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中共所謂的「執法人員」又是怎樣對待這些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人呢?
一、 只許待在他們指定的屋裏,不許隨便出入,一切行動都由專人看著,剝奪人身自由。
二、 食堂距住的地方很近,可到食堂吃飯要站排不許說話,路上安插警察站崗。
三、 法輪功學員只有五人,可到吃飯時卻有30左右人,其餘都是所謂的「工作人員」(其實都是參與迫害的人員)。
四、 由五名猶大作為所謂的「老師」,向法輪功學員散布謊言,如不聽,就惡言惡語相加,對人格進行侮辱、攻擊,以達到轉化寫所謂「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之類的東西)的目的。
五、 10月22日上午,葫蘆島市電視台到「學習班」來錄像,強迫法輪功學員看早已被揭穿的謊言錄像。
六、 走廊裏掛的都是給法輪功抹黑和天安門自焚栽贓案的圖片,用來毒害不明真相的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