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視頻錄像就笑了,我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是救人的,沒有錯!宇宙大法是救人的,我師父在臘月二十九向全世界發表經文《為甚麼會有人類》,四月十七日又發表《為甚麼要救度眾生》,所有的人都是我師父的親人,希望你們不要與邪惡為伍。我接著講了「槍口抬高一釐米」的故事,並解答他們提出的疑問,法輪大法不是某教,這是有法律依據的,迫害法輪大法才是非法的。
最後他們說,你師父的法像不拿了,書也不拿了,你還要看呢。你就和我們去一趟吧,下午保證讓你回來。
我說,你們都簽上你們的名字,否則我不跟你們走。我把他們簽名的紙收好,告訴他們:如果你們不履行承諾,我就讓你們上國外的惡人榜。他們說下午五點多保證讓你回來。這樣我就坐他們的車去了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我沒有坐審訊椅,沒有上他們誘供的當,我就是講大法真相、勸善,詢問筆錄只能作廢。接下來就是要求按指紋,照相,在他們當天的工作日誌上簽字,說是走程序。我一律都不配合。
過程中,他們雖然沒有動粗,但是這麼多人拉拉扯扯一個近八十歲的老人,而且持續很長時間,又拿一張蓋章沒有簽字的搜查證,揚言如不配合就抄家,還不斷播放舉報視頻錄像,還要搶回他們自己的簽字,不放我回家,以此要挾我就範。我在心裏求師父加持弟子的正念,並且大聲念九字真言,大聲念師父的告誡:「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反覆大聲念。他們問:這是你師父說的?我說就是我師父說的!
不知過了多長時間,他們只好把我拉回第一個派出所,那四個公安分局的人走了,一個警察讓我坐在大廳等著,說五點以後放我回家。但是警察讓我看處理結果,是拘留十天不執行。我也實現我的承諾:把他們六個人簽字的紙條給了他們,讓他轉交給公安分局的人。我的這個舉動也使在場的警察投來敬佩的目光。
過後想起來,真是後怕,八十歲的人被他們幾個人拉拉扯扯那麼長時間,要是沒有師父保護,身上的零件早就零散了,過後我的身體沒有不適的感覺。第二天,我又出去繼續講真相救人了。
謝謝師父的慈悲救度,讓我躲過這一劫,也使得那六個警察沒有對大法弟子犯太大的罪,還是知道了一些大法真相,可以說過程中他們始終算比較友好,也為他們擺放了自己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