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6歲的李自然原是湖南省岳陽市岳陽樓區四化建公司職工,他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江澤民集團迫害,他曾於2003年被劫持到平江縣看守所、岳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58天,期間遭到嚴刑逼供、暴力毆打、強制灌食等多種嚴酷迫害。2005年他被非法判刑四年,先後在湖南省津市監獄、湖南省網嶺監獄遭關押迫害,被毆打折磨。
以下是李自然自述遭迫害事實:
一、2000年7月,為了見證大法的清白,我於7月15日毅然進京和平請願,被岳陽市公安局綁架到岳陽市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37天。單位由此對我留廠察看兩年,並停發工資和獎金,每個月只補給180元的生活費。岳陽市「610」還毫無理由要我承擔其到北京接我時旅遊和吃喝玩樂的費用7000多元。
二、2001年1月,在以被控告人江澤民為首的犯罪集團策劃、炮製「天安門自焚」偽案,利用新聞媒體大肆渲染煽動法輪功仇恨之際,岳陽市「610」及單位在未經本人同意的情況下私自篡改我寫給編輯部的信件,並刊登在2月份的《湖南工人報》和《湖南化工報》。文中謊稱我本人「病入膏肓,骨瘦如柴」,單位領導對我關懷無微不至等等,還增加了許多污衊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言論。這給法輪大法及我個人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損害了我的名譽,也矇騙和毒害了很多不知情的三湘民眾,嚴重地踐踏了群眾的知情權。
三、2003年5月4日,我因對外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遭到平江縣向家鎮派出所綁架,並於5月5日和8日先後被轉移到平江縣看守所、岳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58天。期間他遭到嚴刑逼供、暴力毆打、強制灌食等多種嚴酷迫害,給我身心帶來嚴重傷害,具體如下:
1)被綁架當晚,向家派出所幹警用鐵銬子將我緊緊地銬在一張椅子上對我嚴刑逼供,一所領導猛抽我耳光,用拳頭猛擊我胸部和胳膊,並揚言要整死我。
2)次日,平江縣國安大隊來向家派出所,其中一國安人員用拳頭猛打我胸部和麵部,打得我東倒西歪。下午,將我劫持到縣國安大隊,一國安人員猛抽我的耳光,並用腳朝我胸部猛踢猛踹,對我嚴刑逼供。五點左右他們將我綁架到平江縣看守所,一中年幹警猛抽我耳光,用拳頭猛打我胸部,最後一腳將我踢翻在地,用穿著皮鞋的腳用盡氣力在我胸口和腹部猛踹猛蹬。剛進看守所,我又被五、六個犯人毆打。當晚,幹警陸再興指使犯人頭目李再生用腳踩著胸口,將我貼在牆壁上,然後又用拖鞋猛抽我的臉,全監房裏的人都發出嘖嘖的驚呼聲,事後他們說從來沒有見過這樣恐怖的場景。第二天清晨,獄警陸再興指使十幾名犯人對我澆冷水,由於接連地往頭上澆,我很難喘過氣來,幾乎窒息過去時,危難之中,我高呼「法輪大法好」!才將他們震住。種種摧殘很難用語言來講述。
3)5月8日,我被劫持到岳陽縣國安大隊,期間幹警鄒××(二十八九歲)、李小毛對我暴力毆打,副大隊長郭盛祥甚至將我打翻在地,對我刑訊逼供。9日晚,我被綁架到岳陽縣看守所,在幹警的指使下,監房裏面的二十幾號人對我長時間輪流毆打。打完之後,犯人頭目劉岳華、胡曲橋、李石虎等仍不罷手,他們用腳猛踹猛蹬我胸部,用拳頭狠擊。為了不讓我出聲叫喊,他們將我包在被子裏頭,並用腳在上面肆無忌憚猛跺猛踩。隨後我被強迫面壁,犯人胡曲橋用拳頭猛打我胸部、頭部和太陽穴,用手掐我的喉嚨,當時我真覺得喉嚨都被擰碎了,以至好久都很難發出聲音來。
酷刑演示:野蠻毆打 |
犯人連續輪流6個多小時以上的毆打迫害,使我完全失去了知覺,眼睛睜開看不到任何東西,甚麼聲音也聽不見了,意識模糊不清,幾近昏厥。在樓上值班警察看到我快不行了,不想鬧出人命。趕緊對犯人說不要再對我迫害了。當天晚上,管教易四來一直在樓上值班,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由於我在裏面講真相和抵制他們的迫害,一天,我在監房走廊上被獄警陳永堅(副所長)在背後偷襲重拳將我打翻在地,接著又用腳在我身上猛踩一腳,我剛爬起來,又重重一腳將我踢翻在地,口裏還說:「打死你!」。
