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如何處理情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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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20日】目前在中國大陸不少同修因為受到迫害流離失所在外,並常常是一個人在做證實法講清真相的事,周圍無其他的同修可以切磋,所以明慧網上的交流特別重要。現在確實有情感問題困惑著有些同修,需要同修在法理基礎上對此進一步探討。

有些學員提出很多關於感情方面的問題,比如,大法弟子可否因為感情破裂離婚?不修煉的伴侶因承受不住江氏集團迫害與騷擾再加上性格不合、信仰不同、感情不融洽等問題提出離婚應持何種態度?大法弟子本人可否因性格不合、信仰不同、感情破裂等問題主動提出離婚?在雙方都同意離婚的情況下由於針對法輪功的政府迫害政策無法辦理離婚手續應該怎樣對待?在這種婚姻已名存實亡只欠一個手續的情況下可不可以戀愛?由於受迫害無法得到身份證、戶口本,無法與戀人辦理結婚手續又該怎麼辦?到目前為止已經形成的事實婚姻應如何彌補對待形式上的不嚴肅?等等,有的學員還把如何做才不至於違背師尊的教誨、符合常人狀態及破除舊勢力在這些方面的迫害與破壞性安排放在一起考慮。

其實如果完全是常人,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是顯而易見的,但是作為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把因為未修去的常人心而造成的感情困擾看得太重,就已經是執著了,所以問題的焦點應該不是如何在執著中解決問題,而是應該如何從正法的基點上對待自己的一切執著、把救度眾生放在首位的問題。

當然,修煉人的執著都是剩下的人心造成的,在執著中的滋味的確不好受。但是在矛盾面前站在人的基點、還是正法的基點,如何選擇,體現的也的確是修煉者的心性及其同化大法的成度問題。做到是修。矛盾中嚴格要求自己才能超越矛盾,保持清醒和理智。

修煉人看問題和常人心看問題是不一樣的。

比如上面說到的大法弟子夫妻之間的感情問題,夫妻是緣,生活中有矛盾也是正常的。如果雙方都把自己當作修煉人,要求自己這方守住心性,理智考慮問題,其實任何矛盾都能善解,都能化作雙方在修煉中相互促進的好事,也就不存在感情破裂問題了,否則不是流於常人了嗎?其實過去神對人的婚姻是有基本要求的,婚姻的締結是神聖、莊重的,既要拜天地,又要拜父母;婚姻結成後,夫妻之間是否能相互忠實,才是婚姻的基點。所謂感情破裂可以離婚的觀念,都是現代社會人的道德觀念變異了才形成的,把個人的感情與不理性的感受當成婚姻是否應該繼續的衡量標準。當然,至於有的學員說,我就是無法保持足夠的冷靜,只能按常人的觀念去做,那也是個人的選擇,大法中並沒有對人的規定。

說到夫妻一方是常人,在迫害中承受不住江氏集團迫害與騷擾而提出離婚的問題,我覺得作為正法時期大法弟子,一定要把心思放在救度眾生上。即便接受離婚,也要儘量做到讓對方能夠得救,畢竟緣分一場,現在社會的常人雖然道德下滑了很多,不也有講好合好散的嗎?

至於說單身異性大法弟子之間產生了感情,想結婚,但因邪惡迫害無法辦手續的情況,現在講真象的時間分分秒秒這麼緊迫,是不是非要趕在迫害沒結束之前結合呢?能不能等到迫害結束後堂堂正正地辦理手續呢?

保持對婚姻締結的嚴肅態度,這是做人道德上的檢點與自重,而不是甚麼順從舊勢力安排。古代人的道德純正的時候,人也不是有感情就立即結合的,人生大事都要講個莊重,講究天時地利,這也是做人的道理之一。退幾步說,即便「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的取捨,在當前特殊環境下,或許也不失為一種超然對待男女之情的可取態度呢。

說到舊勢力的安排,舊勢力是把我們都當成個人修煉的一般修煉人考驗,不惜干擾破壞正法,如果我們執著於人的情感,連神給人規定的道德規範都不遵循,世人便不會對我們有真正道德意義上的尊重,那麼做不好正法弟子應該做好的救度眾生的事,才是真的中了舊勢力的安排啊。

沉湎於感情很容易被邪惡鑽空子,大陸有些地方的資料點,因為個別學員感情問題處理不當而被抄被抓、幾乎「全軍覆沒」的慘痛教訓,早就不止一兩例、三五例了,值得我們警醒啊。

過去已經形成事實婚姻的,從人的角度來說,是不符合神對人的道德規範的,新舊宇宙的神都不會承認。雖然覆水難收,但認識到之後還是應該想辦法告訴父母親朋,甚至補辦喜筵儀式。這裏的喜筵不在奢華和規模,而在其道德含義。

總之,與其說是感情方面的特殊問題,不如說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遇到的千千萬萬難題之一,從根本上說,不外乎正法時期自己如何安排輕重緩急、如何要求自己的心性的問題。

一點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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