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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輪功身心淨化 昆明市唐玉遭惡警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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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二月五日】雲南昆明市唐玉女士修煉法輪功後,不管在哪裏都做個好人,可她卻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而被中共迫害。

2008年北京奧運前被警察綁架到派出所毆打,之後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住房被搶,至今不斷遭受惡警騷擾與威脅。

2011年12月27日早上11點左右,西山區國保大隊警察溫永強帶著昆明市檢察院的三個人,其中一個叫巫琳,一個叫劉蓉,來到她父母家使勁砸門,非法闖入家裏後,巫琳威脅她說,如果再出去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就讓她這輩子都呆在監獄裏。

下面是唐玉女士訴述其經歷。

我叫唐玉,今年43歲,是昆明市西華園內退職工。我早年就患有多種疾病:神經性頭痛、心臟病、習慣性感冒、經常心慌以及婦科病,加上我脾氣暴躁,在家庭中與丈夫一直矛盾不斷,無奈我倆最終走上了離婚的路。

1999年4月的一天,我正感冒,恰好經過了一個法輪大法煉功點,我就到那呆了一會兒,沒想到過後我的感冒就好了,當時我就感到這個功法不一般。我與丈夫離婚後,親戚借給了我一本《法輪大法 大圓滿法》,這本書正是教法輪大法五套功法煉功動作,我一晚上就看完這本書,覺得太好了,毫不猶豫的就走入了大法的修煉。

修煉一段時間後,我的各種疾病不治而癒,最重要是我的脾氣變好了,我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原則要求自己,不管在工作單位還是在家裏都做一個好人。在單位,我工作認真、任勞任怨,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在家裏,我也體諒親人、融洽好家庭關係,不管在哪裏,我都做個好人。

2008年6月23日下午4點多鐘,我在雲南省第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單車棚推單車,被大觀派出所三個警察綁架到大觀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就遭到毒打,我背的包也被搶了,警察從我的包裏搜出《九評共產黨》以及四十多份法輪功真相資料,還搶了我包裏的一百多元錢。之後,警察將我用手銬銬在實木凳子上直至凌晨四點多鐘,又把我送到昆明市五華看守所非法關押九個月。

在看守所,我的手都被手銬銬破了,監室的牢頭劉紅還逼我洗馬桶。看守所警察指使吸毒犯人和同性戀者24小時監控我,18天不讓我洗澡,大冷天讓我在外頭凍著,負責專管我的警察叫陳靜。之後我又被轉到官渡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九個月,在官渡區看守所警察經常不讓我睡覺。

2009年4月2日,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對我秘密開庭,判刑一年半。2009年12月23日我從官渡區看守所回家。

我被綁架關入看守所之前,住在西華園裏溫水遊樂園旁二層樓的一間8平方米的房子裏。2011年3月份西華園主任多次找到和我在一個單位工作的妹妹,讓我妹妹告訴我叫我搬家,我沒搬,主任就威脅我妹妹說如果我再不搬家就讓她待崗,我妹妹就將我房子的鑰匙交給主任,主任就叫人把我房子裏的東西搬到車庫。

2011年7月份,主任說給我1000元錢,叫我把東西從車庫搬走。我從看守所出來就一直和年邁的父母住在一起,一直到現在。

2011年9月30日早上7點多,在昆明市東陸橋雲南省衛校附近,我被綁架到東陸派出所,被派出所裏的兩個保安以及西山區國保大隊溫永強按在地上毆打,渾身被打得青紫,膝蓋被打腫,無法蹲下和站立,被戴反銬。

西山區國保大隊王忠芳還將我的電動車非法扣押在東陸派出所,至今沒有還。西山區國保大隊隊長邱學彥也來到東陸派出所,企圖將我送西山區看守所,但看到渾身被打傷的我,就先將我送到馬街醫院檢查,溫永強、王忠芳和同去的兩個保安公然在醫院打我,溫永強按著我的頭往牆上撞,撇我的手指頭。最後醫院診斷為渾身外傷,多種疾病。

從醫院檢查完之後,溫永強、王忠芳以及兩個保安就將我帶回梁源派出所,王忠芳和溫永強逼迫我在拘留通知書上按手印,然後照相。然後就將我強行送往西山區看守所,看守所見到醫院的診斷書,拒收。溫勇強、王中芳就把我送回家,威脅我的妹妹10月2日去梁源派出所在對我取保候審的通知書上簽字,10月2日我妹夫去派出所簽了字,拿回了對我取保候審的通知書。

9月30日當天,西山區國保大隊溫永強、王忠芳等6個人去我家抄家,抄走了大法書、電腦、MP4、U盤等,我隨身攜帶的兩部手機和騎的電動車也被扣押在東陸派出所,所有抄走的東西都沒給我留下任何字據。

我從單位內退後,按照正常標準,我現在每月的工資應該是1100元,但是從去年9月份開始,我每月都只拿到800多元錢的工資,對此,單位也沒有給我一個合理的說法。

中共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真正犯罪的是中共,對我的迫害都是非法的,所有參與的人員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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