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60多歲的母親當時驚恐萬分,嚇得精神恍惚,說話口齒不清了。
事後得知,這幫類似土匪的人,原來是鳳慶縣公安局的「人民警察」。儘管沒有任何法律手續,李全被綁架後還是被關進了鳳慶縣看守所,藉口是李全修煉法輪功。李全向周圍的人講述法輪大法的美好和被迫害的事實。
李全,男,今年42歲,是雲南鳳慶縣農業局公務員。家中有母親曾菊芳(務農)、妹妹李鮮(教師)和弟弟李興(教師)。家住臨滄市鳳慶縣像塘辦事處白墳村132號。李全自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以後,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時時處處做一個好人。
但是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極盡污衊、造謠之能事。李全是法輪功的受益者,李家的所有成員也是大法受益者。在不公正的對待下,李全依法行使公民上訪的權利,於2000年7月去北京上訪。僅僅只是將上訪信遞交信訪處,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他就遭到抓捕,並非法勞教三年。而就在近日,他又被鳳慶縣公安局再次非法抓捕。
那天,一幫人(多達15個左右)先後搶掠了李全在迎春小區的家和像塘辦事處李全母親曾菊芳的家。他們無視法律,根本就不出示任何證件,擄走電腦、打印機、光盤和法輪大法書籍等個人財產,另有現金5000元左右,此外還搶走了其它甚麼物品,家人無法得知。但知道警察共裝走幾個麻袋的物品,還抬走一個大皮箱。初步估算,被抄走的私人財物總價值在2萬元以上。
在擄掠過程中,他們任意妄為,並對李全進行人格侮辱。李全的母親曾菊芳六十多歲了,從未見過如此場面,被嚇得話都說不清,精神受到嚴重刺激。
李全自14日被非法關押後以絕食表示對他非法抓捕的抗議。李全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已經十多天了,家人對他在看守所的情況及他的健康狀況頗為擔憂。
李全的家人認為,鳳慶縣公安局警察對李全綁架以及對他的非法抄家和劫掠都是非法的。即使依據中共的法律,中國公民有信仰自由,信仰受憲法保護。李全修煉法輪功沒有錯,將法輪功的美好傳播給其他的人更沒有錯。正是因為他修煉了法輪大法,做事情都為別人考慮,他才能有這樣大善的舉動──向人講大法的美好和被迫害的真相,告訴人們中共為何迫害法輪功。警察抓人沒有法律依據,法輪功學員無罪,而是迫害法輪功信仰者的人在犯罪。
李全的家人表示,作為李全的母親及弟弟、妹妹,不能坐視自己的家人被無辜抓捕、關押和私人財產的任意被搶劫。故決定向有關方面提起申訴。
李全的家人表示:我們要求立即釋放李全,追究所有參與人員的法律責任,對非法抄去的所有財物如數歸還,造成的損失必須賠償,對李全和我們這個家庭造成的精神、經濟、名譽上的傷害須依據國家賠償法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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