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8日中午,部份芝加哥法輪功學員28日下午來到新加坡駐芝總領館前,抗議將新加坡將兩名法輪功學員治罪,橫幅上寫著「新加坡不要當中共的走狗」字樣。在中國底層民眾積極爭取自由,百萬民眾退黨的大氣候下,新加坡當局的做法實在不合時宜。法輪功的律師TERRY MARSH表示,法律應該是保護人民免遭犯罪襲擊,保護言論自由。
法輪功的訴江律師TERRY MARSH在致新加坡領館的信中寫道:新加坡是法制國家,法律應該是保護人民信仰自由、言論自由,警察的責任是維護社會秩序,保護人民免受犯罪的襲擊。而抓捕兩名傳播法輪功真象資料的女學員,警察的做法妨礙了新加坡人民了解真象,顯然是違反了新加坡的法律。同時,她也在信中指出,在世界上的民主國家和人權組織紛紛通過決議案,同聲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之際,新加坡的做法是在國際上把自己孤立了起來。
抗議的法輪功學員中有一位印尼華僑陳先生,共產黨執政後,他隨父從印尼回國,他說,當年一腔熱血要報效祖國,後來發現,共產黨將祖國概念偷梁換柱,致使他和他的父親都遭到了迫害,兩代人被騙。他還表示,希望新加坡政府在面對超過百萬人退出中共組織,中共高官也紛紛捲款外逃,中共敗象盡顯的情況下,抵制來自中共的誘惑,儘快正確解決此次將法輪功學員判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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