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雙城市法輪功學員高國蘭,女,家住對面城鄉長豐村,一九九七年有幸修煉法輪功,遵循李洪志師尊的真善忍做人,家庭和睦了,她說:「是法輪大法給了我一家人的幸福。」
九九年七二零以江澤民為首的邪惡流氓集團利用手中權力,對法輪功及創始人進行血腥鎮壓,煉功人失去了人身自由,鄉村幹部經常上家騷擾。
九九年八月節那天,對面城鄉派出所職員劉成來到高國蘭家說讓她和兩位法輪功學員到派出所去一趟,職員李志成自編做筆錄,強迫她們摁手印。二零零零年春耕期間的一個夜晚,只聽外面有人敲門,把家裏老小嚇的不知所措,丈夫無奈把門開開,闖進來的是司法書記孫繼華 職員李志成等人,他們跟丈夫說,你妻子是煉法輪功的,趕緊起來跟我們到鄉里去一趟,明天就讓她回來。就這樣三更半夜把高國蘭騙到了鄉種子站的空房裏,失去人身自由 ,上廁所得看管人允許,靠家人送飯,最無恥的是 把男女關在一個屋裏 。一個農婦只因信仰真善忍,在春忙季節,被關在這裏二十多天,丈夫用房照做抵押才讓回家。
回到家後,她越想越不對,按真善忍做人沒有錯。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二日 依法進京上訪,到了天安門正是降旗的時候,高呼「法輪大法好」話音未落,就被惡警連踢帶打押上了警車,送到附近看守所,在零下二十幾度的天氣下,惡警把棉襖扒下,將雙手背銬在外面的鐵柱子上凍半宿,然後把又帶到屋裏將雙手背後銬上,逼她雙手攥著電棍電,就聽那電棍啪啪的響聲,然後電腿的兩側和腿的腋窩,後將她反銬打耳光,非人折磨後送到雙城駐京辦。
酷刑示意圖:電擊酷刑 |
對面城鄉劉德坤和長豐村劉成江的前妻說將她們接回家,沒料到竟然送到了雙城看守所非法拘留,到看守所將她們腰帶抽出,到走廊不讓穿鞋,一個個光著腳走進監號,恐怖極了,三、四十人睡的是板鋪,都得立肩不能翻身,吃的是玉米麵窩頭,喝的是沒有油的白菜湯,有時聽到法輪功學員被打的慘叫聲。
高國蘭只因說句真話,卻被關進牢獄裏,在這期間村惡黨書記劉成江 與村民劉廣全、於長志、陳增富 到她家非法要二千元錢說進京上訪罰款,這時丈夫沒在家,村民劉某某把他找回家,丈夫與村書記劉成江說:「明天行不,我得去借。」劉成江說:「沒錢就拉你家玉米棒子(他們已把玉米棒子堆旁的雪除盡準備好裝車)。」丈夫急忙東挪西借將二千元錢交給了村書記劉成江,沒有票據,後又要五百元錢說是接回家的費用,在獄裏非人生活十三天。臘月初六村書記劉成江與劉成寶將法輪功學員們從獄裏接到鄉政府 受到司法書記孫繼華的謾罵後回家,剛一進大門,看見十歲的兒子正在外面掃雪,迎接媽媽的回來。就這樣一家得到團聚。
臘月二十三的晚上,又聽到外面銧銧敲門聲,把孩子嚇得哭 ,闖進屋裏十多個人,有孫繼華、李志成、范東軍、李井泉等人。高國蘭女兒哭著說,「不許抓我媽媽」,他們不分說強行把高國蘭帶到鄉政府非法關押。在這裏上廁所得看管人允許,有時受到看管人的謾罵,有的法輪功學員被打,還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送進雙城看守所。當時她七十多歲的母親,因老人正月初五過生日,親朋好友姐妹們來她家看老人,女兒不在家,老人心情如何?
