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走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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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2月2日】2001年8月6日晚11時許,當地派出所民警兩人來到我家,說是市公安局讓我去一趟。我說:「這麼晚了,又沒犯甚麼法,到那兒去幹甚麼,我不去。」一民警又說:「到那裏一會兒就送你回來。」跟我說了好幾遍,這時我動了人心,心想:「怕甚麼,去就去。」上車後猛然意識到,這不是在配合邪惡嗎?應該離開,怎麼能到那裏去,但是車已經開動了。

我隨市興安分局人員來到派出所,屋裏坐著四、五個人,其中一人暗藏殺機地說:「這麼晚讓你到這裏來,你應該清楚是為甚麼?」我說:「不知道。」「昨天晚上到這裏散發法輪功材料、掛條幅、貼不乾膠,你不會不知道吧?」那人又問道。

在我們彼此一個多小時的對話中,我知道了他們已掌握了我們昨天晚上所做的一切。心想:怎麼辦?(我們6人昨晚準備找專車到這裏做真相之事,因我家人極力阻攔,我沒有去成)這時人心又上來了:既然她們5人被抓,又知道了這些,我應該敢作敢當,不能再讓她們承受太多的魔難。於是我承認了昨天的事,是我安排的,他們看問不出其它的事,就把我帶到一值班室。找來鐵鐐,想給我鎖上,我想我不能戴,我得走出去,他們找了半天鎖頭也沒找到,便安排兩個警察輪流看我。室內共有4個警察,3個已經入睡。我開始靜下心思考剛才發生的事,知道自己在魔難中沒有在法上認識法。動了人心,在一定程度上默認了邪惡的安排、命令和要求。師父說:「作為大法弟子是全盤否定一切邪惡的舊勢力安排的。」(經文《大法堅不可摧》)事已如此,怎麼辦?我必須想辦法出去。這時我想到明慧網上不少同修談到憑正念走出去的實例。心想:師父啊,弟子要走出去,這裏決不是大法弟子應該呆的地方,因為我去年已經體嘗到了獄中137天的非人生活,我還要出去做我應該做的事--助師正法,於是我開始默念師父的正法口訣:「法正乾坤,邪惡全滅」。

一會兒,看我的那個警察昏昏欲睡,約4時左右,見他已睡著,我便輕身來到門口,剛打開門,響聲驚動了那個警察,他瞪大眼睛:「你要幹甚麼?」我說:「我要去趟衛生間。」「為甚麼不打招呼。你膽兒也太大了。」他問道。我說:「你已經睡著了,不想打擾你。」他看了我半天,很不情願地站了起來,打開門,來到走廊,又打開了第二道門,我明白了,看來自己想走,這兩道門都已經上了栓,不熟悉,很難順利地打開,這時他把我領到一間倉庫說:「進去方便吧。」我一進去,馬上環顧四周,見離地2米多高處有一扇窗戶,玻璃已沒了一半,再一看,警察沒有進來,站在門外。我想時機到了得馬上走,可是由於太高,我上了兩次沒有上去,猛然看到一把壞了的椅子,我急忙拽了過來,踩著椅子,一手把著暖氣管,上到暖氣片上,雙手搭在窗台上,用力一跳,響聲驚動了外面的警察,他走進屋來,這時我已經跳到窗台上,想抓我已來不及了。「快來人哪,跑人啦!」警察驚慌失措地大喊起來。我鑽出窗戶跳了出去,憑著感覺用力跑進居民樓,躲過了警察的視線,此處不能久留,我又穿過居民樓,來到了一望無際的莊稼地消失在稠密的莊稼地裏。兩個小時後,我走出了玉米地,聯繫上了同修,在同修的幫助下,又重新走上了正法修煉的洪流。

通過這次走出派出所,我深刻地認識到,作為一名大法弟子應時時刻刻保持正念。在魔難當中、在過關中,應想到自己是主佛的弟子,應以法為師,相信師父、相信大法,保持強大的正念、正悟,就沒有過不去的關,沒有闖不過去的難。「因為那些所謂的邪惡其實甚麼也不是,……不配在正法中起任何作用。」(師父經文《正念的作用》)同時也深深地感受到了慈悲偉大的師父在時時看護著弟子,保護著弟子。今後我一定要以法為師,嚴格要求自己,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做一個合格的弟子。

以上為個人經歷感悟,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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