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九台市法輪功學員姜秀玉,男,四十五歲,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被當地警察綁架,當天被送到了九台市馬家崗子拘留所,二十六日下午被送到飲馬河勞教所被非法勞教兩年。此前,姜秀玉多次遭到中共當局的騷擾、綁架、非法關押、勞教等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早上七點多,慶陽鄉派出所開車到梨樹村煉功點騷擾,當時沒看到人就走了。過幾天惡警又到姜家騷擾,並拿走幾本大法書。九九年至二零零一年間,慶陽鄉派出所曾多次到姜秀玉家騷擾,拿走大法書。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九日姜秀玉去北京證實法,被北京惡警非法抓捕關進天安門公安分局四、五個小時,被長春駐京辦事處的人接到駐京辦,二月一日被劫持回長春,當天被慶陽派出所惡警劫持到九台非法關押在馬家崗子拘留所,十五天後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六日姜和妹妹在煉功點煉功時被慶陽鄉派出所非法帶走,把姜送到九台市東山看守所,後又送飲馬河非法勞教十三個月,於二零零一年三月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九日,姜秀玉再次去北京,被九台市公安局接回送進東山看守所,後來非法送飲馬河勞教所勞教兩年,後又加期五個月,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放回。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姜正在地裏幹活,被九台市公安局三人騙上車送進馬家崗子拘留所,之後,送往飲馬河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六日放回。
二零零九年臘月九台市公安局到姜家,姜不在家,他們就把姜的母親法輪功學員帶走,送進馬家崗子拘留所,十天後放回。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九台市公安局六名惡警又到姜家強行把姜綁架上車,雙手上舉銬在車上拉走,當天下午送進馬家崗子拘留所,五月二十六日下午送到飲馬河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李傑,女,四十八歲,九台市民。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上午,在法輪功學員薛晗家裏,被薛的大姨、大舅構陷,下午一點多南山派出所三個惡警開著警車(麵包車)(開車的惡警臉上有一個疤),到薛家(李當時正在幫助照顧被迫害致病危的法輪功學員薛晗)。惡警打發人將李叫到北屋說讓李跟他們走,李同惡警下了樓,惡警讓李上車,到車上,李問去哪?一個惡警回答說去南山派出所,當時李想不能和他們走,得走脫,半路他們和路人打招呼,車門開了,李想走,兩個惡警忙把李拽住。到派出所,將李關在一個辦公室裏,問李叫甚麼名字等,一會他們就走了,去了別的辦公室,後來又把李帶到二樓給戴上手銬,銬在暖氣管子上,一個姓龐的惡警身高一米八以上,體重也有一百七八十斤,嘴裏罵罵咧咧的,一邊把毛巾用水洗濕,然後擦臉,就向李走來,罵著用濕毛巾用力抽打李的臉,左右開弓,還抬起右腳的皮鞋用力踢李的下顎,李本能的一躲,但還是把李的下顎、前胸踢破。後來惡警們時不時的進來一個問一句,李不配合。在李被南山派出所關押的時候,因李的家人知道了消息,就往南山派出所打電話,南山派出所就說沒有抓人,光天化日之下抓人還不承認。後來李出現了嚴重的心臟病現象,下午三點多,惡警把李無條件的放回了。
李是一個忠厚老實的市民,甚麼壞事沒做,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被無理綁架、關押、迫害三個多小時。警察不管壞人,專門迫害好人,天理難容。
李桂芹,女,六十一歲,原九台市車輛廠職工。在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去北京證實大法,被北京當地警察劫持北京站前派出所之後,又送往北京房山拘留所,李當天被那裏的警察用大法書打李的大嘴巴子,還用拳頭打李後腦勺、無理的搜身、給李戴上手銬,逼問姓名。李在那裏絕食二十多天,惡警強制灌食,李一切都不配合,後來給放回家中。