提審時,國安鄒××和李小毛用拳頭對我的胸部和臉部毆打。當時我是光著腳沒穿鞋的,鄒××用皮鞋在我腳背上猛踹猛跺,對我刑訊逼供。緊接著,鄒××又將煙猛吸幾口,用滾燙的煙火不停地燙我的臉。為了抵制國安和看守所的暴力迫害,我絕食絕水30多天反迫害。獄警對我強行灌食,每次都是將我一腳踹倒在地,然後三、四個人強行按倒在地往下猛插胃管,好幾次胃管抽出來的時候,鼻孔裏流出來的都是血。我被強行插胃管灌食20多次。
有一次,獄醫謝澤華(副所長)給女監房另一同修暴力灌食,我站出來義正辭嚴制止,獄醫謝澤華指使犯人用拖鞋在我臉上不停地來回猛抽猛打,我被打得鼻青臉腫。關押期間,我被他們迫害得身體從原來的105斤驟減到68斤,身體行動非常困難,生活不能自理,整個身體變了形,很多人都認不出我來。公安局通知單位來接人,說我已快不行了………單位負責人周水柏,「610」張振宇、許貴平不願意來接。我又被延誤了一天。最後,是我母親從鄉下趕來將我領回,此次被非法關押58天。
4)2003年9月9日,岳陽縣公安局國安大隊又上門來迫害,當時他們找我單位詢問有關情況,負責人張振宇、許貴平及公司副經理都說我還在煉功,並謊稱我身體已經基本恢復。於是,我又被他們劫持到岳陽縣看守所,我絕食絕水9天抵制迫害。見我身體確實沒有恢復,整個人還只有70斤。9天之後,只好又將我放回。回來幾個星期之後,岳陽縣法院派單位「610」通知我,要我參加所謂的開庭審判,我被迫放棄單位,從此流離失所。
5)2004年4月,我被長沙市天心區學院街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一天一晚。同年8月19日,我和另外兩位同修被天心區警察綁架。在天心區派出所,我跟民警和「610」大姐講真相,被派出所民警打耳光。當日被綁架到長沙市第一看守所。
在長沙市第一看守所獄警指使八個犯人對我灌食,用刷廁所的拖把不停地往我喉嚨裏捅,喉嚨被捅得鮮血直流。有一次灌食,看守所幹警竟在牛奶液體裏面下了毒藥。第二天,我就感到神智不清,對我的中樞神經有破壞,很多話都被說錯了。後來,我義正辭嚴指責他們這樣做是有歷史記載的,會承擔一切後果的。他們才停止了這種罪惡的迫害。關押期間,我被暴力灌食十次,都是七、八個犯人同時對我發難,人被折磨得傷痕累累,弱不禁風。生命垂危之際,得到有良知警察的關注和幫助,如實地向上面反映了這個情況,幾天之後要我母親來將我接回。那次被非法關押16天。
6)2005年3月,單位「610」惡徒張振宇、許貴平,說我在哪裏發了真相資料和掛橫幅,其實那段時間我父親剛離世,我一直守候在母親身邊。3月初的一個晚上,惡徒許貴平夥同岳陽縣檢察院和「610」人員闖進我住的四化建閥門廠單位宿舍,我急忙避開往樓下跑。岳陽縣司法機關的人員本來就不願意再迫害我,這次綁架事件完全是單位「610」許貴平、張振宇一手策劃的。他們快追趕上我的時候,只有惡徒許貴平一人下車來追,由於我身體還沒有恢復,跑不動。我被惡徒許貴平綁架進警車。
我被三次綁架到岳陽縣看守所。為了抵制迫害,我絕食絕水29天反迫害,前後被獄警插胃管灌食10餘次。我絕食絕水到28天的時候,身體非常虛弱,法院強行將我劫持參加開庭。第二次非法開庭的時候,四化建單位「610」許貴平和張振宇見第一次開庭沒有甚麼結果,專門寫信給法院,作為法院開庭時誣告、陷害我的所謂證詞,信中公開誣蔑和誹謗大法師父,並誣陷我們這些煉功的人。我當場辯護說:信仰無罪,要求立即無罪釋放。遭到法警的拳打腳踢。最後,法院還是冤判我四年有期徒刑。
7)2005年6月上旬我被劫持到湖南省津市監獄入監大隊。為了喚醒世人的良知與善念,剛下警車,我一路高歌唱到獄警辦公室,六個犯人蜂擁而上,一起對我發難,耳光、拳腳一併齊下將我打翻在地。在入監隊一個多月的時間,由於我講真相和沒有符合他們的要求,曾被犯人毆打7次,獄警也對我大打出手。一天,我被叫到獄警魯股長辦公室,因我沒符合要求,他突然站起來朝我胸部一腳踢我,我當時是坐在小凳子上的,被突如其來的一腳踢得仰翻在地,砰的一聲後腦勺重重地碰到了地上,在旁的夾控犯都嚇呆了,獄警魯股長趕緊逃離了現場。
