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正正到派出所講真相 正念要回三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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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上午,我和丈夫同修騎三輪車到菜市場講真相救人。我們來到一個賣青筍的攤位邊,想給攤主講真相。這時又來了一個買青筍的女士,我微笑著對她說:「這青筍葉子很嫩,今年天干、高溫,好久沒下雨了,能種出這樣嫩的青筍不容易。」我接著講:「這幾十年搞政治運動,把人的道德搞敗壞了,自然環境破壞了,災難也就臨頭了。我們遇到就是緣,請你們遇到災難時,誠心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能平安躲過災難,我們老百姓不管窮富,平安就好,祝你們平安!」

我一邊講著,一邊從包裏拿出一個平安符遞給她,她高興的伸手來接。這時,一個便衣警察迅速走過來,抓住我的手,拉著我就走。我說:「你幹甚麼?我們又沒違法亂紀。」我掙脫他的手,他叫我們跟他走。

來到市場外,他們把我包裏的平安符和一份師父的經文《為甚麼會有人類》擺在地上照相。我就大聲的對警察和周圍的人說:「我們是遵紀守法的合法公民。公安部和國務院認定的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你們可以馬上在手機上查詢,江澤民一九九九年禁止出版法輪功資料的禁令已在《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 》中被廢除,所以法輪功的所有真相資料都是不違背中國現行所有法律法規的,都是合法的。」警察不聽,強行把我們和三輪車都帶到派出所。

一、車子被扣

當時我心裏稍有點沮喪,但我馬上察覺這是負面思維在作祟,我們是師父的弟子,我們有師父看護,有大法指引,我沮喪甚麼?!我悟到,現在我們遇到的問題應該用修煉人的正念對待,而不是用人的觀念去對待。我們既然還有沒修去的人心執著,那我們就好好利用這修煉的機會,將計就計,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向這些警察講真相,救度他們。

到了派出所,警察對我們進行所謂的審訊,我就跟所有接觸到的警察講真相。後來又來了個當官模樣的人跟我說話,我照樣跟他講真相。他胸前別著姓名、警號的牌子,我伸手去托起,想看清楚,他很緊張的把警號牌翻轉去扣上了。他說:「全世界的人都迷,就你們(法輪功)清醒。」我說:「我說過的是真話,我們信仰真善忍的人從來不說假話。」

到了中午,我們和警察一起吃了盒飯。

下午,警察把我們叫到一間大屋子裏,屋子裏用木板釘了一圈座位,是給嫌疑犯坐的。一個小警察坐在門邊的椅子上看手機,旁邊還有兩把警察坐的靠背椅。我們就不坐木板,坐在靠背椅上,背法、發正念,然後跟門邊的警察講真相,他聽著不吱聲。後來,他索性到巷道裏去踱步,不管我們。我們就隨便背法、發正念,在屋裏踱步。一會兒,進來兩個嫌疑犯(有一個是吸毒的),我都給他們講了真相,做了三退,然後他們就被帶走了。

到了晚上,警察叫我們回家,但是把我們三輪車扣押了,不讓我們騎走。警察讓我們在一張打印的紙上簽字,丈夫簽了,我拒絕簽字。那個當頭的警察說:「不簽,不簽,我就寫拒簽嘛。」然後小警察把我們當天在菜市場買的東西一袋袋提給我們。

我看見十來個警察目送我們出門時,我覺的他們一個個的又可憐又幸運。可憐的是他們被邪黨謊言欺騙著,幹了很多傻事,幸運的是他們今天都聽聞了一些真相。這時,我心生慈悲,面容祥和的對他們說:「兄弟們,辛苦了!現在災難多,在災難面前請誠心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願你們平安度過災難!」這時,來接我們的兒子用眼睛盯了我幾秒鐘,沒說甚麼,我們一起出了派出所的大門。

二、要回車子

回家後,我們對被扣押車子的事沒有放在心上。看到明慧網上交流文章中談到為了講真相,主動去公、檢、法系統不厭其煩討要被扣押的工資的同修,只是從內心表示讚賞而已,沒有意識到和自己相關。直到九月二日,看到了明慧文章《正念面對警察講真相 要回被扣壓物品》後,我們才決定:正念正行,堂堂正正去講真相,要回三輪車(當時對能否要回,不求結果,只注重過程)。

九月四日,我們來到派出所,告訴接待的警察,我們是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我們是遵紀守法的合法公民,我們來要回我們被扣押的三輪車。我們不停的重複的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功是合法的,叫接待的警察通報有關人員,還我們車子。警察說,領導在開會,要開完會才會來給我們解決。

接待人員一會走了,又來一個人,我們又去講。後來一個警察對我們說,他們無權退還車子,叫我們去縣公安局的政保科,要他們同意才能還車子。我們說,車子是你們派出所警察扣押的,我們就向你們要,他們還是把我們向政保科推。

為了多接觸人講真相,我們就去了縣公安局政保科,政保科的人叫我們回去找某所長。於是我們又回到了派出所直接找某所長。接待的人一直推說領導在開會,不給解決。

我們等到十一點過,快下班了,這時一個認識的警察出來了,我們向他說明來意。他說,你們早就該來(要車)了。我們就請他幫忙要車,我們誇他是個有善心的好人,幫了大法弟子,做了善事,會得福報的。他要了我們的電話,叫我們聽他通知。

回去後,我們想不能去依靠常人。過了兩天,我們又去派出所。一個值班的小警察接待了我們,我們抓緊給他講了真相,他說,今天是週六,其他人沒上班,讓我們星期一再來。

到了星期一,我們早早的到市場買好菜,九點鐘之前,我們又來到派出所。接待的警察照樣推脫,說領導在開會,叫我們等著。我們說,我們的三輪車是我們的私人物品,用錢買的,不是偷來搶來的,就不應該扣押我們的車,我們必須要回去。

這時,我們認識的警察打來電話,叫我們把車鑰匙帶上,他帶我們去領車子。我們告訴他,車鑰匙在派出所。他說,現在快下班了,明天你在某地方等著,我開車帶你們去領車。第二天,我們順利領回了三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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