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法律方式證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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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日】我是一九九四年得法的老學員,在師尊的呵護下,經歷腥風血雨一路走到今天,深感佛恩浩蕩,體會萬千,僅將自己參與利用法律方式證實法的體會向師尊彙報、與同修分享。

一、主動講真相、揭露邪惡

在二零零一年初,我丈夫因為修煉大法被非法勞教,我也被關押三十天絕食絕水九天闖出。身體恢復很快,同修怕邪惡再來抓我,讓我躲一陣再說,更不同意我去找警察要人。當時我對師尊講的「邪惡就怕曝光」體會很深,鼓勵自己:我是大法弟子,要堂堂正正的修煉,不能怕邪惡、躲著邪惡。所以就開始了主動講真相、揭露邪惡的歷程。找到勞教所、公安分局、派出所、居委會、辦事處等單位的邪黨人員講清真相、要人。在這個過程中,一位警察了解真相後很同情,建議我可以試著給丈夫請律師申請勞教覆議。

我寫了一封「尋求法律援助」的真相信,凡是當地電話黃頁上有地址的律師所都寄了信,還印成傳單形式在街口發、在建築物上粘貼。還給很多律師所打電話以找律師的名義講真相,比較熱情的我就帶上丈夫受迫害的資料前往拜訪,期間我用心的學到了很多法律知識,以致後來有律師和家屬以為我是專職律師。

公安廳法制處主管勞教覆議的警察,不讓律師接法輪功案子,我就找公安廳紀委投訴,找司法局律管處「諮詢政策」,到司法廳投訴司法局,等等,去過很多邪黨部門當面講真相,起到了很大的震懾邪惡的作用。

我用學到的法律知識將我家受迫害經歷寫成情況反映、上訪信、控告信等,作為講真相的資料,在同修幫助下往當地各個相關部門大面積郵寄、廣為散發。

因為寫的信上都是第一人稱,落款是我的名字,平時就放在隨身的包裏,走到哪裏發到哪裏,在回老家的公交車上也發過。當地公安氣急敗壞,晚上幾次打匿名電話恐嚇我、搞栽贓陷害想抓我。我搞了電話錄音主動報案,並向各級相關部門遞交上訪信,在師尊的呵護下都有驚無險。

因為紮紮實實的講真相,開創了很好的證實法環境。面對警察的騷擾我都能正念面對,主動講清真相,不波及工作單位、親友等周圍社會關係,二零零一年三月以後沒再被非法抓捕過。我是一家私企大公司的高級職員,領導和同事都很「保護」我;親朋好友對我很理解、很信任;接觸的警察和邪黨工作人員很羨慕我的工作、我的能力,對我很尊重,我發揮自己的所有優勢都用於講真相、證實法。在邪黨奧運期間,因為我的名字在黑名單上,出差北京住宿登記後被北京派出所警察綁架,由於平時講真相的基礎,當地派出所所長打電話「力保」,十個小時後無條件釋放,工作單位的領導和同事對我更呵護了。

大法弟子的修煉只用法衡量,跟邪惡沒有任何關係,邪惡沒資格插足,在零一、零二年環境最嚴酷時期,我始終不退縮、不懈怠,堅持利用常人法律手段主動講真相、揭露邪惡、窒息邪惡,堅定的走在證實法的路上。

二、堅定正念營救同修,請律師介入法輪功案件

大約是二零零三年,有同修被非法勞教,邪惡的轉化手段非常殘酷,同修給家人寫信要求請律師,家人找到我幫忙。我在網上搜索那些知名的維權律師,以當事人家人的身份逐一的寄信講真相,在海外同修的幫助下,拜訪了很有名的高律師。因為有海外同修一直在給高律師講真相,所以他的觀點很鮮明,雖然邪黨法院不給立案,但高律師不斷發表文章揭露邪黨司法黑暗,以律師的身份首次向外界公布了法輪功學員被殘酷迫害的慘烈事實。我一直跟蹤此事,編輯各種有針對的真相資料發往明慧,也寄了很多真相信。被營救的同修血壓高保外就醫、提前一年多回家。當時的邪惡政策是不轉化不放人,不轉化能提前回家是很難做到的。