二零零三年的一個晚上,司法書記孫繼華與村上高國莊等人再次非法闖入高國蘭家,把櫃箱翻個遍,最後把影碟機非法拿走。二零零四年春天孫繼華等人再次又非法闖入高國蘭家,將過年貼的真相福字門對撕掉。
我叫李豔芬,女,五十九歲,是黑龍江省雙城市萬隆鄉(原對面成鄉)幼兒園的園長。因堅修法輪大法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份就被無辜開除工作。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到黑龍江省信訪辦和省政府上訪,在省政府對面請願,要求釋放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這時來了一幫警察,把我們拳打腳踢強行推到一輛大客車上,把我們拉到雙城市公安局院內,錄像,逼著我們報出姓名、住址,然後把我們送到雙城市第三小學教室,辦了兩個小時的洗腦班,不許再上訪,不許再煉功,後又把我們送回原對面成鄉政府訓斥一頓,不許煉功,然後才讓回家。
回到家以後鄉政府派劉洪良(現此人已遭惡報,出車禍而癱瘓)到村支部,把法輪功學員都找到大隊,強迫寫不煉功的保證書。又派村裏的李彥堂天天到法輪功學員家監視不許出門,晚上都監視,所謂的監控,使法輪功學員失去人身自由。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六日,大隊的蓋興發、校長蓋興才和教育辦主任張術林三人連續找我簽名。要求寫不進京,不煉功的保證書,並用我丈夫的工作、我家的房子和口糧田做抵押。尤其當時的教育辦主任張術林,把我叫到教育辦逼迫我寫辭職書,怕我進京連累他,所以各單位的領導在中共的株連政策下都怕丟飯碗子而直接或間接地參與了迫害。同時又把我丈夫叫到教育辦,張術林威脅我說,如果你要進京就連你丈夫的工作(中學教師)也給撤了。我丈夫聽了馬上大發雷霆,指著我的名字說:李豔芬你要走,你就走,你給我寫一份離婚書,你走我不管。
領導要辭職書,丈夫要離婚書,使我受到很大的精神刺激。這時鄉政府的黨委書記王信和鄉政府的一些負責人,趙福良、孫吉華、田春來、等全部都來到教育辦,把我帶到我家裏,把母親和三妹妹還有我老舅都找到我家,讓他們勸我簽名寫所謂的放棄修煉的「保證書」,鄉黨委書記對我說:如果再不簽名就得把你送走,當時我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就哭了。
這時我家三間半房子屋裏人已經滿了,有中學領導,教育辦領導,還有我單位領導和親朋好友,他們都勸我讓我簽名,我說為甚麼讓我簽名寫保證書?我一沒做壞事,二沒犯法。煉不煉功是我的自由,進京不進京也是我的自由,進京也就是找個說理的地方,為甚麼打壓法輪功,法輪大法教人心向善,做一個好人有甚麼不好,字我是不能簽,保證書我也不能寫,你們說怎麼辦就怎麼辦!也不知他們說些甚麼,然後就讓我妹妹給我找衣服,讓我穿好衣服送我走。
就這樣他們把我送到鄉政府(原想把我送到雙城,但是雙城不要我,讓鄉政府自行處理),並讓幼兒園兩名教師看管我。當天夜裏又抓來七名法輪功學員。第二天把我和七名法輪功學員扔到種子站,沒有任何取暖設施的一間大空屋子裏面。由鄉政府的工作人員看管著我們。沒有自由的關押,也不給飯吃。睡在水泥地上。沒有被褥,家裏給送飯就吃點,不送就餓著。
鄉政府主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孫繼華、田春來、趙福良等時不時的就來罵我們一頓。有時鄉幹部喝酒,酒後就到我們這裏尋開心,耍笑我們,侮辱我們的人格。最能侮辱我們的是孫佔才、孔祥如,他倆值班時,把男女法輪功學員(三男五女)關在一房間裏,把便桶放在屋裏,把門反鎖上,不許上廁所,不許外出,失去人身自由,人格受到了極大的侮辱,精神受到了極度的摧殘,不簽名,不寫保證書就不放人。面對無理的對待,由於我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就是不寫保證書。關押到五十五天的時候,鄉政府幹部找教育辦的幹部,由教育辦主任找我丈夫,他倆把我送到單位,讓我照常上班。