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法輪功前,趙錄是村裏有名的不好惹的人。抽煙、喝酒、打麻將樣樣不落。他修煉法輪功,是因為他從父母身上看到大法的神奇與超常。
原來,他父親高血壓,不敢騎自行車,有時頭暈目眩,走路靠著牆走。他母親從小就是大藥罐子,氣管炎、肺心病,從他記事起就沒見母親下地幹過活。長大成人後,母親也沒給他們兄弟姐妹看過孩子。因他身體不好,家裏中西藥沒斷過,花錢受罪,自不必說。兩位老人通過煉法輪功,身體都好了,一粒藥也不用吃了。後來中共迫害法輪功,父母害怕不敢煉了,相繼去世。
九八年冬的一天,趙錄去母親家,父母正在聽大法師父的講法錄音。講的是戒煙的法。他一聽,覺得師父講得挺好。第二天,他就把煙戒了。偶爾別人給他一根吸一口就覺得不是味。他想:這法輪功確實是好,就請了一本《轉法輪》天天在家看,並按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去做。
以前,他以打魚為生,打了十幾年。大法中講到殺生的問題,他覺得打魚也是殺生,就不打魚了。妻子不理解,跟他打架,並以離婚威脅,他不為所動,他耐心地對妻子說:「不打魚了,我可以做別的活兒掙錢養家。」他處處用大法要求自己,做事多為別人著想,看淡了名利。與鄰里親友關係都很融洽。還到處去洪揚大法,讓更多有緣人得法修煉。並戒掉了喝酒、打麻將的嗜好。村民們說他像變了一個人似的。
1、綁架:
九九年七二零開始時,趙錄和同修去北京依法上訪,回來後,每人被鄉政府人員非法勒索了一百元錢。
中共七二零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的一天上午,大隊幹部在村子大喇叭上喊本村法輪功學員的名字「×××,上大隊來」。趙錄他們去了以後,見獨樂鄉副書記趙金林、張寶華和鄉派出所的兩個警察已在大隊等候。趙金林張口就誣陷大法,並威脅他們說:「若發現誰在煉法輪功,就打折他的腿!你們師父不是神佛嗎,怎麼不報應我?我不怕報復,我們家離這兒遠,誰也找不著我。你們每天上午八點、下午兩點上大隊報到,如不來,就罰錢,或弄到鄉里去」。趙錄質問他說:「這個忙勁兒的,你們給我多少錢讓我天天上大隊報到?」趙金林指使警察當場將趙錄雙手反銬推上車綁架到鄉派出所。
2、吊銬毒打:
警察把趙錄吊銬在派出所院中的大樹上兩個多小時。期間,他的妻子、孩子、哥哥、嫂嫂都去看他。兩個孩子(大的十來歲,小的四、五歲)見他被吊銬在樹上,嚇得偎依在他身上哭。幾個大人都被嚇得不敢說甚麼。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在樹上 |
後來,趙錄被警察拽到一個房間,由程永剛和趙新星非法審訊。趙新星問:「你怎麼煉的(法輪)功?跟誰學煉的?都認識誰?」趙錄心平氣和地給他們講法輪大法好,全家人通過煉功受益匪淺。他們邊問邊做所謂的「筆錄」。問完了,又讓趙錄簽字、按手印。
下午,警察程永剛又把他弄到院子在大樹前銬上,整整銬了半天。晚上,程永剛、趙新星把趙錄他們弄到鄉政府辦公室。邪黨副書記趙金林逼他和幾位法輪功學員念中共誹謗大法的報紙,他們不配合。趙金林氣急敗壞地把他拽到一間小黑屋裏,張寶華、薛鐵軍等五、六個惡徒一齊上手毒打他。前面一個人拿手電筒照著他的雙眼,兩邊一人拽住他一隻胳膊,後面有人對他拳打腳踢。邊打邊問「你還煉不煉?」他鄭重地說:「煉!」惡人們狠狠打他,說煉就打。後來,惡人把他上衣撩起來,用皮帶抽他。他還說「煉!」趙金林氣得像瘋了一樣大吼:「我就不信打不服你!」邊說邊找了根大木槓子要打他。一位好心人怕他失手,忙上前阻攔說:「別打了,打壞了怎麼著?」惡徒趙金林這才歪脖子瞪眼停下手。
趙金林指使程永剛、薛鐵軍把他雙手背過去抱住大柱子銬上,並讓這二人看著他。趙錄被惡人整整銬了一夜。第二天打開銬子時,他的手腕卡成了紫黑色,雙手沒了知覺,胳膊疼的不能動。惡人把趙錄和其他大法弟子關在一間屋子裏。
3、勒索、拘禁
下午四、五點鐘,趙金林逼家人替趙錄寫了一份所謂的不煉「保證書」,又向家人勒索了一千五百元錢交給鄉財政所,給了一個小白條,才讓接他回家。
回家後,村書記趙雲芳又命令他天天去大隊報到。村幹部王來子、趙立元等輪流負責點名。鄉政府的趙金林、張寶華更是死心塌地為江氏流氓集團效忠,他們站在門口擋著,強制法輪功學員罵背叛師父,誰不罵師父不讓回家,邪惡至極。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趙錄為給師父和大法說句公道話,去北京上訪(上訪是合法的)。五月左右,獨樂鄉政府人員趙金林和派出所警察程永剛、趙新星等五六個人非法闖入他姐姐家,趙錄正好在那兒。一個人用命令的口氣說:「走,跟我們到鄉里去一下!」他和姐姐一同被非法劫持到鄉政府,關在一間屋子裏。
程永剛非法審訊他:「上北京幹甚麼去了?幾個人去的?」趙錄一直給警察講大法真相,他們邊問邊做筆錄,然後讓趙錄簽字、按手印。他被非法軟禁三天,天天由家人送飯。鄉政府人員輪流看著他。一個姓趙的鄉長(矮個子,方臉,四十多歲)強迫他打掃院子,寫「保證書」。他不配合,他們就變換方式,讓他抄寫所謂的不煉功「保證書」。鄉政府還搞「五保一」株連迫害,讓五個人為一名法輪功學員擔保,保證不去北京。若出了問題,擔保人受處分。找誰誰不願意當擔保人。
趙錄被姓趙的鄉長非法勒索了三千元錢,給了一個白條,又讓他找五個人做「擔保」,才讓他回家。回家後,趙錄天天被強制到大隊報到,由大隊幹部和鄉政府人員非法監管。
4、非法騷擾
後來,每到邪黨的「敏感日」,鄉政府、派出所人員就讓村幹部趙金安、趙立元領著去趙錄家非法騷擾,並對他說:「別出門,出門請假」。一次,派出所警察程永剛、趙新星為首的幾個非法闖入他家到處亂翻,甚麼也沒找到,卻把家人嚇得夠嗆。
二零一一年夏天,鄉派出所企圖預謀構陷他,說他傳遞大法材料,村幹部給他送去所謂的「傳票」。他不配合惡人的要求。過了幾天,村幹部又讓人給他送去「傳票」。為了躲開惡人的非法騷擾,他只好外出打工。
惡人們的一次次騷擾和敲詐勒索,給趙錄家裏帶進了恐怖氣氛和經濟損失,也給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壓力,嚴重干擾了全家人的正常生活。
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集會、結社言論等自由。趙錄信仰法輪功合法,去北京上訪合法,對他的騷擾、綁架、勒索和軟禁,才是侵犯人權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