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利用手中權力,以「中共」之名義,操控其非法設立的機構「610」,凌駕於法律和政府之上,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對法輪功與上億修煉者進行瘋狂的無理迫害,犯下了「誹謗罪」、「非法搜查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等等。
下面是張繼濤陳述他的遭遇:
我家住河南省淮陽縣朱集鄉前張莊,一九九六年十月有緣修煉法輪大法!得法之前,我在外地做工,患有嚴重的抑鬱症,整日不知所終,心理壓力很大,對自己的人生路看不到希望,常有自殺的念頭升起。一九九六年十月,我從外地做工回家,看到村裏有宣傳法輪功的條幅,並有人教功。我就去了解情況,並向他們借了一本大法書《轉法輪》來看,沒想到越看越想看,對書上的法理感到很神奇,不想放手。等到把書連續看完,我感覺到一下子心清氣爽,精神一下子好了起來,那個抑鬱症也好了,心情變的開朗了。修煉大法之後,我原來思想中出現的那個要自殺的念頭也消失了,從此走上了修煉法輪大法的大道!
就在我得到身心健康,感覺一切都美好的時候,喪心病狂的惡魔江澤民發動了一場滅絕人性的邪惡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漢奸出身的江澤民,操控「610」,挑動一場對教人修心向善、提升道德、健康身體的法輪大法和上億大法修煉者的瘋狂迫害!當時的電視台、電台、報紙等「媒體」天天都在造謠誹謗法輪功,一時間像天塌了一樣。我和其他修煉法輪功的人一樣,對「政府」這樣的做法非常不理解,想不明白,就覺的這麼好的功法「政府」不讓人學煉,這到底是怎麼了?
法輪功教人向善,提升了多少人的道德水準,治好了多少人的身體疾病,讓多少人都看到了生命的希望!這麼好的法輪功為甚麼不讓人學,不讓人煉呢?法輪功對人們身心健康的真實功效,不是江澤民操控的流氓「媒體」造謠誹謗的那樣說不好就不好的。那是億萬法輪功修煉者的真實親身實踐,是流氓集團的造謠「報導」抹殺不了的。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前,各地報紙和電視台等「媒體」中都有對法輪大法和李洪志師父的真實報導,這些都是有據可查的!
可是江澤民出於對法輪功的妒嫉而挑動的這場迫害,對這些事實都不看了,完全喪失人性的極力造謠、污衊誹謗法輪大法和李洪志師父!我和廣大的法輪功修煉者一樣,都是法輪功修煉的親身受益者,是親身經歷、自己眼見為實的。看到「中共」電視、報紙天天在對法輪功和李洪志師父進行造謠污衊和誹謗,開始的一段時間裏,我甚麼也沒做,只是對身邊一起工作的朋友講了真相。當時覺的可能是政府對我們不太了解,過一段時間就會好起來。然而我想錯了!江澤民操控邪惡機構「610」根本就沒有停止迫害的一點行動,反而是變本加厲,甚至策劃、導演了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震驚世界的北京「天安門自焚」騙局,煽動社會仇恨,加重對法輪功的迫害。
我認為不能再這樣任由江澤民操控的「政治流氓集權」繼續迫害法輪功了,於是在二零零一年一月隻身去了北京上訪,要為法輪功和李洪志師父討公道!我在天安門廣場打起了停止迫害法輪功和恢復法輪功合法修煉環境的條幅,但很快就被廣場上的武警和公安撲倒。
隨後,我被綁架到密雲看守所。一同被綁架迫害的還有其他很多大法弟子。在看守所裏,我被要求報出姓名、地址等,遭到我的抵制,拒絕回答他們的問題。他們對我進行體罰,用繩子綁住我的二個大拇指,在頭上蒙上一件衣服,然後把我的頭使勁往地上摁,但又不讓蹲下,腰被彎曲成一百八十度的姿勢保持著,以至造成腰傷。後來他們見達不到目的,就把我拉到看守所門外的空地上,扒的只剩下內褲頭,扔在雪地裏凍,並威脅再不說就扔到山裏去!這哪裏是警察應該做的事?這都是被江澤民權力誘惑、欺騙,指使幹的。他們也是被矇蔽的,也是不了解法輪功真相的,也是可憐的,所以他們才敢幹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事。但我還是甚麼也沒說。他們見達不到目的,就把我們扔在看守所裏,也不管我們也不放人,就這麼關著。後來我們集體絕食,在奄奄一息快不行的時候,才把我們拉到外面放了。
