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蘭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姜繼民指使呼蘭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常江海、陳兆林、王可達、徐漢斌、顏庭輝等迫害李建國。遭受九個多月的殘酷折磨後,李建國被非法判刑十二年,於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五日送進呼蘭監獄繼續迫害,當時李建國才三十八歲。
下面是十二年中李建國遭到的殘酷迫害:
一、在呼蘭看守所遭受毒打、推、掰、撅、開飛機等酷刑折磨
中共酷刑示意圖:「開飛機」 |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李建國被非法關押在呼蘭區看守所,被超強度奴役勞動糊火柴盒給看守所賺錢,每天從早上六點一直幹到晚上十一點,別人睡覺了,李建國被強迫值兩個小時夜班。獄警唆使犯人柳河臣、宮秋雨等毒打李建國,兩個犯人按住他的胳膊,兩個犯人按住他的腿、腳,一個犯人在他的前胸上踩、蹦,同時還用推、掰、撅、開飛機等酷刑折磨他,犯人揪住他的頭髮往牆上撞。他的身上到處是傷,胸部疼的不敢直腰,呼蘭看守所還縱容犯人逼他向家裏要錢,不讓吃飽飯、不讓睡覺的方式進行折磨。每天三頓都是很稀的、能數出飯粒兒的大碴粥。
酷刑演示:毒打 |
當時呼蘭區看守所所長是趙連貴,自稱「我就是這裏的皇帝」,此人折磨人的手段極其殘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絕食反迫害,趙連貴喪失人性的加進大量的鹽給法輪功學員野蠻灌食進行摧殘。其中五十四歲的張學文被趙連貴、王玉夥同王建新等人強行灌食迫害,張學文被銬在鐵椅子上,多人按著強行撬開嘴插管灌食玉米麵糊和濃鹽水等。張學文的假牙和原有的剩牙全部被撬得脫落。灌完食後將張學文銬上雙手扔到水泥地上。張學文被迫害得奄奄一息,骨瘦如柴。可趙連貴既不讓家人與他見面,也不讓他到醫院治療,每天只是躺在看守所的木板上無人過問。沒有經過任何正常法律程序,在呼蘭區看守所宣布判張學文五年徒刑。二零零三年八月初在呼蘭監獄拒收的情況下,硬是把生命垂危的張學文抬到呼蘭監獄繼續迫害,幾天後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七日張文學在呼蘭監獄含冤離世。
善惡有報,沒過幾天趙連貴就遭到惡報被判刑五年入獄;隨後妻子惡報身亡(妻子在看守所裏高價賣貨給犯人,並且在看守所還燒毀過大法書籍);趙連貴夫婦的惡行殃及其女兒離婚、精神失常。
二、在呼蘭監獄集訓隊三個月的摧殘
1、體罰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五日李建國被劫持到呼蘭監獄,剛到那裏就逼迫他背報告詞,體罰他站三天三夜。
2、限制上廁所折磨
監獄限制上廁所的次數,五個多小時才讓上廁所,上廁所時監獄讓犯人看著,數六十個數就必須站起來,(大便根本就上不完,有時小便時間都不夠用)即使上不完,還沒站起來就會被強行拖出,每次大便只給十公分大小的一小塊紙。
3、逼迫人超強度勞動,有的被逼上吊
開始時被強迫剝大蒜皮兒,兩人十分鐘必須剝一盆,剝不完監獄就唆使犯人用小白龍管子裏面灌上沙子打腦袋。一次李建國幹得慢了,犯人何岩打他的時候,他用手一搪,手竟然劃了一個大口子,頭也被打破了。每天下午六點雖然收工了,但獄警還強迫大家把大蒜拿到監舍繼續剝到十一點半。現在集訓隊強迫編墊子超過人的承受力,編不完獄警就指使犯人用繩子編的鞭子抽打,有個犯人實在承受不住被逼的上吊了。之後集訓隊在收工時,怕有人承受不住用衣服上吊,就不允許犯人穿衣服(都光著身子,只穿內褲)。
4、剝奪睡眠消磨人的意志
幹活幹到半夜十一點半,然後強制背58條監規,背到半夜一點半才讓休息,早上五點起床,每天都是這樣,精神都快崩潰了。一次,獄警裴曉東講課,李建國睏的實在受不了,睡著了,六號屋的獄警尤仲明對他拳打腳踢,拿起一米多長、十五公分寬的板凳暴打他。雖然遭到這一番毒打,可他的大腦還是沒有清醒,仍然處於迷糊的狀態,因為他實在是太睏了,之後又用開飛機的酷刑折磨他。
5、不讓吃飽飯
當時監獄每天吃的是粘牙的黑饅頭,鹽水煮白菜,可就是這樣的飯也不讓吃飽。開飯時所有被關押的人兩臂持平圍著餐桌站好,拿起饅頭剛咬兩口,犯人的頭兒就喊:起立,這時就必須得忍受著飢餓,回到車間繼續強迫幹活。