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我踏上去北京的列車,進京為法輪功上訪。十二月七日我走上了天安門廣場,在天安門廣場上喊「法輪大法好」,被警察拖上了警車,送到天安門派出所,關押半天。又送到北京市平谷區看守所,先到政審科開始提審,提審人員讓我說出姓名,地址。我不說,政審科和科長就用寬大的皮帶猛抽我的臉,左右打個不停,打完後把那人累得直喘,問我到底說不說,不說我還用別的刑具,我說我死都不怕了,還怕甚麼刑具,我今天就是死在這屋裏也不能說。就這樣他一看威脅不住我,就把我送到看守所十四號房間裏,我在牢房裏絕食到第四天的時候,他們就用他們所裏的車,把我和一位老太太還有一位男性法輪功學員往密雲縣裏的大山裏送,到半山腰司機就讓我們三人下車,要把我們三人扔到大山中,經過我們三個人說了許多好話,被司機勒索二百元錢,這才把我們三人拉出大山,扔到大山邊。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我和家鄉的五名同修又一次走上了天安門廣場並且在天安門前高高地舉起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高喊著「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這時天安門的警察連踢帶打同時還用電棍擊打。當時把我打昏在地,拖上警車送到北京市門頭溝看守所,晚上五點左右提審讓我說出姓名地址,無論用甚麼樣的手段我都沒說,然後警察就強迫我們撅著不許動,不許上廁所,五至六個小時,頭頂著地。當時真的有點支持不住,有要昏死的感覺,到半夜一點多鐘把我們送進二百八十號房間,我再一次遭到摧殘和迫害,我們絕食以示抗議,可暴徒們利用所謂的「對生命負責的人道灌食」對我們實施更殘酷的迫害,對我們所有絕食的法輪功學員都進行灌食,兩名惡警兩名彪形大漢把我們仰面朝天地綁在大椅子腿上,兩名惡警壓住我的身體,兩名彪形大漢進行灌食。當時把我嗆得昏了過去,不管惡警怎樣野蠻折磨都無法動搖我的正信。這樣我絕食了八天後放出。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坐上了回家列車。到家之後,鄉政府幹部聽說我回來了,就到我家,問我是否到北京去了,還是到親屬串門去了,如果去北京,就把你的工作拿掉,如果沒去就上班,這時師父的法就響在我的耳邊,我毫不猶豫地說:我是到北京證實法輪大法好去了,我又向他講了法輪功的真相。我又說你不應該拿掉我的工作,我是一個好人,我到天安門正法,也不是做壞事,邪黨書記王信說:現在就停止你的工作,明天就不允許你上班,就這樣我被開除工作(幼兒園園長)一直到現在沒讓上班。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農曆臘月二十三日)我鄉一夜之間把我們法輪功學員又都抓進了鄉政府,進行洗腦迫害,當天夜裏我沒在家,派出所所長和鄉政府領導帶領七、八個人翻牆闖入屋內,每人各堵一個門,恐怕人跑掉,所有房間搜查一遍沒找到人。
第二天鄉政府書記王信和鄉長趙福良硬逼著我丈夫交人,我丈夫是中學教師,如果不交人就撤他中學教師的職,並撤他所在中學校長的職。丈夫怕連累他和中學校長,找到我之後一定讓我回鄉政府,我說我也沒犯法就算是犯法了,他們不也把我罰了嗎?不也把我工作開除了嗎?為甚麼還要關押我呢?不論我怎麼解釋都不行,最後他在鄉政府的高壓下,眼含著淚水對我說,你快去鄉政府吧,我實在沒有辦法。看著丈夫可憐巴巴的樣子,我想:我是一個修煉的人,首先要對別人著想,我進京幾次不報姓名、住址的主要原因也是為當地領導著想的。我跟丈夫回到家中,帶上行裝由丈夫把我送進了鄉政府的大食堂裏,全鄉的法輪功學員都在這裏。
在闔家歡樂的喜慶日子裏,我們全鄉法輪功學員都和家裏的親人分離,被關押在鄉政府遭受著迫害。所謂的執法人員孫繼華、趙福良經常罵我們的師父和法輪功學員。正月初七這一天鄉政府幹部李井泉和李秀全把我們法輪功學員組織到一起,強行讓我們看天安門自焚偽案,我們一看就說這都是假的,都是胡編亂造的,純屬陷害法輪功。這絕對不是真的,法輪功學員決不能到天安門自焚,我們堅決不再看下去,他倆就強迫我們看,並侮辱我們師父和法輪功學員。強行給我們洗腦,想讓我們通過看天安門自焚偽案,放棄修煉。劉洪良經常提審我們,強行轉化,誰要想回家就得簽字,否則就不讓回家。我堅決不寫「保證書」要求無罪釋放,我又一次絕食。我絕食到第六天,也就是關押我到五十四天的時候,鄉政府幹部讓我丈夫把我接回家中。
