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患有嚴重的氣管炎、頭痛、痛經等疾病,到處求醫治療都無濟於事。因為身體不好,脾氣也不好,家庭矛盾不斷,使我對生活失去了信心,曾經想跟丈夫離婚,想過自殺一走了之。一九九八年春,我有幸修煉了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做一個好人,同時修煉五套緩慢易學的功法。
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我再沒吃過一粒藥,以前的各種疾病都不治而癒了,身體健康,心情愉快,脾氣也溫和了,我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原則要求自己,時時處處做一個好人,道德回升,精神昇華。
我以前很自私,做事從來不考慮別人的感受,同時還小心眼,老和別人爭來鬥去的。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我才知道這些都是不好的心,我要歸正自己的言行和思想,是法輪大法改變了我,給了我新的人生觀。
特別是以前想到的自殺,當我看了《轉法輪》後才知道,不能殺生,自殺更不可以。我深知是大法師父救了我。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和中共相互利用,操控一切國家機器、「六一零」犯罪邪惡組織非法迫害法輪功,鋪天蓋地的造謠污衊,使我感到非常的痛心、流淚。在那樣大的壓力下,加上宜良縣六一零、公安局的干擾,我慢慢的放棄了煉功,書也很少看了,家裏發生了很多事,我深知大法是好的。二零零一年一月,中共邪黨製造了天安門自焚偽案,抹黑法輪功,當時妹妹就叫我別煉了,我對妹妹說:法輪功的心法是真、善、忍,不但愛惜別人的生命,也愛惜自己的生命,他們在造假演戲,這時候我更加確定我要煉法輪功了。我知道甚麼是真正的好和真正的壞。
有一次孩子患上了嚴重的支氣管炎,白天、黑夜咳個不停,我到處求醫都不見孩子好轉,看著孩子被病折磨的只剩皮包骨頭,我們全家人都吃不下飯,很著急,在我們全家走投無路時,我想起了師父,我就請師父保祐孩子,同時把寶書《轉法輪》拿來讀給孩子聽,就這樣孩子一天天好起來了。感謝慈悲偉大的師尊救了我的孩子。還有一回孩子發高燒,一連打了四天的針都不見好轉,我就在孩子身邊對著孩子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不到十分鐘孩子的燒就退了,藥也沒吃就好了,能上學去了。又有一次孩子拿著一個壹圓的硬幣,有一小孩來搶他的硬幣,他就把硬幣放在嘴裏面,一不小心就把硬幣給吞了下去,街坊鄰居都說要帶孩子去醫院做手術取硬幣,我心裏很難過,我就請師父幫他清理,然後我天目就看到師父穿著一件白衣服,高大的身影,手裏拿了一個硬幣大小的圓東西,我當時想硬幣被師父拿出來了。丈夫天天叫我看孩子的大便,一個星期過去了都沒有見到,丈夫又叫我帶孩子去醫院檢查一下,做了一個X片一看,硬幣真的不見了。又是師父的慈悲。
師父不光救了我孩子,還救了我的公公。我公公七年前就患有中風,話也不能說,嘴也歪了,身子也站不起來,怎麼辦?我這樣的家庭去住醫院是住不起的,我又在師父的法像前請師父保祐公公,讓他快好起來,真的奇蹟發生了,只是叫衛生院醫生給他打了四天的針,他就恢復了,生活能自理了,現在都八十多歲了。
我們全家都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師父的慈悲偉大。我和我們家都在法輪大法中受益了,我想把法輪大法的美好與神奇洪揚給更多的世人,看清中共邪黨的謊言,感受大法的美好。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三日早上,我在宜良縣古城鎮向人們贈送法輪功真相傳單,突然身邊停下了一輛黑色轎車,從車上下來了二個人,當時我也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看他們都沒有穿警服。他們把我綁架上車,將我劫持到宜良縣古城派出所。到了那裏,警察脅迫我脫光衣服對我非法搜身,然後將我帶的法輪功真相資料弄了一地,又對我非法逼訊,追問我是哪裏人,資料從哪裏來。
隨後,宜良縣國保大隊的警察谷紹靜、史永琪、官建彬、速飛、楊敏等五人也趕到派出所,對我非法威脅逼訊,威逼我照相。當天中午,宜良縣國保大隊警察劫持我一起到我家抄家,我的法輪功真相資料、李洪志師父法像、講法錄音帶、MP3都被警察搶走了,沒有給我留下任何的字據。抄家之後,我被非法劫持到宜良縣南門山看守所,一整天連一口飯都沒有給我吃,我在南門山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年零六個月。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昆明市中級法院的法官後鋒、陪審員李琰、楊捷,書記員段雲萍和昆明市檢察院的一個公訴人劉書林來到宜良縣法院,當天把我劫持到宜良縣法院,秘密對我非法庭審,連我家裏人都不知道。當庭未做出判決。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我收到了對我非法判刑一年零六個月的判決書,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丈夫怕我在裏面受苦迫害,就把家裏的米買了,用了四千元錢托親戚找關係,想讓我早點回家,結果我還是被迫害了一年零六個月。
在看守所裏被官建彬罵得很難聽,侮辱我。我身上長了很多小紅包,我問醫生,醫生說是血小板減少,腿也腫了,沒人管我。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我回家了。回家後我才得知我家的一塊很肥沃的水澆田也被辦事處一個當官的花言巧語用一塊山地換走了。大兒子被村裏人騙到山西搞傳銷,逼著他和家裏要錢,以闌尾炎要做手術的名義給家裏要了七千元錢(這錢還是向親戚朋友借的)。
我回到家後對我的迫害依然沒有減少,丈夫被國保恐嚇怕了,天天罵我,就連我一個站姿,一個坐姿他都罵。還叫我的姐妹來罵我。我在迫害期間他們把我的戶口給銷了,我回來後就到宜良縣蓬萊鄉派出所落戶,那裏的警察問我為甚麼煉法輪功,我告訴警察,我是有病才煉的。過了兩個星期,宜良縣國保警察、律師、民政辦等幾個部門的人到金梅辦事處把我叫到那裏對我非法盤問。問我有沒有法輪功書,有沒有煉功,還和哪些人聯繫等,還逼著我寫所謂的保證書。我實在受不了他們這種行為,我就外出打工去了,等我秋收回來,宜良縣公安局的警察又來找我,拿來了一千元錢,一床墊被,還有一口袋米給我,我說不要,他們就逼著我簽字,按手印。我修煉法輪大法不能白要別人的東西,我就把他們送來的東西折合折成錢,共計一千二百元,全部捐贈送給了樂善村老年協會。知道這件事的人都說,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法輪功是被冤枉的。你看村子裏坐牢的不在少數,怎麼就沒有人給送東西呢。
針對以上對我非法抓捕、抄家、拘留、判刑的迫害,我諮詢了法律專家及各級部門,得出的結論是:中共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真正犯罪的是中共,對我的迫害都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