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開感情問題的本身,我覺得兩種觀點都是對的,都是此時大法對我們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要求,不衝突也不矛盾。那為甚麼在感情問題的具體對待上有爭論呢?我個人覺得是沒有做到大法的圓容。證實大法救度眾生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修煉的內容、人生的重心,而是否找對像成家是大法弟子個人的生活方式,生活不影響修煉,但在生活中不能淡化修煉。我覺得法有其嚴謹的一面,也有其圓容的一面,修煉中出現的問題還在法中解決,在法上提高我覺得很重要。
再有每個人的修煉狀態不一樣,不好一概而論。師父在法中講了如何按照真善忍修心性的法理,也講了法煉人的法理。舉個具體例子,比如有的同修對甚麼產生執著,他通過忍不去做,忍中有捨地把這個執著去掉;而有的同修是在做事情的過程中因為有不斷精進的心,而在學法中由大法把其執著容煉掉的,我自己就是這樣修過來的。人修煉的過程就是放棄執著心的過程。師父會根據每個弟子具體不同的情況來安排他的回歸之路,我覺得在正法的基點上按法的要求去做,怎麼做都是可以的。
以上是我站在自己的狀態和境界中對法的一點理解,有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也謝謝明慧給我們一個交流的平台,讓我們看到法的博大,看到自己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