過程中最大的壓力是同修的不理解,邪惡也虎視眈眈的要抓捕請律師的人,在人的表面看自己的安全很難保證;當時請律師介入法輪功案件的事情還很少,是否符合法很有爭議,自己在法上也認識不了那麼清楚,只是覺的講真相、揭露邪惡,人的方式可以隨意所用,利用常人的法律手段制止邪惡符合法、肯定沒錯。但和同修交流時,我也說不服同修。參與的同修都陸續退出了,和我配合的家屬同修因為請律師被惡警綁架了。一個沒營救出來,另一個因為請律師又被抓了,和同修的家人沒法交代了。我硬著頭皮去給同修的家人講真相,但效果不太好,他們對請律師很失望、對中共的猖狂很恐懼,我心裏沉甸甸的壓力很大。只好兩位同修一起營救了,紮紮實實的跟蹤此案講真相、曝光邪惡,一直沒有放鬆,直到八個多月後兩同修都釋放回家。

通過這次請律師營救同修的項目,在法上提高了認識,自己得到了魔煉,積累了一些經驗,同時得到了周圍同修的認同和信任,為協調後來的法律項目奠定了基礎。

三、把律師當成眾生,用心講真相

二零零六年當地有一家三位同修被綁架,我們開始營救,高密度發正念、編輯真相資料大面積講真相。開始邪惡嚴密封鎖消息,和被關押的三位同修無法聯絡。邪黨法院一審後,終於能溝通上了,開始給他們一家請律師。一方面,製作了真相小光碟和尋求律師幫助的真相信,郵寄了幾千份;同時約見一些知名律師當面講真相。

當時大多數律師一聽是法輪功案件就害怕,推說沒有時間,拒絕見面。我們很用心的堅持講真相,先寄信,再打電話約見面,打電話時身邊有同修發正念。在我們的努力下,終於有幾位律師同意見面談,但干擾很大,邪惡阻擋的很厲害。去見律師不太順利,大多都是律師臨時有事、出差外地,還有的律師被警察貼身監控,見面談話時也常被「急事」打斷等,我們都是一路發正念,還通知一組同修幫助發正念,衝破了這種種阻擋。

見律師之前,我很用心的將要見面的律師網上能搜到的案例介紹和發表的文章都瀏覽一遍,對該律師有個了解,講真相時有針對性、有很好的切入點,效果很好。如對有名的維權律師,我以讀者的身份慕名去拜訪,主要談他們關注的大法弟子反迫害經歷,然後再逐漸展開講中共的邪惡,我告誡自己千萬不能因為急著找律師而講高了。

知名的維權律師大多數被警察監控,自身的安全也很成問題。第二次見面我們重點探討了對安全的理解和一些做法,得到了他們的認同和初步信任後,他們幫助介紹,陸續有六位律師介入案子。按照慣例,案子委託給第一辯護律師,家屬就不用管了。但我們知道不只是打官司,是要救度世人、是要達到證實法的效果,首先必須得讓律師了解真相,過程中才能保證不出現負面的辯護觀點,沒有負面的因素。所以一直沒有放鬆。在二審時間很緊的情況下,我們搶時間約見每一位律師講真相。

過程中一直伴隨著對法理解和堅信的問題,有的律師忙於掙錢的案子,有的律師不熱情、不耐煩,有的律師遇到困難往回退,有的律師懾於中共的淫威。我很清醒的認識到,那是邪惡因素的干擾,迫使他們錯過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

