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1月初,我和我的愛人到北京上訪,想為大法說幾句公道話。可是,來到國家信訪辦才知道信訪辦並不接待信訪人員,卻成了抓捕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局。我們填了一張表,被送回當地,被公安局非法拘留近一個月。去年12月,我和同修一行人再次上京,和平請願。上火車時,看到邪惡警察要上車旅客罵師父,不罵就不許上車,真是邪惡之極。我們上了車,但由於執著心,特別是歡喜心和怕心被魔鑽了空子,中途被警察攔截住,被送回當地看守所,受盡各種迫害,拳打腳踢,淋涼水,戴腳鐐,關押長達半年,在家人交了2000元之後才放我回家。可不到10天,警察又把我抓去,三天之後就非法判我勞教一年。
送勞教所的時候,我不配合邪惡,它們要我上車,我不上,它們就把我拖上車。車上還有一位功友,我們就一起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一路上背《洪吟》。惡警不讓我們背法,用書打我們的嘴。我們不理它,繼續大聲背法。警察也不管了。到了勞教所,惡警要我們打報告進去,我們不聽,它們沒辦法,只好要我們進去,嘴裏還說以後會叫你打報告的。進去後,管教叫吸毒的犯人看著我。犯人要我站著,我卻坐下盤起腿。犯人叫來了惡警。兩個男的拿著電棍就往我身上電,要我說出我的名字,我不理他們。他們又拿來手銬,把我的手上下反銬起來,用腳踩我的腿,強行要我跪下。我當時想:決不配合邪惡!這樣他們折磨我兩個多小時。第二天,惡警要我背三十條,我不背;要我抄寫,我也不抄。我說我不是犯人,你們沒有權利要我這樣做。過了幾天,有一管教說:你怎麼光吃白飯,不幹活。我悟到是師父在點化我:這麼骯髒的地方決不是我呆的地方,我要絕食,用我的生命來抵制邪惡,窒息邪惡!因此我就開始絕食了。惡警說:你想通過這種方式回家,那是不可能的。我想這不是你們說了算,是我師父說了算。惡警為強迫我吃飯,夏天炎熱的中午,讓我貼鐵板,曬太陽。我不聽指令,讓我站著,我就坐著。後來它們用鏈子和繩子把我綁在鐵板上曬了兩個多小時。這天我已絕食80多天了,身上像火燒,非常難受。(當時還不知道發正念、用正法口訣之事)這時師父的話在我耳邊想起:人「有了這個身體之後,冷了不行,熱了不行,累了不行,餓了不行,反正是苦。有病了你要難受,生老病死的,……」(《轉法輪》94頁)。而我是大法修煉者,有師在,有法在,怕甚麼。大滴大滴的汗珠從頭上身上滾落下來,可我覺得輕鬆且舒服。它們連著曬了我幾天,看我無所畏懼,反而精神更好,臉上光光的、白白的,倒是惡警膽寒了。
我繼續絕食,惡警就給我灌食,還灌辣椒水。一個用拇指和食指掐我食管,把我的牙撬開,另一人用鐵勺子放在喉腔口搗,(如果用的勺子是毛口的,結果是可想而知的。剛進來的人領的勺子都是毛口的新勺子,就我的是光滑的舊勺子。)給我灌食,我不配合,把食物全吐出來。它們用軟管從我鼻子插進胃裏灌食,只要我一想「吐」,就吐出來。它們灌一次,我就吐一次。灌我的醫生說:灌食對身體摧殘很大,正常人兩天灌一次都不行,你們煉法輪功的有時一天還灌兩次,怎麼像沒事兒一樣呢?後來我吐出的都是綠色的水,他們說明明灌進去的是食物,怎麼吐出來就變成綠水呢?它們把我送到醫院檢查,從胃裏抽出化驗的也全是綠水,它們認為我的胃出了毛病,給我打針吃藥。我不配合,心想打針是不起作用的。後來我悟到這綠水其實就是不好的東西,是毒藥。
在我絕食119天的時候,勞教所認為我不行了,決定讓我回家。我知道這是師父的安排,師父為弟子們承受的太多太多,我默默地流下了眼淚。我知道我還有很多執著心及變異的觀念要去掉,我要多學法,學好法,在正法與修煉中做好自己應做的一切,不辜負師父的苦度及自己立下的誓言。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22/17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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