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次遭迫害 二年冤獄只見一面
郭玲娜原係雲南國資水泥昆明有限公司圖書室職工,四十九歲,家住昆明市東寺街 102號附96號。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她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區分局非法抓捕,並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同年八月十三日被非法送往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兩年,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又被勞教所非法延期五天(雲南省女子勞教所[2008]計延字第3-001號延期決定書),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回家。郭玲娜被非法勞教期間,她所在單位雲南國資水泥昆明有限公司單方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將她開除;郭玲娜的丈夫也被單位以工作要挾,最終導致二人離婚,破壞了一個原本美滿的家庭。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郭玲娜再次被綁架,一直被關押在昆明市西山區看守所。昆明市中級法院二零零九年七月六日早上十點半對大法學員郭玲娜非法開庭,之後郭玲娜又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四日被非法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
郭玲娜堅持自己的信仰,拒絕所謂的轉化,因此監獄方一直阻撓家人與她的會見。二零一二年二月二日郭玲娜的女兒通過找監獄管理局獄政科的朱處長和何副處長並與他們協商後才被迫同意與母親相見,這是郭玲娜從二零零九年底被非法抓捕的兩年後與家人唯一的一次見面。
父親病危 要求見面遭刁難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郭玲娜八十二歲高齡的父親因為心肌梗塞的再次發作被送到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搶救,現在還沒有完全脫離危險,家裏無人照顧,老人在昏迷時一直喊著要見女兒郭玲娜。
三月三十日晚上,郭玲娜的女兒從外地趕回昆明,並且於三十一日下午一點半找到雲南省監獄管理局獄政科的朱處長,說明情況以後希望監獄局能出面讓母親回家照顧老人,朱處長讓郭玲娜的女兒立刻到監獄遞交相關材料,並且說這件事不能拖。下午大約四點郭玲娜的女兒將醫院三月十五日的病危通知與一份申請遞交到監獄九監區兩位獄警手上,監獄方讓郭玲娜的女兒回去等電話通知。
四月一日下午大約一點半監獄方打來電話,說郭玲娜的女兒遞交的三月十五日的醫院病危通知過期,要求從新遞交近期的病危通知,除此以外還要遞交關係證明與當地610辦公室的書面證明。
四月二日上午郭玲娜的女兒到劉家營派出所開關係證明時,派出所一位李警察不顧郭玲娜的父親病危的事實,不願意開關係證明,最後開了一張不合規定的證明。四月五日上午九點四十左右郭玲娜的女兒找到昆明市西山區610辦公室的董壽榮主任,說明相關情況後,他說要到中午才能和監獄對接情況,給郭玲娜的女兒答覆,並且記下來郭玲娜的女兒的電話號碼。下午大約兩點郭玲娜的女兒將醫院三月三十日的病危通知、關係證明和一份申請遞交給九監區的兩名獄警。四點二十分左右,董打電話說因為郭玲娜的女兒的母親不轉化,因此他無法給郭玲娜的女兒任何證明與答覆。
四月六日上午十點郭玲娜的女兒再次找到監獄管理局獄政科的何副處長,他了解情況以後就打電話給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獄政科的雷科長。隨後他告訴郭玲娜的女兒說還需要一份當地610辦公室的證明,並且告訴郭玲娜的女兒這件事他們監獄管理局無法做決定,只能由610辦公室決定。
下午大約兩點半,監獄打來電話,說還需要一份當地610辦公室的證明。隨後郭玲娜的女兒再次找到西山區政府610辦公室董姓主任說明情況,他以郭玲娜的女兒們沒有監獄需要610辦公室出示證明的相關條例的證據為由拒絕,並且說開證明這件事情與610辦公室沒有任何關係,他們不負開證明的責任。還說監獄哪個警察要求郭玲娜的女兒們 找610辦公室開證明,就讓郭玲娜的女兒們找出來,說郭玲娜的女兒們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這件事。
當郭玲娜的女兒問到有沒有相關規定證明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就不允許出獄會見時,董姓主任沒有回答,郭玲娜的女兒還問他是不是要把好人轉化成壞人才是轉化,他聲稱他們只是服從上級的領導與指揮做著工作。
郭玲娜因為不接受監獄所謂轉化,寫信要獲得批准後才能寫出,家屬不允許會見,如今郭玲娜的父親心肌梗塞病危,相關部門,尤其西山區610辦公室一直阻撓她出獄探視,甚至頑固地推脫責任。
郭玲娜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已經一年三個月,其在裏面的具體情況家屬一直不清楚。雖然二零一二年二月份郭玲娜的女兒見到了她,但由於會見期間三個警察全程錄像錄音,只要說到他們認為不合適的地方就會立刻停止會見。當郭玲娜的女兒問到母親在裏面的情況時,母親只是說每天活動範圍很小,幾乎不能活動。早上六點半起床,晚上十點半以後才能睡覺,每個月只能用五十塊錢。當問到有沒有體罰時,母親輕微的看了看旁邊的警察,勉強回答說不要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