我們不是求律師幫忙來了,而是來救度他們來了。所以不管律師甚麼態度,我都「理直氣壯」的打電話約見,而沒有任何常人的不好意思。和律師談話時,我總是不卑不亢、坦坦蕩蕩。有一次我和同修與多位律師一起吃飯,期間有一個律師老是迴避法輪功被迫害、轉移話題,我「慷慨激昂」的演講一番:一億人的正信被鎮壓,迫害每一分鐘都在血淋淋的發生,甚至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殘酷的成度已經超出人的想像,這麼嚴重的人權災難已經在我們面前了,怎麼能視而不見呢?每個人都有義務負起社會責任,站出來說「不」。既然我們有幸參與就一定要做好,這是歷史事件,會在歷史上留下記載這光輝歷程的一頁。

全場被震撼、鴉雀無聲,我自己都覺的太超常發揮了,當時還有兩位很有名的大律師在場。但同時我們也很注意律師的安全,做事嚴謹、考慮周到、不預先公布律師的名字、儘量見面談不用電話、全程陪同律師發正念、有異常情況時把方便讓給律師等等,律師很感動,對我們越來越信任。

其實有的安全措施,只是在人的表面給自己和他人一個安全感,不起實質作用,但這個表面的安全感會讓人增強信心,也增加對協調人的信任,尤其是不修煉的律師、家屬、也包括正念不足的同修,都有個承受能力問題,有個安全措施的緩衝是很必要的。

也有的律師連「四﹒二五」、天安門自焚的真相都不知道,我覺的這基礎也太差了,時間緊,有點灰心,還好有別的同修耐心的去講就補充了不足。可是後來又出現一個問題,一次講的內容太多了,律師接受不了,不願意再和同修見面,在我們的努力調整下,和律師的隔閡慢慢的就消除了。我是邊和律師探討案情,邊結合著講真相,律師好接受,方式有點保守,講不到位;其他同修送律師《九評》等真相資料,做了很好的補充。

案子結束後,大家見面交談,律師稱我們是最理解律師的當事人;雖然案子壓力大、經濟收入低,但在律師生涯中是一個亮點;是和家屬合作最好的一個案例。之後,和幾位律師成了共患難、直面邪惡的君子之交,隨時見面幫忙,再也不用預約了。

四、始終以證實法為主線,不依賴律師,不指望常人

把參與的律師和家屬當成被救度的眾生,討論案情時以揭露中共的邪惡為主,至於律師和家屬能做到甚麼成度,全憑他們自己的願望。營救過程就和沒請律師一樣,一起討論案件達成共識後,同修、律師、家屬各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做,大法弟子不等不靠,真正起到主導作用,不依賴律師,不指望常人。

二零零七年的一個營救案子的辯護詞寫的很有力度,在法律方面系統全面的闡述了邪黨迫害大法弟子的非法性,而且是多位律師聯合簽名,應該是有一定影響的。可是律師顧慮辯護詞一發表,邪黨惱羞成怒就得抓律師。費了很多心血寫的辯護詞沒辦法公開,除非開庭宣讀後自然就公開了,但幾位律師都反覆強調二審案子是不可能開庭的。我當時發出一念,大法弟子請律師是為證實法,就得達到證實法的效果,管它是幾審,必須得開庭。

接下來和參與的同修交流達成共識,開始寫要求開庭審理的真相信,鼓勵律師遞交要求開庭的律師函;陪同家屬約見法官,鼓勵律師給法官打電話等等,一陣猛攻。在法官已經通知律師不開庭、律師和家屬互道珍重告別後大約一週的時間,律師突然接到法院通知,下週開庭審理。同修覺的很正常,但律師覺的太意外了,都很振奮,對大法弟子非常佩服和尊重。

開庭前氣氛很緊張,無牌照車出沒跟蹤律師,我們幾位同修一直陪同並鼓勵律師,也採取了一些表面的安全措施,同時通知很多同修整晚發正念。開庭當天清早法庭前就有很多警察、特警戒嚴,去近距離發正念的同修也很多,一場正邪大戰,場面壯觀。法庭上三位同修和所有律師表現都非常好,律師後來發表的辯護詞非常正面,被媒體譽為繼高律師之後的又一里程碑。