幾次迫害我和家人受到了極大的傷害。我被開除工作,丈夫提出離婚、賣房賣地,使我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打擊,差點兒家破人亡。
被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六一零」組織脅迫參與迫害我的相關單位個人:
鄉政府:王信、趙福良、孫繼華、田春來、李井泉、李秀全、劉洪良、孫佔坤、
派出所:范東君、李志成
(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榆樹鄉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劫持到榆樹派出所,進行一天的所謂學習和教育,強迫他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當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白玉清、白煥禮、劉士傑、吳秀芹、趙富岩、董文彥、邢立華同其夫李寶、富景賢的老伴、韓金輝、范玉春及其妻子孫紹梅、曹顯海等人。當時榆樹鄉的派出所所長是趙宇翔,而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抓捕是派出所的民警韓樹波,還有吳振興等人。在派出所這些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辦班一天,後把這些法輪功學員每人罰二千元釋放。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之後,在榆樹鄉的法輪功學員董文彥為避免迫害搬遷到新賓縣永陵鎮去居住之時,榆樹鄉派出所依然同永陵派出所勾結對其進行迫害。
那是二零零二年的五月間,當時董文彥在永陵鎮車站對面的理髮店時,被永陵派出所的惡警曹思信、王海偉等五人綁架,並欺騙董文彥到其家看看,當時董文彥在永陵購買了一房屋。惡警把董文彥帶著到其家,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去非法抄家,在董文彥的家中翻到一些法輪功的傳單和大法書籍,遂將董文彥帶到永陵派出所,戴上手銬,追問法輪功資料的由來。下午,永陵派出所的所長郭華偉看到董文彥說,你這是大案,得送走判刑,後來就將董文彥送到新賓縣看守所非法拘留。
董文彥被送到新賓縣看守所之後,當時看守所裏還非法關押著李明延(下夾河人)等幾個法輪功學員。董文彥在看守所被迫害三十多天後,被釋放。又被永陵政府、派出所及新賓縣的政法委勒索一萬多元。
善惡到頭終有報,而對善良的迫害必遭天譴。二零零五年七月間,原榆樹派出所的所長趙宇翔,因心臟病而遭惡報死亡,年僅四十一歲。而永陵派出所的所長郭華偉,因勾結黑社會,在二零零八年四月間被非法逮捕,後被判刑二年,開除公職,遭了惡報。
黑龍江七台河市居民崔連清修煉法輪功,提高道德境界,卻遭中共警察迫害,曾被綁架、關押、被迫流離失所。以下是她自述遭受迫害的經歷。
我叫崔連清,女,五十六歲。我於一九九八年開始正式修煉法輪大法。修煉之後,多年不癒的腎炎、胃痙攣、偏頭痛等病都好了。也知道怎麼做人了,和婆婆及我單位同事的關係也融洽了,能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個好人。