回到家鄉,看到造謠宣傳的「天安門自焚」偽案,許多被矇蔽的民眾對我們煉法輪功的人很仇恨,因為他們被江澤民一夥編造的邪惡謊言欺騙了。我就耐心的去向他們講清真相。
二零零一年四月,我們在項城市做了一個資料點,負責印刷真相資料去散發。不幸的是六個月後資料點被項城警察發現,在二零零一年十月被查抄。我和另外幾名大法弟子被綁架到了項城市公安局,被他們戴上頭罩一頓拳打腳踢。二天後,我們被綁架至市裏一個賓館裏面進行迫害。我們被分開非法拘禁在各個房間裏,雙手被手銬鎖在暖氣片上。他們三個人一組,對我們拳打腳踢,逼問我們都幹了甚麼,不准我們睡覺,給我們灌鹽水、電擊、棒打等等,只要能用來迫害的手段他們都用上了。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五日,我們又被綁架到項城市看守所,在裏面被非法拘禁了二年五個月。在被非法拘禁期間,受江澤民迫害工具「610」非法機構的操縱指使,項城市檢察院對我們提出了「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非法公訴,而項城市法院也「走過場」以這個莫須有的「罪名」對我們幾名大法弟子判刑十五年,並於二零零四年二月被綁架至新窯市監獄迫害。
在新窯監獄,我們被非法拘禁在「新人管教組」迫害,不能隨便走動,不能隨便去廁所,不能隨便說話,做甚麼事都被惡警安排的「包夾」黑手跟蹤、監視。惡警對我進行恐嚇、威脅,強逼我寫所謂的「轉化書」。我說這是對我們信仰自由的迫害,惡警卻說「國家不讓練就不能練」,不承認對我們的迫害。在「轉化」不成之後,他們便更加嚴厲的加強對我的監控。我碰到一名法輪功學員,與他說了一句話:「不能『轉化』啊!」就被監控的報告了上去。晚飯後,惡警指使「包夾」罪犯騙我到儲物室,幾個刑事罪犯對我一邊威脅一邊拳打腳踢的毆打,恐嚇我不准亂說話。
在監獄裏,我被強制「洗腦」迫害過程中,受盡侮辱,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二零一一年十月終於走出監獄,回到家中!
從被綁架迫害到走出黑窩「監獄」,前後經歷了十年的牢獄之災。這期間,我的妻子、孩子、父母和親友,無不跟著擔驚受怕,遭受迫害。小孩的整個成長過程都留下了陰影,到現在還不愛說話。這一切迫害,都緣於惡魔江澤民妒嫉變態的心理,一意孤行,在和平時期的中國利用權力肆意踐踏人權、信仰、自由、正義、良知和法制,殘酷迫害以修煉「真、善、忍」為標準的善良中國民眾,與人民為敵,並且扭曲了國家的法制,使本該懲惡揚善的法制體系反而成了邪惡迫害善良、助紂為虐的工具,致使當今的中國社會世風日下,諸惡盛行。
在此,我要控告江澤民!控告這個惡魔利用竊取的權力,把國家當作私家整人工具,殘酷迫害大法修煉者,侵害全社會,犯下了血債累累的「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誹謗罪」、「栽贓陷害罪」、「非法搜查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瀆職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等,提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給予立案審理,把這個惡魔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