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四日晚十一點多鐘,李家突然來了一幫警察,大約七、八個人,是九台南山派出所的,他們非法私闖民宅,非法搜家,搶走李家的大法書等,由於李拒不配合,七八個警察連擁帶拽再推強行將李綁架,送到九台拘留所,十五天後,又送入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在勞教所期間,惡警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真、善、忍」信仰,進行精神迫害。惡警還強行奴役,每天十五──十六個小時做苦力,而且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包夾,每天三──四個人看著不讓與其他法輪功學員說話,剝奪人身自由。
二零零四年某晚七點多,九台市公安局去兩輛警車十人左右非法私闖民宅,抄走大法書四到五本強行把李綁架到公安局,非法審問,逼供,同時逼迫誹謗大法師父,李拒不配合,他們自知理虧,放回李。
林顯臣,男,五十九歲,慶陽村村民。二零零零年去北京證實大法,途中被長春市站前派出所劫持,當天被九台市慶陽鄉派出所綁架到九台公安局逼問是哪裏人。直接劫持到九台拘留所,十五天伙食費二百元,經濟損失五百元。
在非法拘留的第二天,兩頭牛被慶陽鄉政府指使村委會書記任慶國委託王玉和與何繼權三人給牽走送到敬老院,三天後強行罰金八百元人民幣,才把牛牽回。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晚,慶陽鄉派出所又去林家騷擾,並強行綁架林,劫持到九台公安局送往拘留所,拘留十八天後又送到飲馬河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被迫寫決裂書、悔過書等書,不寫就威逼、恐嚇、上死人床用刑迫害,到一個月後幹活奴役,一年後又加期二十六天才放回家。
我叫金玉娥,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三點桃山派出所所長陳勇帶領一夥警察去我家,桃西派出所所長李存和(後來遭報死了,明慧網有報導)也帶一夥人開車到了我家,最後我被帶到桃山派出所,他們給我做筆錄問我為甚麼煉功。我說:「渾身是病通過煉功全好了。」他們簡單的問了一遍之後說:「我昨晚一宿沒睡好覺,上頭口頭傳達緊急通知,我還以為是甚麼大事,原來是法輪功啊!你們都回去吧。」到家後又聽說有很多煉功人二十日都被他們抓去了問話。
七月二十二日我來到省政府想向政府反映修大法的真實情況,結果政府部門沒有一個人接見我們,用大客車強行拉到雙城的一所學校,到那裏我看到很多被抓來的法輪功學員,向這裏的工作人員講大法的真實情況,他們不聽。而是登記這些上訪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庭住址,然後通知當地的公安部門來接人,有個二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由於不說地址被帶出去,回來的時候滿身是傷。到了下午讓我們看電視,電視裏播的全是污衊師父和大法,我想政府搞錯了,大法是最好的高德大法,按真、善、忍做沒有錯,可是他們不聽我們的解釋,我心裏非常委屈,莫大的羞辱湧上心頭,就向天塌一樣。
從那以後三天兩頭派出所的警察上我家騷擾,要求我早晚上派出所彙報,所長李存和(現已經遭惡報)常帶人在我家門前蹲坑,在他們這無休止的干擾下,我於一九九九年的十月份登上了去北京的列車。我想當地派出所這樣不講理,中共一定不知道真實情況,我要去信訪辦反映真實情況,結果我到了北京信訪辦一看,那裏根本就沒有接待上訪的工作人員,而是擠滿了各地的便衣,剛到大門口就被各地的便衣蜂擁而上,把我團團圍住:有問幹甚麼的,有翻包的在包裏翻到一本《洪吟》,就說是煉法輪功的,問我是哪的。我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一聽說東北三省的,就給我們當地的駐京辦打電話,我駐京辦的人把我帶到那第一件事就是搜身,把所有的衣兜都搜遍了,最後連褲頭都搜了,錢都他們拿走了。當時的北京不管誰為法輪功上訪,都把法輪功學員的名字輸入微機,然後株連法輪功學員所在地的政府工作人員 ,有的駐京辦工作人員就花錢把名字買回來,一百元一個名字已經是個公開的秘密,所以各地都怕出現他們本地的法輪功學員去上訪,我到駐京辦那天晚上他們也花錢把我的名字買回來了,當時的駐京辦人也很多。
我在駐京辦關了一宿,第二天他們又把我送回當地,把我和另兩個法輪功學員分開關押、審問,家人來看我隔著鐵柵欄,審問完了之後我被送到拘留所關押了九天,本來是七天的拘留票,結果桃山和桃西兩個派出所互相推誰也不想承擔責任,一直拖到九天家人出面找局裏桃西派出所才不情願的簽字同意放人。我回家後,警察不斷騷擾、甚至我上哪裏幹活他們都開車跟蹤,我在家呆了十五天桃西派出所又以擾亂社會秩序為名把我拘留。從十一月初被關押一直到第二年四月份才放回家。
