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不知如何做到學會向內找
今年夏天,我們身邊一位同修A被中共警察綁架了,並且很快把案子移交到檢察院,妄圖對同修非法判刑。A的妻子同修沒有工資收入,家裏還有兩個在上學的孩子需要照顧,處境挺難的。我們無法見到同修A,也接觸不到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大家決定也聘請一位正義律師。
一開始不知從何做起。師父看到我們想往前走,就幫了我們。恰好當時一位正義律師,正在我們周邊一個地區代同修的案子,沒費多大勁就聯繫上了。可是一說到要真正面對,我發現自己心裏開始不舒服,怎麼回事呢?向內找有怕心:怕邪惡迫害,怕做不好,怕對救度眾生起不到作用,怕多花錢,怕落埋怨……原來自己有這麼多執著,滿腦子想的都是自己,沒想眾生的需要,真的感謝師父給我們安排的這次既救度眾生、又成就自己的好機會。
記得第一次準備和這位律師配合時,自己事先想著律師一定是說話鏗鏘有力、非常硬氣,到哪都是勇往直前的。可是那一次,律師往我們地區來就非常不順利,一見面看到他臉色難看、身體還不舒服,更主要是他說話溫文爾雅的,不符合我的觀念。當時我的心就涼了,在心底打起了問號:這能行嗎?
律師會見完同修A就離開了。我的心裏更難受了,產生了負面情緒:就這麼一趟就完事了,律師費、差旅費,這樣下去得多少錢啊,這有實質意義嗎?當時,周圍同修多多少少都產生了類似的負面情緒。
作為修煉人,任何情況下都要向內找。找到我們有依賴心,看到A面臨非法判刑,想到他的妻子同修和兩個孩子,就開始著急。嘴不說心裏有想讓A趕快回來的心,就想著讓律師幫我們把同修弄出來。首先我們的基點就擺錯了!想到這,自己一下子驚醒了,難怪律師來我們地區會難受,會是那樣的表現。我們沒有把這件事當成救度眾生的機會,沒想著過程中把該講的真相都講到位,律師不是修煉人啊。
二、律師鼓勵黑窩內的同修
有了第一次的經歷,大家都向內找,決定下次一定做好。律師再來,我們提前發正念,解體律師所到之處空間場的另外空間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律師來了,我們誠懇的給他講真相,還告訴他回家把真相也講給家人,讓家人也受益。
這一次律師來得非常順利,他一見到我們就說,本來沒有票了,可突然有人「意外的」給他送來一張票,代法輪功的案子和代別的案子就是不一樣。
律師順利的到看守所會見A,由於被非法關押的時間長了,A的狀態有些不穩,說在裏面每天要幹繁重的奴役,周圍的人多是社會道德行為非常敗壞的人,他感到很痛苦。律師鼓勵A:「你和他們可不一樣,你是有信仰的人,你的信仰的力量是無窮的,能改變你周圍的環境。」律師還把事先背下來的兩首李洪志師父的詩背給A,告訴A外面的同修和A的妻子同修都在關注他、營救他。
A落淚了,表示一定努力做好,請律師轉告外面的同修謝謝大家的正念加持,轉告妻子同修謝謝她這一段時間的默默堅守。
律師從看守所出來後向我們轉達了A的話,A的妻子同修當時就哭起來,律師善意的對她說:「你們不是應該修去情嗎?你這不是動情了嗎?不能光講給別人,自己也要做到啊。」
三、律師配合我們講真相
接下來律師又去了我們當地檢察院,我們在外面發正念。律師找到辦案人員問:「我的當事人是個非常好的人,你去他工作的學校了解過嗎?」一下子把辦案人問住了。
律師接著說:「我可親自問過他身邊的人,大家都說他非常善良。你不了解法輪功,他們都是說真話的,他們給你們打電話也是為了救你們……」
律師還說:「你們不能光聽一面的,將來A的學生會怎樣看你們,怎樣看這個社會。我作為一名律師,親自接觸法輪功案件後了解到他們真的很無私……」
檢察院的人聽了律師的話,一個勁表示案子很快就會打回公安局。
這次律師在檢察院講了一個多小時。
四、律師善意的指出我們講真相過程中的不足
律師臨走前,我們又在一起溝通,大家都很高興,覺得這次效果比上次好很多。律師很謙虛的說:「不是我做的好,是你們大法弟子配合的好,主要在你們。」
是啊,我們真的應該承擔起主角的作用啊。
律師又善意的給我們提了一些建議。他說:「你們大法弟子真的是一個非常善良的群體,希望所有人都能得救。可是你們有時候講真相不考慮對方的感受,一個勁的把自己想要表達的東西灌給對方,你們說處處為別人著想,可是在這一個問題上你們沒做到啊。」
律師接著說:「舉個不太恰當的例子,一個人拉肚子,你非得給他吃鎮痛片,不但治不好,還可能會引起一些負面反應,給人講真相要恰到好處啊。」
我們知道這是李洪志師父在藉這位善良律師的嘴點我們,讓我們看到修煉中的不足。
在和律師配合的過程中,我們逐漸學會了實修,去掉怕心、依賴心、埋怨心等人心,律師也越來越感受到我們的真善。
後來這位律師開始告訴他身邊的人修煉法輪功,還告訴他妻子修煉,還給家人講了法輪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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