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領館外呼籲新加坡當局不要參與迫害 | 不要成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幫兇 |
據報導,兩名法輪功學員黃才華和程呂金在2004年5月被控「未經申請非法集會」,並加控「擁有及郵寄未經批准的光碟」等八項罪名。經過近1年的審理,2005年4月27日,新加坡法庭判黃、程兩人分別被判罰款24,000新元和20,000新元。兩位學員拒絕接受該判決,表示要上訴,她們於當日晚6點之後被帶入樟宜女子監獄,可能被監禁最長24週。
聞訊趕來參加請願的舊金山學員彭先生說,新加坡政府的這個決定是完全錯誤的。法輪功學員的煉功,和寄發真象資料,在任何一個法制的國家都是正當、合法的。法輪功學員是和平的,是講真、善、忍的,會給任何地方、任何國家和民族帶來好處,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彭先生指出,世界上唯有中共在迫害法輪功。新加坡法庭此次對法輪功學員的不公正判決,實際上,已經是在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了。我想,這對新加坡政府和人民都沒有好處,我希望新加坡政府能夠明辨大是大非,撤銷對法輪功學員的不公正判決,立即釋放無辜的法輪功學員,不要屈服於中共的壓力。
據明慧網報導,2003年2月23日,黃才華和程呂金照常來到濱海公園煉功。當天來了2、3名便衣,在翻看了地上的真象資料後,便命令他們5分鐘之內將資料全部收起來,並通知所有學員離開。黃才華和程呂金上前跟這些便衣講真象,希望他們不要這麼做。40分鐘後,穿便衣的警方頭目非常生氣,一把掀起了地上鋪在資料下面的布,並命令所有在場的7名學員全部過來,要登記身份證。他說,「你們是無准證煉功,是犯法的,我要把你們全部控上法庭!」
對於新加坡法輪功學員無辜受到起訴,在舊金山市水利局任職的法輪功學員盧輝表示,兩名新加坡學員在沒有做任何違法之事的情況下,被逮捕並受到關押,新加坡政府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新加坡政府的這種行徑與中共邪惡集團的所作所為沒甚麼兩樣,這等於在參與迫害法輪功。我們要求新加坡當局立即釋放法輪功學員。
盧輝說,在美國舊金山和世界各地,我們都是這樣在戶外煉功、發真象光碟。因為這是自由民主國家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和言論自由。
從南灣趕來參加請願的宋女士說,在世界上60多個國家,法輪功都是受到人們的支持和歡迎的,只有在中國,法輪功受到迫害。目前,世界上支持法輪功的呼聲越來越高。法輪功已經在世界上獲得一千多個褒獎。法輪功早已被世界主流國家所認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與世界對法輪功的支持這種大趨勢已經背道而馳。
宋女士說,中共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已經近六年的時間,在國際間越來越受到孤立。中共自己也看到對法輪功的迫害難以維持下去。前些時候邪惡集團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大搜捕,更顯示出其心虛絕望。在這種情況下,中共就會利用經濟利益不擇手段的拉攏別人來參與迫害。新加坡政府的不明智行為,是與世界潮流背道而馳的,是對新加坡長遠利益的傷害。
宋女士指出,中共統治已喪盡合法性合理性,正處於大廈將傾、風雨飄搖當中,在短短的4個月裏,就有超過一百萬人選擇唾棄中共,我們希望新加坡政府不要在中共崩潰前夕還看著中共的臉色充當中共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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