一天十元的伙食費而我們吃得是最差的,早上、晚上個一個窩窩頭喝的一碗鹽水裏只有手指大小的幾塊蘿蔔,有的蘿蔔已經生蛆,喝完湯碗底可見泥沙。
剛開始被關押,因為堅持煉功,他們打過我們,每當他們打我們其中任何一個法輪功學員時,我們包括隔壁的法輪功學員就一起背《論語》,他們就不打了。值得一提的是在拘留所有一位所長說:「我知道你們是冤枉的,你們都是好人,希望你們有撥雲見日的一天。」有一個叫王振傳的管教打法輪功學員很賣力,以為會被提拔,結果他很快就提前回家了,被開除了。在拘留所裏有一個叫殷豔秋的女法輪功學員,她挨的打是最多的,經常被所長郝喜嘉打的青一塊紫一塊的,回頭他還說是照顧殷豔秋,經常吃拿要殷豔秋丈夫的還心安理得。我被超期關押一直到第二年四月份,在獄中過了整個一個冬天。第二看守所所長任忠良等人把法輪功學員龐志興扒光衣服在暖氣上烙,把他一隻耳朵打的青紫色,他後背上被烙的比手指還寬的一條條黑紫色,整個後背沒有好地方。
等我回到家裏後派出所、公安局、安全局經常來騷擾,二零零一年安全局開車把我拉去就問別的法輪功學員的電話,我說不知道,惡人就罵我。包片民警經常在我家門口蹲坑,有一次就差十幾天過年了,我媽和妹妹及兩個法輪功學員趕集到我家(集市就在我家門前),不到十分鐘包片民警就來了,不由分說硬說我們串聯又把我們帶到派出所,把我家也給抄了又要把我們送走,局長說要過年了,你們都這麼大歲數了(有兩個六十多歲的老年弟子)回家過個年吧。在這之後我就更沒好日子過了,連鄰居都受干擾今天問這家,明天問那家 ,還經常在我家門前的小店鋪中坐著監視我家的一舉一動,這都是桃西派出所的姓朱的幹的,在這種情況下我想出去溜達。
二零零零年五月份去了一趟賓縣老家,有許多法輪功學員來看我,大概十多人,被當地不明真相的人構陷,當地寧遠派出所的所長董俊帶領副所長及鎮長等一車人把親屬家包圍,大有天塌之勢,那一次算我在內一共抓了五個人,我又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在拘留所回來後,來自社會各方面的壓力很大,無奈只好回家。回家後又有片警監視,在這種環境下又過了兩年。
二零零二年我正在工作突然聽說我的舅舅因為煉功被迫害致死(舅舅因為修煉了大法胃癌都好了八年了),我幾乎不敢相信,放下手中的活就去奔喪,結果剛到那裏送走舅舅,七台河桃西派出所副所長又帶人開車去找我,我沒有見他們的面躲開了,從此以後我再也沒有讓他們見到我,因為舅舅迫害死了,我不會再做無謂的犧牲了。我於二零零三年開始走上了流離失所的生活,丈夫為了在外面陪我,結果失去了二十多年的工作。
法輪功學員劉彥彬,河北省南宮市蘇村鎮大家村人。曾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到北京上訪,被押回南宮市看守所,遭毆打。之後被非法勞教,在邯鄲勞教所遭非人折磨。以下是他的自述。
我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得到淨化,受益無窮。
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我進京上訪並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被廣場派出所抓住並送到西城區派出所關押。在那裏,警察用鐵鏈子將我捆在鐵椅子上,多次進行毆打,逼我報出姓名,因不希望親人受連累,我沒有報出姓名地址。這樣,二十多天後,我被送到瀋陽一個看守所,是新建的。在那裏,我說出了姓名地址。之後被蘇村鎮派出所接回後直接送入南宮市看守所,在那裏,惡警把我關在重刑號裏,號裏都是死刑犯和重刑犯。警察逼我寫所謂的「三書」,我不寫,警察就指使犯人打我。在號裏,除法輪功學員外,其他犯人都對我進行過多次殘酷的拷打,還不讓我吃飽飯,每天還要幹活到深夜十一-十二點。
後來,我被南宮市公安局非法勞教兩年,關進邯鄲勞教所八教隊。在隊裏,是姓薛的警察主管迫害法輪功。在他的指使下,同監室的很多犯人為了獲得減刑的機會,喪失人性,多次對我進行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他們把我渾身捆住,用板凳、板條打我,還幾個人把我抬起離地再摔下來,還把我的衣服脫光再打,把我的肋骨都打斷了,身體多處受傷,沒一處好地方。他們還派四個人專門看著我,連上廁所都有人跟著,不讓我跟任何人說話。使我身心受到極大傷害,記憶力減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