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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邪黨八年來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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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我叫張秀豐,男,1972年出生,家住黑龍江方正縣方正鎮奮鬥街建成巷1號。一九九七年得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得法後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人,在單位裏、社會上、家庭中和鄰里間處處都按真善忍做個好人。隨著學法修心,我不僅心靈得到淨化,道德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昇華,而且從小就體弱多病的我,不再感冒,身體也日漸強壯,原有的較重的低血壓、胃寒、酗酒造成的胃潰瘍等疾病都不治而癒。

自九九年「七二零」邪惡的江、羅集團迫害法輪功開始後,我的平靜幸福的生活被徹底改變。因為堅持信仰,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我至今遭到了多次迫害。

99年7月22日8時30分,我正在米廠上班,就被警察劫持到方正鎮第一派出所非法囚禁四十八小時,後又被劫持到糧食招待所非法囚禁七天。

99年9月,我因與幾個功友在水庫旁聊天,被邪黨惡徒非法以「串聯擾亂公共秩序」之名關進拘留所二十三天。

99年11月份的一天,我正在家裏幹活,又被惡警綁架到拘留所,以「五月份傳看公安局的取締法輪功預案文件」為由非法關押十五天。當時迫害我們的有政保科科長文成福,後已遭惡報。

2000年10月25日,我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被非法勞教一年。年幼的女兒當時不到十個月,惡警李坤、醜永生去北京將我押回,到我父母那兒勒索五千元。

2001年5月,我剛從勞教所回來,又被騙到洗腦班迫害七天。洗腦班校長、「610」主任是於文財。

2002年10月6日晚上,惡警國保大隊隊長醜永生帶多人騙開門,提著槍和電視中的土匪一樣闖入家中,搶走手機、BP機等物品,將我綁架到刑警隊,因想勒索錢財,將我綁在鐵椅子上,用比大拇指粗的白塑料管抽打我的手臂等多處關節,因我不配合,用槍恐嚇我,並多人將我抬起,讓我在不知內容的口供上按手印。後來以「非法傳看非法出版物、參與×教活動」之名將我非法判刑四年。其過程中檢察院起訴科劉麗秋(女)曾暗示勒索。庭長陳宏偉、看守所所長趙曉波、公安局副局長、「610」副主任趙家琪、惡犯石某等人積極參與。

2003年4月16日,我被綁架至哈爾濱新建監獄集訓隊43天,期間因拒絕罰蹲被惡犯頭(組長)馬某將右側軟肋踢折,幾個月後才好。

2003年5月30日,我被綁架至哈爾濱監獄九大隊,共十三個月,期間遭到副大隊長耿豪、中隊長孫國雄的勒索、恐嚇、威脅迫害。

2004年7月1日,我被綁架到大慶監獄、教改監區二年三個月。期間遭到獄政科長袁洪軍,教改科長、「610」主任郭春堂,中隊長崔真貴的迫害。崔真貴還多次對我暗示勒索。2006年7月末因拒絕穿囚服,要求放風,被崔真貴指使二十幾名犯人綁在床上五十多個小時,致使後來咳嗽半年。

99年7月至2001年5月,我在米廠工作,2001年6月至2002年10月在殯儀館工作,工作期間國保大隊、「610」等部門多次打電話或到工作單位騷擾,致使我無法正常工作。

長期迫害給我家人精神、經濟上造成了很大損失,給99年5月份剛與我結婚的妻子心裏(妻子本來不反對我煉功)留下了陰影。導致沒有工作的妻子因沒有生活來源,怕遭到迫害與我離婚。

原本身體健康的父母,因為擔驚受怕及多次勒索恐嚇,現在也被他們弄的疾病纏身,常年以藥物維持。很多親友怕受牽連遭到邪黨迫害,也與我們疏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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