當時我和同修開車到法庭附近轉了一圈,還是有點擔心,怕邪惡抓律師和發正念的同修,一位開天目的外地同修及時打電話說,看到法庭的上空有師尊的大法身,他的聲音很激動,我一下子心就穩住了,覺的師尊就在身邊,甚麼都不用怕,沒有「萬一」。也再一次體會到一切都是師尊在做,我們只是做了表面大法弟子應該盡的本份。過程中覺的難,是因為自己有人心、有觀念、正念不夠足、對法理體會的不深,其實按照大法的要求做,順理成章的就是這樣好的效果。

五、排除干擾,歸正自己

周圍的同修對我很信任,但具體事情上仍是常有爭議,壓力大時我自己也表現的心態不好、很固執己見。我最擔心的就是參與的同修和律師被抓,有損失。律師也是老謀劃著怎麼能做的更好,同時能全身而退。所以有的時候我在安全方面考慮的多些,做的有點保守。

有一段時間案子進展不順利,同修的意見開始多起來,關心我的安全、找我交流、幫助我向內找,搞的我壓力很大,不敢再往前推進。感覺自己是不是偏離法了,真的要出大問題了?有的同修甚至認為不適合再進行下去了,否則邪惡會對我下手的。

當面提出問題的同修我們通過交流都一一化解,但經常是聽到一些傳聞,或在明慧網上的交流文章中提出的,有這些疑惑的同修我也不知道到底是誰,因安全考慮也不能公開協調人的身份,項目在進行中寫體會文章也有安全問題。我靜心學法仔細的向內找,為甚麼同修的疑義對自己影響這麼大,到底在乎甚麼?只要符合法的事情就應該堅定的去做,修煉中的人有問題很正常,邊做邊用法歸正自己,不能退縮。堅定這一念以後,情況又好轉了,有很久不見面的同修突然上門交流,告訴我他們那一片同修一直在針對這件事發正念,非常支持,沒有我聽到的那些疑義,而且說不用了解具體情況,針對邪黨部門長期發正念、清除邪惡肯定沒有錯。他的話讓我找到了自己的問題,我太強調表面的一致了,希望參與同修配合我的行動,而不是在證實法上配合,成了證實自我了。

我的心裏平靜了、有信心了。但還有同修捎信說,某某、某某同修對我有看法,讓我去找他們交流。當時二審的時間很緊,有很多事情要做,我就坦然的回話說,有願望參與的同修利用自己的便利方式一定做到位,其他同修忙各自的項目不用通知他們參與了,交流的事情以後會有機會的,再也沒有那種被同修誤解的委屈不平、停滯不前了。

律師是很守承諾的,我們必須遵守約好的時間;營救同修也有時機問題,不能錯過,有很多實時的文章要寫。有時有各種各樣的干擾,常人的干擾好識別,但邪惡因素利用同修來干擾就有迷惑性。

有一次,我正想赴律師約,遇到有「七﹒二零」以後一直沒見面的同修來訪,我直入主題問她是否有急事需要幫忙,我很累需要早點休息。她有點失望的走了;還有的同修給親人找工作要幫忙、推銷產品要幫忙、沒事互相串門探望等等,這類情況我都以工作太忙不方便一一善意的回絕;但也有一次同修約我一起去給外地公安講真相,我沒有去,過後心裏很難過。同修傳我狀態不好,不願意和大家接觸。我是實在沒有那麼多精力,也沒有那麼多正念,有時也想讓自己時間富裕點、放鬆些。後來讀師尊講到海外同修每人協調幾個項目,睡很少的覺,感到很慚愧。

六、整體配合,展現大法威力

個人修煉時期,遇到魔難,只要自己去掉執著提高上來,就柳暗花明了,感受很明顯;正法時期有邪惡干擾的因素,強調整體配合、整體提高,才能展現出法的威力,起到證實法的效果。同修跟不上,單憑參與協調的幾個人是做不好的。對於整體配合我感受的特別深。