6、變換各種招數折磨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白天不幹活時,讓所有被關押的人到操場上暴曬,一動不能動。當時是三伏天、零上三十多度,熱的讓人難以承受。一次,李建國摸了一下臉,獄警就用蹲刑折磨他,一條腿半跪,另一條腿半蹲,一動不能動的蹲了四十五分鐘。他頭暈目眩,渾身無力,腿疼的不敢走路。一次獄警逼迫木蘭縣六十多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安彥榮寫違背良心、污衊大法的話,安彥榮說他不識字,半夜時獄警夥同犯人用被子把他蒙住毒打(怕毒打聲被人聽見)。
7、人格的羞辱使人失去尊嚴
七個人擠睡在兩張單人床上,隊裏的三百多人,都被限制洗漱、洗衣服。李建國從七月二十五日到十一月二十一日,將近三個月,期間只被允許洗了三回臉。李建國一直被迫坐在冰涼潮濕的地磚上幹活,大便時只給一小塊紙根本擦不淨。長時間不讓洗衣服,不讓洗澡,所有被子都發霉發臭,床鋪上、地上到處都爬滿了蝨子,大多數犯人身上都長了疥瘡。獄警讓三百多犯人每人抓兩個蝨子放到玻璃瓶子裏,逼迫「不聽話」的犯人吃。
三、在五監區熬過十一個春秋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李建國被轉到了五監區。剛到的第一天被非法搜身,然後被關到犯人裝行李的小屋子裏,逼他坐「掌上板凳」(像手掌那麼大的特製小凳子,是專門用於折磨人的一種特製刑具)進行折磨、毆打。每天從早上坐到晚上九點多,一坐就是兩個來月。不允許他與任何人接觸、說話。那時王斌是隊裏的中隊長,他心狠手辣折磨、迫害善良的修煉人。
王斌指使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孫紹民和路蘭方。讓孫紹民坐掌上板凳,七個犯人輪流日夜看著、不讓睡覺,只要一閤眼就扒拉他。還被強迫坐老虎凳、被往鼻子裏灌辣椒水、用塑料袋套腦袋、殘忍的推、掰、撅等多種方式沒日沒夜的折磨,逼迫他寫「三書」。六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路蘭方被扒光衣服、「開飛機」等酷刑折磨。
現被非法關押在六監區的肖志剛,二零一三年在集訓隊時,被獄警吊在兩張床中間毆打;被非法關押在九監區的張文龍,被迫害的已經精神恍惚、不認識人。
李建國在黑暗的人間地獄裏苦苦的煎熬了漫長的十一個春秋,終於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回到家中。
四、監獄在生活上的迫害
1、伙食極差
每天都是鹽水煮白菜、蘿蔔,沒有油,沒有任何味道。一週偶爾有兩頓改善,一週二十一頓飯只有兩頓能吃的,其它十九頓都是難以下咽的鹽水湯。監獄每年說殺了多少豬,可是菜裏很少看到肉,很多犯人在車間裏看到整車的豬被拉走。
沒有吃飯的地方,每天只能把飯打到車間,車間裏都在做服裝灰塵特別大,每天吸入大量的粉塵,吃飯時又吃進大量灰塵,很多人都患有肺結核。
2、高昂的物價,榨取犯人錢財
監獄裏每天提供的都是鹽水煮菜葉,實在難以下咽,吃一段時間就會胃酸、噁心,為了活命被關人員不得不買那裏的高價食品。監獄裏的物品比外面正常價格超過很多倍,這裏列舉部份常用物品價格:獄警賣軍工酒,五十元一袋,過年時達到一百至一百五十元;尖椒一元錢一個;黃瓜三元一根;乾豆腐一元錢一張;雞蛋兩元一個;白麵十元一斤;掛麵八到十元一紮;五花豬肉二十五元一斤;肘子五十五元一個。家屬接見合餐兩百二十二元一頓飯,其中包括:餃子十個左右;一條魚半斤左右;紅腸十片左右;白菜木耳半碗左右;鴨肉十塊左右。
3、衛生條件極差
五監區夏天洗漱水總是供不上,三樓、四樓根本就上不去水,這種情況持續五、六年了,現在仍然沒有解決。被關在五監區的人今年一年之中只洗了兩次澡,被關押的人每月還被強行扣兩元洗澡費。
4、小號環境更糟糕
所謂「不聽話」的法輪功學員經常被關到小號和嚴管隊迫害,強迫穿無數個人穿過的破衣服,又髒又臭帶有病菌;每天只給兩個像大紐扣一般大小的饅頭;喝的水是便器裏的水。
5、作秀迷惑視聽
一次,獄警把犯人家屬帶到衛生科小飯廳,桌上擺了好幾道菜,還有米飯,說是犯人的伙食,實際上監區裏犯人吃的仍然是鹽水煮白菜和饅頭。
監獄裏對人性的摧殘達到極致,人人都在遭受折磨,意志薄弱一點的就會精神崩潰。然而那些酷愛折磨人的獄警卻對外把這裏描繪成幸福的家園,說監獄的生活豐富多彩。當電視台採訪時,連自己名字都不會寫的犯人梁海濤竟被杜撰成:監獄把他教的會畫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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