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點鐘左右,我的長子給我買來飯送到派出所讓我吃。我想我是大法弟子,在做一個比好人還好的人,在做宇宙中最正的事。惡警強行把我帶到派出所,這是對大法的迫害,我決不能在邪惡迫害大法的地方喝一口水,吃一口飯,否則就是對大法的污辱。在派出所我水米未進。七點鐘左右,他們把我送到了縣看守所。一進看守所,號裏的幾個犯人就惡狠狠地逼我在茅坑那兒蹲著。八點鐘左右,幾個兇惡的犯人逼我寫所謂的「轉化書」,我拒絕;逼我背監規,我說我不會背監規。他們幾個人就七手八腳地打耳光,用皮鞋碾我的腳趾頭、跺腳面、掐我,最兇狠的是他們用手捏我的睪丸,痛得我暈了過去。無論邪惡之徒怎麼折磨我,我拒不寫「轉化書」、拒不背監規。他們叫我掃地擦地,我就只幹活,不吃不喝。管教問我為甚麼絕食,我鄭重地說:「我是修法輪大法的,我沒有罪。我不是犯人,就不能吃牢房的一頓飯,不喝這裏的一滴水。」絕食到第四天,號裏的幾個犯人用飯誘惑我,我心不動;灌我,我不喝。管教要給我下胃管灌食,我心動一念:只要我不想吃,誰也灌不進去。我對他們說,我來到這裏,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你們別灌,灌也白費事。就這樣,我的念頭正,結果一點也沒灌進去。絕食第六天,他們又灌食,同樣又沒有灌進去。自此以後,我一切不配合,地也不掃了,誰問我一聲我一言不發。直到農曆8月25日,歷時11天,我滴水未進、一口飯未吃,腦袋暈暈糊糊的,甚麼也不知道了。惡警們怕出人命,怕承擔責任,打電話通知我家人,才把我接了出去。
師父說:「歷史上一切迫害正信的從來都沒有成功過。」(《強制改變不了人心》)就這樣,我心懷正念,走出魔窟,又回到正法洪流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