同修的先天來源不同,修煉狀態、常人中的社會閱歷、處理問題習慣都有很大差異,我們自己覺的是甚麼狀態都有,各有所長。律師對同修的整體印象是個頂個的都了不起,因為我們都是大法弟子,都能先人後己,都敢揭露邪惡,都能把大法的事情、同修的事情放在第一位。一下子做不到位,但我們在努力做好。至於修煉狀態那只是修煉中要解決的問題,我在協調項目中感受是,是同修就比常人好,再差的同修也比常人強。所以很包容寬容同修和家屬,誰不想精進哪,誰不想營救回親人哪,狀態達不到,要有個過程。同修和家屬可以根據自己的理解,能做到甚麼成度都歡迎。發正念、寄信、發資料,當面要人講真相的,都很好,不強求方式一致和做到的成度,參與的人多了,也輕鬆沒有壓力了,形成了很好的整體。

一起合作協調的同修處理具體事情有時也有分歧,我們及時學法交流,決不產生隔閡;我們周圍的氣氛一直很正;遇到困難不知道怎麼辦了,我就反覆想怎麼做才符合法呢?可能我們有這樣的願望,很快就有辦法解決了;也有的同修往具體事情裏陷,津津樂道的說一大堆,我就問師尊這樣講過嗎、符合法嗎?好像局面就扭轉了、同修自己也明白了;也有的同修不注意安全,就是用家裏電話給別人打,怎麼提醒都不注意。甚至警察在她家搜查時,她還給我打過,被關押在洗腦班時也打過,有人提議跟她斷絕聯繫,我壓力大時也挺反感的,可她別的方面都挺好的,而且她也不在電話裏隨便說,還是幫她發正念吧,這麼多年她出了幾次事也沒牽連上別人,我們也都把她營救出來了。

也有些同修對具體事情很注意,好像不符合自己想法的就不願意參與。同修曾經提出的問題有:到底從哪個角度講真相好、是否應該給律師發正念、律師為甚麼答應來還不來、家屬怎麼不去要人、要求開庭審理是認可邪惡、被關押的同修狀態不好怎麼營救也白費、律師費太高佔用了做資料的資金、我們都不知道具體進展情況沒法配合等等、等等。具體事情不管怎麼交流都太難達成共識了,也沒這個必要,因為人的方式隨意所用。後來具體事情我們就不大面積對同修說,只是小範圍的交流後決定下來。同修對於發正念、講真相都沒有疑義,那就通知願意參與的同修高密度發正念徹底解體邪黨各相關部門的邪惡、郵寄散發真相資料。慢慢的固定有幾個小組的同修長期配合我們的項目發正念、郵寄散發資料,他們也經常給我發正念,聽說後我很感動的。

也有的同修捎信說我有幹事心、歡喜心。我自己體會一下好像是有點,但決不能讓執著佔主導,影響證實法的效果,也不能受打擊不做了找執著,該幹甚麼還幹甚麼,只是過程中嚴格用法衡量、多注意自己的心態。

七、多學法、多發正念,符合法師尊甚麼都能化解

在個人修煉時期我讀法、抄法、背法都很多,非常喜歡靜靜的學法,是一種享受。師尊發正念的法講過後,我很重視,平時上班有一點時間就發一會兒正念,養成了一種習慣。同事覺的我到哪裏總是很安靜、不愛說話,其實我心裏在發正念呢。四個點的全球發正念一般我都發半小時,早上時間允許就發一小時,覺的身體周圍特別清亮、清心似玉的感覺。現在很忙,但學法、發正念都有保證,只要自己重視了,不睡覺也能做到,我很清楚那是做好證實法工作的最根本保證。

