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李力藝居住地(川大)所屬成都武侯區望江辦事處在不註明任何理由、不出具任何文字手續的情況下,將其從50中學把其工資關係轉入辦事處。每月只發放300元生活費。至今已兩年多近二萬多元被扣下。
其間,李力藝多次到武侯區610和望江辦事處索取,均被要求必須寫放棄法輪功修煉的保證書,方可退還。
2003年新年前夕,李力藝89歲高齡的母親,不顧自己年老多病,親自前往區和辦事處討要。得到的答覆仍然是必須寫放棄法輪功修煉的保證書,寫了後仍可在家煉習。其母說:「這不是讓人說假話嗎?」辦事處一人說:「現在說假話的多得很。」 李力藝說:「胡錦濤主席不是講求真務實嗎?」其人說:「沒辦法呀,我們吃的就是這碗飯嘛。」
2003年春節後,李力藝之弟又去索取仍然不給,並且說:「這不是我們辦事處哪個人卡的,是上面要求的。」
「上面」是誰?是否有名有姓?日後敢不敢出來承擔責任?憲法寫的信仰自由體現在哪兒?任意扣人工資,人權體現在哪兒?標榜人民公僕是怎麼體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