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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方正縣惡警對我的毒打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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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17日】黑龍江省方正縣惡警對我的迫害包括:非法抄家、綁架勒索,帶8天手捧子,綁在老虎凳上用老牛錘猛抽,用針扎我手指尖、腳趾尖、胳膊、背部、雙腿等部位,用手指用力彈眼球,用鐵夾子強行將鬍子全部拔光,等等。

2000年2月10日(正月初六),我被黑龍江省方正縣大羅密鎮(原沙河子鎮)沙河子村村民楊文付舉報,派出所所長胡亞軍非法將我抓到方正縣看守所,關押三個半個月後,勒索了抵押金2000元後才釋放我。派出所姓何的副所長、惡警劉保柱、王洪遠等人經常上門騷擾、翻書。

2000年7月28日,惡警趙鴻飛去我家發現有煉功坐墊,就報告給派出所領導。姓何的副所長帶領惡警趙鴻飛、劉保柱、王洪遠等人抄了我的家,搶走兩個文件兜(每個100多元錢)和錄音機,並非法把我綁架到派出所。中午11:00點,所長胡亞軍用手銬子把我銬在汽車保險槓上(溫度30多度),他們去下飯店。到13:00點才給我打開手銬子,後又將我送到方正縣看守所。

在方正縣看守所期間,所長管維新強迫我帶8天手捧子。這種手捧子比手銬子還厲害,中間沒有鐵鏈,只有一根鐵棍,兩手之間沒有距離,手脖不能活動。我一直被非法關押到同年11月8日被逼交了1200元伙食費,才被釋放。

2000年11月22日,我進京證實法;沙河子鎮副鎮長於洪遠、派出所惡警王洪遠、沙河子村村長羅洪義到北京將我劫持回來。

12月1日我被送進方正縣看守所,期間我絕食17天。在2001年1月18日,姓劉的副所長和郝教導員等人按住我強行推大管,打葡萄糖。

2001年1月19日我被判勞動教養一年,送一面坡勞教所。到一面坡勞教所體檢時,檢查我患有肺結核、糖尿病,勞教所拒收。被劫持回到方正縣看守所的第二天,我被釋放。

2001年1月26日(正月初三),鎮政府政法委副書記趙守儉帶領民兵連長蘇大果開車到我家,以檢查身體為名,把我強行帶到方正縣看守所,趙守儉還勒索我家屬200元車費。我被非法關押到5月份,被勒索交了200元伙食費,才被釋放。

2001年10月30日,我因給「610」於文才寫勸善信,被國保大隊長政保科科長醜永生、政保科副科長(姓趙)、惡警李坤等人非法抄家。科長醜永生說:「告訴你,我們比日本鬼子還日本鬼子」。惡徒們就開始在屋裏亂翻,並撬開倉房門的鎖,到倉房裏亂翻,翻出了大法書籍,他們便把我抓到方正縣看守所。

惡警醜永生和李坤把我綁在老虎凳上,用老牛錘(二尺長的三角帶,用鐵線纏繞在二尺長的木頭把上)猛抽我三個多小時,一直打得我後背、胳膊、脖子、臀部、雙腿全部變色出血才罷手。他們刑訊逼供的目的是企圖逼出大法書的來源。

第二天,惡警醜永生和李坤又用同樣的手段毒打了我一上午,打得我遍體鱗傷,更殘忍的是他們掰我的胳膊向前推,還來回蹶(因當時他們將我綁在老虎凳上)。酷刑使我兩次休克,幾乎停止呼吸,直到中午下班才停止迫害。

過了一個星期,惡徒醜永生和李坤用老牛錘又毒打了我一上午,他倆輪流打我,直到兩個惡警全身是汗才罷手。隨後將我關押到第一看守所五號室(第一看守所是關押死刑犯和判重刑的)。

2002年11月16日清晨2:00點,我因為煉功,被牢頭雷五(因綁架銀行行長被捕,在號裏天天練拳擊)拳打腳踢十多分鐘,被打折一根胸前骨。雷五是第一看守所所長趙曉波的直系親屬。

2002年11月公安局又判我勞動教養二年零二個月。17日我被劫持去綏化勞教所,因我身體原因,綏化勞教所拒收,又返回第一看守所。

看守所所長趙曉波、副所長全興銅、胡亞軍(原沙河子派出所所長)在第一看守所門口見到我時,他們說:「你哪打壞了?你告雷五就等於是告第一看守所,你有錢打官司也打不過公家」,隨後把我關到九號監室,遭到了刑事犯的殘酷迫害。

迫害我的五個打手有:詐騙犯鄧鴻鵬、殺人犯王洪義、強姦犯楊明軍(原沙河子農場派出所所長)、強姦犯王××、殺人犯籐××。詐騙犯鄧鴻鵬用塑料鞋底立著砍我的嗓子,使我呼吸困難,似有漏氣的感覺。惡徒們用針扎我手指尖、腳趾尖、胳膊、背部、雙腿,有時在腿上紮的太深,針都拔不動,用拳頭往我頭上砸,強迫我用頭頂鐵欄杆、頂牆,其他人在後面用腳猛踹後背及臀部。強姦犯楊明軍,用手指用力彈我眼球,致使我很多天睜不開眼睛,經常流淚,有眼球脫落的感覺,楊明軍還用雙拳猛打我的頭部、兩腮。殺人犯王洪義用拳專打我軟肋。這三個惡人還強迫強姦犯王××、殺人犯籐××毒打我。

我多次找所長趙曉波反映被打的情況,他總是置之不理,其實就是趙曉波指使犯人對我進行迫害,如果沒有他撐腰,犯人怎敢隨便打人。

十二天後我被調到三號監室,仍逃脫不了被同室犯人迫害。因當時看守所不給刮鬍子,三號監室的牢頭端秀林讓兩個犯人將我按住,他用鐵夾子強行將我的鬍子全部拔光,當時我的臉、下巴、上下嘴唇都被拔出了血,疼痛無法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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