有同修覺的參與的事情多了,就在邪黨那裏「掛號」了,會被抓的,我從來不認可這些。在安全方面我會很注意,平時低調,直接聯繫的同修不多。其實符合法的事情,不管參與多少,邪惡都不敢動。協調項目中,也有參與的同修被抓,我也被邪惡騷擾過,我一般是直面邪惡不退縮,一次一利索,警察給我打一次電話,我會給他們打多次電話講真相,有時也會向督察投訴他們騷擾民眾,直到他們保證不再參與了,同時也加強學法、發正念、向內找調整狀態。

有很長一段時間,我投入很多精力協調項目,單位工作有點顧不過來,晚上要寫一些文章,睡的很少,經常是上下班車上小憩一下。忙時接連陪律師好幾天,甚麼都顧不上。白天一起去相關部門遞材料、要求會見被關押同修,晚上討論案情寫東西、和同修交流、通知配合的同修發正念等,一般都忙到午夜。但平時家裏、單位很棘手的事情,我都能異常順利的解決,所以周圍的環境很好,需要請假時沒阻擋。到年底時單位還給我評個「特殊貢獻獎」,發了一筆獎金,同事都說我工作太辛苦了,上下班車上都睡著了。同修說「特殊貢獻獎」是師尊給的。但有時懈怠想放鬆一下,晚上早點睡、白天「好好」上幾天班,結果個人修煉時期的那類麻煩事反倒多了,身體也不舒服,家裏的、單位的事事不順,牽扯很多精力去擺平。搞的心態不好,學法發正念時干擾也多,執著心全表現出來了,自己左衝右突排除干擾向內找,一點都沒輕鬆著。可同修有證實法的事情需要幫忙,我立即精神起來投入狀態,心一下放到底,因為大法的事情在我心裏永遠是第一位的,周圍的一切突然歸於平靜,好像那些干擾麻煩已經夠不到你了。

我悟到,師尊真的把我們都推到位了,個人修煉表現出的執著起不了主導作用,阻擋不了、也影響不了我們甚麼,師尊給我們足夠的能力能夠去證實法;而認為自己狀態不好、修的不好,也做三件事,但始終是為了做好三件事而做,為了去執著而去執著,不是把心溶在證實法中,非常在乎自己的狀態如何,其實心始終是脫離證實法的,落在個人修煉的「私」上,那還是對舊勢力安排的一種認可。正法時期修煉要求大法弟子把證實法放在首位,大法的事、同修的事就是自己的事,毫無保留的投入全身心的去做,個人的執著在證實法的過程中肯定能修去。放下自我,完全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師尊甚麼都能化解,這也反映出大法弟子對大法、對師尊的堅信成度。

八、經驗總結

我也在思考利用法律手段證實法,已經做過十幾例了,過程中同修互相配合的很好,很多同修參與高密度發正念、寄真相信,做的都比較到位,很大成度上起到了震懾邪惡、清除邪惡、講清真相的目地。但是表面的效果甚微,同修沒有營救回來。我們只限於走完法律程序和講真相效果就滿足了,沒有把念定在「全盤否定舊勢力安排、無條件釋放同修」上。雖然我們不執著表面的效果,但是如果我們正念很足,在法上認識的很清楚,表面的效果和過程應該都好。邪黨奧運期間,有一對夫婦同修被綁架,我們當地協調營救的很成功,總結經驗如下。

一、基點正,過程中遇事不偏離

邪黨奧運前,邪惡極其囂張,彷彿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時的陣勢,公安人員先後兩次集中瘋狂抓捕大法弟子,揚言還有下一輪,而且一個不放,陸續送勞教所和洗腦班長期關押,整體環境很惡劣。

同修交流一致認為,必須扭轉這種被動局面,衝破這種阻擋,把同修營救回來。所以一開始就是以請律師營救同修夫婦為契機,展開大面積證實法的活動。揭露中共利用奧運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伎倆、高密度發正念徹底解體邪惡、向包括家屬親戚在內的各界人士講清真相、利用法律手段投訴控告惡人。