8)遭津市監獄迫害後,又將我劫持到湖南省郴州監獄迫害。剛進監獄,獄警武新潮和教育科彭科長逼我下蹲。這本身就是對公民人格尊嚴的侮辱。我不配合,獄警武新潮用鐵銬子將我雙手反銬,並用力向後猛擰,逼迫我彎腰。然後用腳朝我小腿上猛踢猛撞,強迫我下蹲。那裏非法關押著8名大法弟子,不允許我們互相之間說話,上廁所都是被夾控犯跟著,睡覺的房間四角、走廊上、車間裏、廁所裏都裝有監控器,非法監視我們的一舉一動。黑板上、牆壁上都是誣蔑大法的口號和標語,我們趁機會擦掉,獄警又將其補上。每天都要看誹謗大法的錄像,看完要我們寫所謂的認識,我們都一一揭露電視裏面的造謠宣傳。為了達到逐步轉化的目的,獄警劉昂指使犯人對我罰站,我稍微一點沒有站好,夾控犯就用竹鞭打我。進獄警辦公室不下蹲,獄警就不允許我上廁所,因此我小便都解在褲子裏。那次被強行體罰9個多小時。
2005年11月,夾控犯毫無理由對同修毆打,我出來制止。我卻遭到了夾控犯對我的毆打,獄警進來看到這一切卻不理睬。我高呼「法輪大法好」!五、六個犯人蜂擁而上將我拖到警察辦公室,獄警武新潮朝我臉上猛地一拳砸來,接著,獄警武新潮大聲吆喝逼迫我下蹲,我沒有配合。武新潮用鐵銬子將我雙手反銬,並使盡力氣將我雙手往後猛扭、猛擰,一直扭到後腦勺上方,雙手差點被折斷。再指使五個犯人用腳朝我腿上猛踢猛跺,將我打跪在地,又指使犯人將我的頭強行按下,然後低著頭接受他的法西斯式的訓斥。
2006年上半年,家中母親來探望我,獄方不允許接見,原因是幹警要我答應不允許說出在獄中被迫害的情況,我跟獄警說:「我不會無中生有,我會如實地向家人反映我在裏面的情況,這是我的權利。」獄警不從。我母親只好找監獄領導評理,幾經周折,才勉強允許我們短短的二、三分鐘會見。
2007年3月份,獄警武新潮當著大家的面毆打了一位60多歲的老年同修,我出來規勸和制止,遭到夾控犯的毆打,面對無辜的迫害,我高呼「法輪大法好」!七、八個犯人蜂擁而上,一齊向我發難,拳打腳踢將我打翻在地。我剛站起來,獄警武新潮又趕上來打我兩個耳光,並用鐵銬子將我銬到辦公室。接著,獄警黃水清趕上來用重拳將我打翻在地,過了一會兒我才爬起來,然後又用皮鞋在我腳背上猛踹猛跺………後來,我被強行銬在窗戶上,從早晨6點半體罰到晚上的11點半,持續一星期的迫害。當吊銬到第五天晚上的時候,獄警武新潮指使犯人將鐵銬子縮到最小限度,僅將我雙腳尖沾一點地、吊起來迫害。我被強行迫害3個多小時,那種痛苦很難用語言來講述。當天晚上11點半犯人給我鬆銬的時候,由於銬得太緊,鐵銬子幾乎被嵌到肉裏面去了,兩個犯人十幾分鐘才將鐵銬子解開。
9)2007年4月份,由於郴州監獄迫害大法弟子的黑幕被曝光,宣布解體。4月12日我被劫持到湖南省網嶺監獄繼續關押迫害:
進去後的幾天,教育科幹警巫××和中隊管教龍衛紅找我談話,在談話過程中逼迫我下蹲,這本身就是對公民的侮辱,我沒有配合。教育科巫××指使獄警龍衛紅打我耳光,接著又指使犯人強行將我按下蹲在地上。
2007年11月,為了抵制不能煉功及監獄的奴工(此等勞動是沒有任何勞動報酬的,每個月休息一天),我開始絕食絕水反迫害,絕食到第四天之後,中隊獄警戴管教吆喝犯人對我強行灌食。獄警戴管教先將我一腳踢倒在地,然後幾個犯人一起上來將我按在地上,有的還捏住我的鼻子不讓我出氣,然後用硬塑料筒撬開我的嘴巴往下捅,我不願意下咽,他們就用硬塑料筒不停地往喉嚨裏來回猛捅;下次灌食獄警採取了插胃管灌食,當時是獄醫彭祖林負責對我灌食,他為了整我,胃管本來已經插到位了,還不顧一切地使勁將胃管往下猛插。口中還不停地說:「看你還敢不敢絕食,我要將胃管插到你腸子裏去。」我的胃被插傷。
2008年2月,我吃不下飯食,每天只能吃一點麵粉糊,喝一點牛奶,生活很難自理。後來監獄既不同意我保外就醫又不提供我流食,母親只好千里迢迢寄、送食物。
2008年12月26日,是我4年冤獄期滿日。釋放當天,我阻止教育科幹警巫××對我的非法搜身,遭到巫××的毆打。
回來以後,我的工作在本人不知道的情況下,早已經被單位非法強行開除。
10)2012年11月,正是中共十八大召開的時期。岳陽市國安、派出所和「610」連夜趕到我的老家三墩鄉親屬家騷擾,並給我的親屬施壓。後得知我在縣城,又跑到我住處來騷擾,並給我母親施壓,非要見到我本人不可,還說要照我的相入檔案。守候三、四天不走,給我的家屬留下了陰影,也帶來了諸多的不便。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0/27/153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