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迫害法輪功天理不容,必遭天譴,新加坡當局勿充當中共幫兇
據報導,兩名法輪功學員黃才華和程呂金因集體煉功和向民眾講真象,在2004年5月被新加坡警方控「未經申請非法集會」,並加控「擁有及郵寄未經批准的光碟」等八項罪名。經過近1年的審理,2005年4月27日,新加坡法庭判黃、程兩人分別被判罰款24,000新元和20,000新元。兩位學員拒絕接受該判決,表示要上訴,她們於當日晚6點之後被帶入樟宜女子監獄,可能被監禁最長24週。
對此,前中國外交官、法輪功學員易蓉認為,新加坡法庭的判決是不公正的、是不對的。新加坡政府此次的行為是在幫助中共迫害法輪功。她說:「我們呼籲新政府立即釋放兩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更正其錯誤,不要做中共的幫兇。」
易蓉表示,法輪功在世界60多個國家洪傳,只有中共在迫害法輪功。它對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上億民眾進行殘酷迫害,是天理不容的,必遭天譴。
易蓉說,大紀元社論「九評共產黨」全面揭露了共產黨的邪惡本質,現在人們都在唾棄它,中共滅亡在即,目前已有上百萬的中國人在了解其邪惡後,聲明退出共產黨,以免與它同類,日後也受懲罰。新加坡政府此時卻逆天意而行,幫著中共行兇,這樣做,對新加坡及其人民都沒有好處。
* 法輪功洪傳世界,新政府勿逆天而行,速更正錯誤,挽回損失
來自澳洲的法輪功學員劉青青表示,聽到此消息後感到很驚訝,這是首例她聽說的海外政府參與迫害法輪功。她說,自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開始向各界民眾講真象,得到了各國民眾和政府官員的支持,並得到一千多項褒獎。
來自日本的法輪功學員李香淑說,她曾到過世界各地,參加法輪功舉辦的遊行活動,每次,當地警察,有的在前面開路,有的在幫忙維持秩序。她說:「各地警察都對我們很友善,很支持我們;所以,對這次的新加坡事件,我覺得不可思議、令人吃驚。我們來這裏請願,因為這兒是新政府在海外的辦事處,我們也是想讓他們(新加坡官員們)了解真象,更正錯誤,挽回對大家的損失。」
* 紐約警察:「我們了解法輪功,了解迫害,你們(法輪功學員)一直做得很好。」
當學員開始請願不久,警官Bogocki前來觀看,他主動上前表達前來的目地,他說:「我是接到幾個電話,說此地有請願活動,前來看看。如果我知道是法輪功,我就不需要來了。」
他接著表示,學員在此請願是不需要申請許可的,是合法的。他說:「我了解你們,也了解迫害。你們一直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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