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9年7月20日邪惡的江、羅集團迫害法輪功開始後,我的平靜幸福的生活被徹底改變,因為堅持信仰,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我至今遭到了多次迫害。
99年7月22日8時30分,我正在米廠上班,就被非法劫持到方正鎮第一派出所非法囚禁四十八小時後,又被劫持到糧食招待所非法囚禁七天。
99年9月,因與幾個功友在水庫旁聊天,被非法以「串聯擾亂公共秩序」之名關進拘留所二十三天。11月份的一天正在家裏幹活,又被綁架到拘留所,以「五月份傳看公安局的取締法輪功預案文件」為由非法關押十五天。(期間迫害我們的政保科科長文成福現已遭惡報)
2000年10月25日,因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被非法勞教一年,年幼的女兒當時不到十個月,惡警李坤、醜永生去北京抓我前,拿著惡黨給的經費,又到我父母那兒勒索五千元。
2001年5月,我剛從勞教所回來,又被騙到洗腦班迫害七天。(洗腦班「校長」、「六一零」主任是於文財)
幾次迫害給家裏人精神、經濟上造成了很大損失,給99年5月份剛與我結婚的妻子心裏(妻子本來不反對我煉功)留下了陰影。2002年10月6日晚上,惡警國保大隊隊長醜永生帶多人騙開門,提著槍,和電視中的土匪一樣闖入家中,搶走手機、BP機等物品,將我綁架到刑警隊,因想勒索錢財,將我綁在鐵椅子上,用比大拇指粗的白塑料管抽打我的手、臂等多處關節,因我不配合,用槍恐嚇我,並多人將我抬起,讓我在不知內容的口供上按手印。後來以「非法傳看非法出版物、參與×教活動」之名將我非法判刑四年。其過程中檢察院起訴科劉麗秋(女)曾暗示勒索。庭長陳宏偉、看守所所長趙曉波、公安局副局長、「六一零」副主任趙家琪、惡犯石某等人積極參與迫害。至此導致沒有工作的妻子因沒有生活來源,怕遭到迫害與我離婚。
2003年4月16日,我被綁架至哈爾濱新建監獄集訓隊43天,期間因拒絕罰蹲被惡犯頭(組長)馬某將右側軟肋踢折,幾個月後才好。2003年5月30日,被綁架至哈爾濱監獄九大隊,共十三個月,期間遭到副大隊長耿豪、中隊長孫國雄的勒索、恐嚇、威脅迫害。2004年7月1日,又被綁架到大慶監獄、教改監區兩年三個月。期間遭到獄政科長袁洪軍,教改科長、「六一零」主任郭春堂,中隊長崔真貴的迫害。崔真貴還多次對我暗示勒索。2006年7月末因拒絕穿囚服,要求放風,被崔真貴指使二十幾名犯人綁在床上五十多個小時,致使後來咳嗽半年。
99年7月至2001年5月在米廠工作,2001年6月至2002年10月在殯儀館工作期間,國保大隊、「六一零」等部門多次打電話或到工作單位騷擾,致使無法正常工作。原本身體健康的父母,因為擔驚受怕及多次遭勒索恐嚇,現在也被他們弄的疾病纏身,常年以藥物維持。很多親友怕受牽連遭到邪黨迫害,也與我們疏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