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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退休工程師自述多年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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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建工集團安裝股份公司工程師李培高老先生,今年已經七十多歲了,通過修煉法輪功身心健康。

2013年3月8日,李培高在昆明王家橋附近向人贈送真相光碟,被普吉社區執勤點的四個被中共謊言欺騙的人誣告到王家橋派出所,當時就搶走了他包裏的18盤《九評共產黨》光碟,王家橋派出所的兩個警察來後又打電話給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國保大隊的馬斌和馬迎輝就將李培高帶到昆明市大觀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後,李培高的家人也被叫來,向五華公安分局交了1000元保證金,誣陷李培高「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對他取保候審。

在中共1999年7.20後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中,李培高老先生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講自己受益的情況,曾被多次綁架、非法抄家、拘留、強制洗腦,並遭受了三年的非法判刑迫害。以下是李培高老人自述十四年來遭受中共邪黨迫害的經歷:

我叫李培高,今年76歲,是雲南省建工集團安裝股份公司工程師,1994年退休,家住安裝公司職工宿舍。1996年3月,我的一個朋友從北京給我寄來三本書,李洪志師父的《轉法輪》、《法輪大法義解》、《大圓滿法》。我一口氣就看完了這三本書,之後聽說省委有一個法輪大法煉功點,從此我就到那個煉功點煉功。

我從小身體很弱,腸胃不好,拉肚子拉了二十多年,腿軟,走路經常走著走著就蹲下去了。煉功不長時間,我這些症狀就都消失了,從此身體健康,渾身有勁,走路走多遠都不累。同時,我按照李洪志師父《轉法輪》的要求,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淡泊了名利,時時處處與人為善。

1999年7月24日早晨我在省委煉功點煉功,才煉了一小會兒,就來了一輛麵包車,三個西壩派出所的警察下車以後就將我拉到西壩派出所,昆明市公安局姓胡的一個人和市610的一個人員都在場,姓胡的叫我不要煉法輪功了,我說要煉,就將我拉回家抄家,將我的法輪大法書籍和煉功磁帶都抄走了,非法抄家的警察是五華國保大隊的馬迎輝和李佔軍。

1999年10月28日晚,我正在家裏煉第五套神通加持法,來了兩個西壩派出所的警察,將我拉到西壩派出所,問我電視報紙上講的法輪功我認為是真的還是假的,我說是假的,不符合事實,法輪功教人做好人,我們師父教我們做好人。問完了還逼迫我簽字。

1999年11月,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政保科的王力志叫我到他的辦公室去了三次,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第四次,王力志帶了兩個警察到我家裏,又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之後又叫我去他辦公室三四次,有一次,滿屋子都是人,還給我做筆錄,我就對在場的人講法輪功的真相,叫他們對法輪功不要亂說亂講,要善待法輪功學員,將來會得福報的。

2000年11月8日,昆明市公安局一科的李國忠、王朝鳳非法又到我家抄家,搶走了我的煉功磁帶。

2001年3月27日雲南省大理州公安局、大理賓川縣公安局、雲南省公安廳、昆明市五華分局的警察來我家抄家,抄家的警察是賓川縣公安局的趙勝、楊洪、段德彬、吳銀東,抄完家之後,大理州賓川縣公安局警察就將我帶到賓川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近一個月,到4月25日,讓我家裏人交了2000元給賓川縣公安局,我們單位保衛科開車把我接回家。

2001年8月。五華區610發通知給我們單位,說要辦強制洗腦班,要讓我去,單位就派了兩個人,保衛科一個,退管科一個人,陪著我到昆明市航空療養院,那次洗腦班是五華區610主任劉向平組織的,610除了他以外還有一個姓吳的小伙子,還有兩個女的,其中一個姓臧。五華國保的馬斌也在。十天的洗腦班逼迫我們看天安門自焚偽案,以及誣蔑法輪功的電視片,那次加上我,五華區共被綁架去12個法輪功學員。這次洗腦班,五華區610主任劉向萍專門找我談話,叫我寫不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我告訴他我不煉法輪功我早就不在世了,我不寫。

2003年8月五華區又辦了一次強制洗腦班,辦洗腦的人仍然是上一次的人員,這次是我們單位保衛科和篆塘居委會的白主任「陪」我去的,那一次有10個法輪功學員被送到洗腦班強制洗腦。這次依然是在航天療養院。

2005年7月,五華區610姓趙的主任、五華區檢察院姓魏的以及五華國保大隊練學騰又組織了一次洗腦班,地點還是在航天療養院,這次辦了9天的洗腦班。我又被綁架去了。

2008年6月21日晚十點左右,大觀派出所三四個警察、五華國保大隊的練學騰來我家裏,練學騰到我家裏後就假裝讓我教他煉功把我拉進臥室,外面的警察就開始打電話,又叫來10多個警察,搶走了我家裏法輪大法書籍十多本、我的電腦(價值一萬四千多元)、打印機兩台、切紙刀兩把、電子書一個、移動硬盤一個以及《九評共產黨》等。這些警察非法在我家抄了一個多小時,就將我劫持到大觀派出所,一個姓馬的警察和練學騰對我非法審訊到深夜,凌晨五點多鐘將我送到昆明市五華看守所。昆明市檢察院〔2008〕昆檢刑訴字第865號起訴書,檢察員巫琳非法對我起訴,昆明市中級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6號判決書對我非法判刑三年,審判長楊曉萍,代理審判員楊捷,代理審判員李錟,書記員段雲萍。

我在看守所一直被關到2009年4月將我轉到雲南省第一監獄,對我非法判刑三年。我被非法關押在省一監的第五監區老殘組。2011年2月22日,單位將我從監獄接回家。

2012年5月的一天,我在昆明市金碧路向世人贈送神韻光碟,送給了一個便衣警察,這個便衣就將我帶到崇仁派出所審訊,之後派出所還到我家裏非法抄家。通過我不斷的講真相,派出所一個多小時就讓我回家了。

2012年11月13日,雲南省第一監獄的教育科李副科長、鄧警官、曾警官和西壩社區的金主任到我家裏,李副科長問我還看不看法輪功的書。我說我看。他就說我再看的話還要把我抓進去(監獄),我就對他們講了王立軍的事件,以及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惡行,希望他們認清中共本質,有個好的未來。

在這14年中,像我一樣的法輪大法學員,不畏中共的殘暴,堅持不懈的講清法輪功真相,使中共迫害法輪大法的謊言一個一個的被揭穿。法輪大法的美好傳遍神州大地、五湖四海,真善忍為全世界人民所擁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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