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觀念 救度眾生

——寫給即將開庭的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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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六日】聽到即將開庭的消息,內心十分牽掛。想在這裏把自己的一些經歷寫出來,彼此分享一下。同時,看看怎樣做更好。

在上一次的案子勝訴後,有同修問到我:「你是不是沒有預料到結果?」記得當時,我很直接的說:「我已經預料到。」現在回想一下,覺的當時對待同修很不善,有些嗆人和顯示自己,是否預料到勝訴的結果,已經沒有實質意義,反而內心在想,那天要是有更多的人出庭聽證,該多好。

1、擺正自己和眾生的位置

記得在聽證會上,我的辯護律師見到法官時情緒緊張,對法官的問題答非所問。當時,覺的一下受到很大的打擊。腦子裏翻江倒海的想著:這麼沒有經驗的律師,怎麼為我辯護?內心的埋怨和委屈蜂擁而上。

後來打坐時,忽然閃過一念:究竟誰能保護大法弟子?一下意識到自己的問題很嚴重:在關鍵時刻,忘記了自己是大法弟子,忘記了師父和大法。一個修煉大法的怎麼能對要被救度的常人有甚麼祈求。改變了這一念,身體從裏到外的一震,我知道師父把那些不好的東西給拿了下去。

在開庭前,看到了被告。我主動的問候他。對方悻悻的說:「不要給我打招呼,今天開庭我是反對你的。」我的辯護律師也在一旁說:「不要和被告講話。」在場的幾位同修,大家各自明白應該怎樣對待要救度的眾生。恰好協調人要和律師討論一些事。我對被告說:「我內心裏絲毫沒有要責怪你的想法。我知道你有自己的工作,先前我們也討論過法輪功究竟是怎麼回事,我記得您還非常肯定法輪功。」被告臉上顯出慚愧的神色,低下了頭。我又繼續問候他日常生活,以及工作,還有其他一些話題。聊了很長時間,整個過程中,律師沒有再阻止,當時大法弟子的正念之場真的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其中,被告又提到:「關於迫害一事,在我們的記錄裏,有不一致的地方,我將向法官提議,駁斥你們。」當時,我打出一念:凡是今天出席開庭的法官律師和工作人員,只有聽真相的份兒,人間的法庭不能審理大法弟子救度眾生的事。被告在迫害法輪功的事實面前,不得以任何藉口否定迫害的存在……。

在大法弟子的正念之場中,給人感觸很深:被告,原告,律師大家彼此沒有甚麼隔閡,沒有非要把你搞的好像要活不下去的感覺和氣氛。感覺那麼輕鬆。

開庭時,有些戲劇性的場面,聽證時緊張怯場的辯護律師,現在看來真是意氣風發,對血腥殘忍的迫害發出鏗鏘有力的辯護,和當初簡直判若兩人。而被告甚麼也講不出來,乖乖的坐在哪裏,如果法官不提問,被告根本不會想到究竟要說些甚麼。大法弟子的正念之場真的解體了很多不好的因素。

2、把自己溶在整體中

我有個很不好的觀念,自以為是。同修的意見我很少在乎,好像別人怎樣,與我無關,只管自己修。在逐漸的學法中,意識到這是很大的私。在開庭前要和同修討論一些事情,在我真能放下自己,不執著自己的想法有多好,有多大能力,誠心誠意的和同修共同做好救度眾生的事情,這樣行事時,過程中總是出現讓人意料不到的事情。

在開庭前幾天,自己怎麼都靜不下來,突然之中,師父說的:「身神合一,動靜隨機;頂天獨尊,千手佛立。」(《大圓滿法》〈二、動作圖解 〉)打進腦中。瞬時就感覺一股熱流從頭而下,馬上內心就清靜下來。真是師父時時刻刻在看著弟子,加持弟子。後來煉靜功時,感覺身體好輕呀,一直飛,聽到鳥叫,看到山川瀑布奔湧,整體的景色異常美麗和諧。我就看著在想,不同的生命在一起,原來可以那麼美。我接著飛,飛到看不見自己的身體,真的只看到一點意念飄在空中,內心明豁:原來是這樣溶在宇宙特性中。我一下出定,一下明白了開庭時怎樣做更好。

和政府講真相的過程中,我曾有一個很不好的念頭:如果對方推辭,那我就不要再打攪,以免對方產生厭煩情緒。後來一個同修指出來,說:「那不對。我們是在救度眾生,不能任憑他們推脫。我們不僅自己正念要強,而且也要幫著把眾生的正念給樹立起來。」聽後,內心不覺一震。隨後和這個同修去發申請。正好午餐時間,我們坐在接待室和在場的眾生發報紙講真相。忽然間感覺,剛才充滿吵鬧責罵忿忿的大廳,怎麼突然那麼安靜呀,大家拿著報紙在看,就那麼一下不約而同的全都安靜下來。

3、堂堂正正的面對眾生

一天,我準備乘車離開,但心裏很想去法律諮詢處。儘管前一天已經得知,負責案件的律師已經卸職,但我還是好奇,甚麼原因使律師離開了。在經過地鐵站時,看到做生意的黑人。心中一陣湧動:他們也應該知道法輪大法好。我沒有任何的準備,只是很自然的來到這裏,也許是師父的安排吧。我隨身攜帶了很多蓮花,就一一送給他們,反覆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一個一個的店鋪走下去,和他們熱情的打招呼握手,隨後整條街都沸騰起來,大家嘴裏都紛紛高興的說著,讀著掛墜上寫的「真善忍、法輪大法好」。

這給我很大的啟示。平時,我總是在一切就緒後,才著手講真相。但是這件事情後,覺的這種狀態和觀念應該改變。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無論身在何處,無論做甚麼,不都是本著救度眾生一念而存在的嗎?不能因為單純的做甚麼,而忽略了其他有緣等待的生命。有時我會例行公事的去這兒去那,因為按照法律程序應該做的,但後來意識到,這種狀態不對,心態不對,不是修煉人的正念,而是常人化的。這一念改變後,見了數十遍的律師,第一次對我格外認真起來。

思維很清晰明朗,大法弟子不管說甚麼做甚麼見甚麼人,都是在進行救度眾生的過程。而絕對不是在拜託常人,貫徹執行甚麼。在接觸政府官員時,我發現所有接待我的官員,清一律的沒有任何的架子。你把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剛一講出來,馬上這些官員就進入執行程序。自己是大法弟子,把師父和大法擺在甚麼位置,把眾生擺在甚麼位置,眾神都盡知。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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