一九九九年惡黨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編造謊言,無中生有,污衊我師父,污衊大法。作為親身受益的人,我們就應該用我們的良知、良心去說句公道話:煉法輪功對國家、對民眾有百利而無一害。根據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我在同年十一月中旬進京上訪。我本想,政府不了解情況,我們去反映一下真實情況。誰知道中共邪黨不讓說話,在天安門廣場把我綁架到天安門公安分局,然後又劫持到七台河駐京辦事處。我單位人接回本地後,又把我非法關押在第二看守所三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一天晚上,國安局科長陳舉帶領十多個人突然闖入我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十多本,又到我們另外住處非法抄家。同時綁架了我兒子(同修),安全局的警察非法傳訊我二次,並威脅恐嚇我說出誰與兒子聯繫了就放兒子。親友傳信也說全市都找遍了,不知兒子關押在哪裏。我愛兒子,從小到大都沒讓他吃過苦,我多想他能早一分鐘從牢籠出來呀,但我不能出賣良知,不能讓別的母親再承受痛苦,我哭了一天。安全局一警察對我拍桌子叫囂:你知道這是甚麼地方嗎?這是特務機關。我當時心裏既難過又害怕,但是我堅信一點:我師父是慈悲偉大的,大法是偉大的,我信仰大法更沒錯。第二天安全局陳舉非法傳訊我,說想要拘留我。我說:你拘留我,我不簽字,我沒犯法。他們沒敢把我怎麼樣。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由於中共警察企圖迫害我,我被迫流離失所。在這期間,桃東派出所、新富派出所、桃北派出所,到我家騷擾、非法抄家四次。
二零零五年桃北派出所警察到我家騷擾,威脅不讓我出去講真相,否則就要如何如何。還有一次桃北派出所警察王洪濤指使治安員到我家非法要我按手印。
湖北省赤壁市商業局法輪功學員鄭玉玲,在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勞教所僅僅一個月後,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被迫害致死,中共惡黨人員不准其家屬舉行葬禮、強迫家屬將訂好的酒席退掉。下面是她生前被迫害的一點情況。
二零零九年八月,湖北省女子勞教所一大隊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鄭玉玲,她一來就是被單獨隔離,有一次,她被打得大半個臉都是黑的。警察將她轉到洗腦班(湖北省六一零洗腦班就在該勞教所旁邊,實際該勞教所就是戒毒所)繼續迫害,後來又被轉回來,仍被隔離。聽說她在洗腦班揭露該勞教所的打人罪惡。每天去食堂路過此門口時,看到她總是站在門後邊。有一天中午,氣氛緊張,將所有的門都關上,不允許任何人出去。從那以後再沒有看到此她。當時包夾(警察僱用的打手)鄭玉玲的吸毒人員有:李維維(盜竊加吸毒),覃紅(從武漢勞教所調來)曹智秀(同音)後來又加上胡小紅,大隊長是汪勤。
吉林省德惠市法輪功學員鄭義明分別於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二年兩次被當地惡警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正月,鄭義明進京為法輪功鳴冤,在北京信訪辦門口被北京市公安局綁架,送到吉林省駐京辦事處,由德惠市公安局政保科警察接回,非法關押在德惠拘留所。不到半個月就被德惠市公安局送到九台勞教所非法關押一年。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五日,鄭義明正在德惠市二商店自家租的櫃台賣貨,就因為說一個「煉」字,被德惠市新惠派出所警察魏保川和外號叫「祥子」的片警,和另一名警察(姓名不詳)強行綁架,然後又到鄭義明家中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多本,然後又拼湊捏造材料,將鄭義明非法勞教三年,強行送到九台勞教所,並強逼鄭義明簽字。
鄭義明在九台勞教所鄭義明被迫超負荷勞動,被迫害出心臟病,走路艱難,扶著牆走路,曾經昏過去多次。二零零五年三月九台勞教所才把重病纏身的鄭義明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