同修的親戚受邪黨恐嚇欺騙,覺的請律師對營救家人只能適得其反,熟人朋友幫助打聽的內部可靠消息是奧運結束後、最快也得火炬傳遞結束後才能放人。結果在海內外同修的正念營救下,律師和家屬都非常感動,全力投入到反迫害工作中。先後介入的五位律師正義凜然,當面斥責邪黨工作人員,接連發出五份投訴控告信,家屬也積極去要人。離火炬傳遞還有一週兩夫婦同修都回到家中,徹底解體了邪惡加重迫害大法弟子的企圖,然後接連有同修被釋放。

二、堅定正念,徹底否定邪惡的安排

邪黨人員承諾奧運結束後放人,然後退一步說火炬傳遞後放人,後來又同意先放一個,在常人方方面面的干擾下,大法弟子堅定正念不動搖,不但要釋放兩位同修,而且必須遏制繼續抓人。營救進展情況及時發表,配合的同修始終堅持高密度發正念徹底解體邪惡,海外同修一直幫助打電話講真相,律師和家屬也很受鼓舞,每天堅持到各相關部門去投訴、去要人。連知名的律師也突破了法律框框,向家屬一樣當面去要人,還和邪黨人員發生了肢體衝突。在人的表面形成一種堅不可摧的氣勢,就是必須立即放人!

三、真正的不依賴律師,不指望常人

把參與的律師和家屬當成被救度的眾生,討論案情時以揭露中共的邪惡為主,至於律師和家屬能做到甚麼成度,全憑他們自己的願望。營救過程就和沒請律師一樣,每天見面討論案件達成共識後,同修、律師、家屬各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做,大法弟子不等不靠。

以前同修協調項目時把主要精力用在給律師和家屬講清真相上,心裏還是指望他們明白真相後,能做的更好、把人營救回來。本次營救,真是大法弟子在起主導作用,常人認識到中共的邪惡後主動參與去要人。

四、充份發揮整體證實法的作用

參與項目協調的人不要多,二~四人即可,否則會把精力耗費在協調人之間的協調上;要有簡單的分工,首先通知周圍的同修高密度發正念,徹底解體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惡生命和因素。及時報導項目進展情況,便於關注的同修配合,可以臨時通知二~三組的同修跟進發正念;遇事在法上認識清楚,不被邪惡干擾,不被常人心左右。比如案件進展不順利,我們知道是邪惡沒有除盡,不能責怪律師和家屬,同修沒做好,要補充上去,千萬不要形成間隔;分清輕重緩急,用心協調,其它不特別著急的事情儘管是大法的事,也可能是干擾。注意發揮大法弟子整體證實法的威力。

六、始終以救度眾生為主線

過程中要跟蹤案件進展情況,寫揭露邪惡的文章和有針對的真相信,大面積的講清真相,把能救度的眾生都救了。不是以反迫害營救同修為最終目地,而是要藉機救度更多的眾生。

七、協調好各方面力量,發揮整體作用

營救同修有律師、家屬、親戚、國內外大法弟子共同參與,要依據各自的長處,使的各方面的優勢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如,家屬可以由同修陪同當面去要人;律師擅長的是法律,要求會見、看案卷、投訴控告、接受採訪。周圍同修可以近距離發正念,在家發正念,海外同修打電話,有專門的同修寫報導,編真相資料等等。只要同修之間多交流,和律師家屬多溝通、講清真相,站在證實法的基點上,以救度眾生為主線,協調好各方力量,就一定能達到很好的證實法效果。

最後提醒參與利用法律方式證實法的各地同修,請律師不是必須的、更不是唯一的營救方式。家屬方面、律師方面、同修方面的條件都要具備,才能夠起到證實法的效果;條件不具備就不請律師,採取其它方式營救也是一樣的,因為律師費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一些體會,不足之處請慈悲指正。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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