹甚麼的),讓家屬把電話留下,說辦完給你打電話。家屬第四次去,被阻止上樓,給黃英寶打電話,黃英寶說上報市裏聽市裏處理。
8月29日,集賢縣前進派出所兩名警察到齊家找家人簽字,一張判書上沒有時間、年限,只有他們定的所謂的證據,問兩名警察叫甚麼名,沒說,只有判書下邊張小東的名。9月1日家人到集賢看守所看望齊紅玉,才知道齊紅玉已於8月31日被劫持到哈爾濱女子勞教所。
齊紅玉,49歲,集賢縣集賢鎮山東屯村民,修煉法輪功前,因遭遇不幸婚姻,家庭破碎,身體每況愈下。1997年喜得法輪大法,齊紅玉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身體健康了,心情開朗了,對生命有了新生喜悅。因是單親,齊紅玉領著女兒相依為命,四處奔波,打工為生。
2008年6月份,齊紅玉在家鄉山東屯附近村屯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舉報,非法抓捕,當時女兒正要結婚。她卻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哈爾濱戒毒所遭受迫害,回來後女兒已結婚買了房子,她從此有了著落。女兒生小孩坐月子六天,她又被前來看小孩的前夫舉報。非法判刑一年。
善惡有報是天理,無論誰只要他做了惡。都將會受到懲罰和審判。歷史會作出公正的判決。希望正在做惡者懸崖勒馬,為自己、為家人留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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