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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按真善忍做人 貴陽蔣建忠被冤判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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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貴州報導)二零二三年七月下旬,蔣建忠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南明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並被勒索處罰金兩萬元。蔣建忠依法上訴後,被南明區中級法院不經開庭非法維持冤判。

法輪功學員蔣建忠,女,67歲,家住貴州貴陽市小河區。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六點,她外出回到家門口時,被蹲坑的警察綁架,當場被強制戴上手銬。警察破門後,再瘋狂抄家,直到晚上十點。警察抄出的大量私人物品,先是堆滿床鋪,然後,裝進好幾個編織袋運走。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在貴陽市公安局技術開發區辦案中心,蔣建忠被非法審訊,這第一次「訊問筆錄」被一女警做了手腳,蔣建忠被公安方欺騙。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蔣建忠被送到貴陽市特殊人員過渡隔離點。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七日,蔣建忠被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蔣建忠被非法逮捕。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南明區檢察院向南明區法院非法提起訴訟。

南明區法院受理後,組成合議庭,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非法開庭,公訴人是檢察院指派的張偉,辯護人是貴州恆權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彥。

庭審中,法院不採納被告人蔣建忠和辯護人李彥的意見。二零二三年七月下旬,蔣建忠的家人收到南明區法院的《刑事判決書》說:蔣建忠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並被勒索處罰金兩萬元。

二零二三年八月四日,蔣建忠向貴陽市中級法院提交了《刑事上訴狀》,指出南明區法院的判決存在著: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程序嚴重違法等嚴重錯誤。南明區中級法院沒有公開開庭,只是「書面審理」(審判官是鄒力),八月三十一日,律師短信告知家屬──維持原判。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上旬,家屬得知,蔣建忠被非法關押在貴陽市第四看守所。

修煉法輪大法 全身疾病一掃而光

蔣建忠一九五七年七月二十三日生。一九九六年,她三十九歲時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多年一直服藥不斷而不見好轉的甲亢病,從此再也未吃過藥,一切症狀消失,其它疾病也一掃而光,她常對人說自己真切的感受到無病一身輕的美妙。

而且,多年一直強勢的她從此變的平和、溫順,對公婆孝順,細心照料,耐心服侍;對丈夫體貼謙讓,甚至丈夫發脾氣罵時,她不僅不還口,還和顏悅色的、善意的勸說:「發脾氣對自己身體健康不好。」漸漸地丈夫脾氣也變好了,還反過來關心妻子,夫妻彼此相敬如賓。

蔣建忠於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被非法抓捕後,她丈夫為蔣建忠能從監獄回家,四處奔忙、喊冤!她丈夫還向相關公安部門提出《關於申請解除蔣建忠拘留回家的報告》。

蔣建忠修煉法輪大法後,去掉很重的私心,變得處處考慮他人,為別人著想。就說上班時的一件事: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因修煉法輪功,她被從科室下放到全廠最苦最累的車間──給零件打毛刺,而且拿的又是計件工資。因此,每當零件從外面運到車間時,工友們一擁而上,都在爭搶無刺的、好打的零件。爭搶中,有的手被擦傷;有的頭撞出了血;有的腳被踩傷;還出現過送進醫院的工傷事故;互相謾罵,甚至拳腳相加,出手傷人,更是常有的事。

而此時,蔣建忠總是平靜地站在後面,遠離爭搶的人群,等大家搶完散去後,她一人慢慢上前,把剩下的很不好打的毛刺零件集中拿走。大家都知道,零件上的毛刺太多太厚,打製起來,一是要多付出勞動,二是要多花費時間,三是收入比別人少,因是計件嘛,四是每次下班,都比別人晚走。

過了一段時間,工段長看在眼裏、記在心上。一天,他特地拉回一車好打的毛刺零件,要專門給蔣建忠用。蔣建忠先是對工段長的好意表示謝意,隨後建議他分給大家共享。工段長把蔣建忠的建議告訴大家後,工友們都很感動。從那以後,工友們都互相提醒,不再搶了。後來,就改為分配零件,從那以後,工段長工作也好做了,生產效益也提高了。再後來,廠領導也承認法輪功學員(廠子裏也有不少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

做好人 多次被綁架迫害

像蔣建忠這樣的法輪功學員,做好人,卻被中共非法判刑,送進監獄,失去自由。蔣建忠因堅修大法,不僅是這一次被非法判刑,之前,還多次遭受迫害:一次抄家、兩次綁架、兩次拘留、三次關押囚禁在洗腦班。

二零一六年四月的一天,蔣建忠去監獄外接本釋放出來的法輪功學員時,被小河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她隨後被送進貴陽市爛泥溝洗腦班,迫害長達三個多月。

在洗腦班的一百多天時間裏,蔣建忠天天面對的就是那些做「轉化」的所謂「老師們」,目的就是通過洗腦,要叫蔣建忠放棄教人做好人的法輪大法,最後的目的就是要蔣建忠表態簽字不再修煉法輪功。蔣建忠說:我修大法做好人中的好人,有甚麼錯?!更沒有罪!我絕對不會放棄修煉法輪大法,絕對不簽字的。

在兩個多月的時間裏,洗腦班的人員對蔣建忠表面上一直是溫和的,企圖以「軟」手段欺騙蔣建忠放棄修煉法輪功。因為在這之前,蔣建忠已經在爛泥溝洗腦班被迫害過兩次,那裏通常使用的暴力、強制性的做法。後來,洗腦班人員認為,他們對蔣建忠已經沒有(讓她放棄法輪功的)招了,在蔣建忠身上「軟」手段也不起作用了。最後,他們挖空心思,想出了用親情和利益關係,來刺激蔣建忠放棄修煉。

二零一六年七月初的一天,蔣建忠的丈夫和她的三位親人突然來到洗腦班,這是洗腦班人員的一計──利用她的親情逼迫「轉化」。蔣建忠對親人曉之以理,告訴她的親人:我是老大,也僅僅是個工人,我家裏的弟妹們都是自謀職業,我父親靠甚麼?靠的是做人的氣節,我是父親的女兒,我不會屈服於當下的一切而違背做人的標準,更何況我已經是按照宇宙真善忍在修煉的人。我常常在思考:在我們這樣的體制下,想做個比一般人更好的人,政府都不許可,還株連家人,多年來,給我全家帶來極大的驚恐和不安,日日夜夜提心吊膽,我和家人、女兒在經濟上、名譽上、身體上、精神上皆蒙受極大的損失和傷害。蔣建忠最後強調:還望面前的親人們能夠理解,我想離開這裏,這不是好人應該呆的地方,但我不是通過簽字「不煉法輪功」的形式離開,而是我要堂堂正正的從這裏走出去。

在一個月後的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蔣建忠終於堂堂正正的走出洗腦班的大門。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上旬,家屬得知蔣建忠被非法關押在貴陽市第四看守所。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蔣建忠被非法關押的更新消息。

蔣建忠曾經被迫害的更多事實,請見《貴陽市蔣建忠多次被非法關押》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6/352119.html。

註﹕
參與直接迫害蔣建忠的貴陽市花溪區(即小河區)公檢法人員:
小河區三江派出所片警:吳昌才,手機 15285910887;
小河區三江派出所所長:熊遠明,手機 17785556016;
小河區三江派出所副所長:廖忠,手機18585429608;
南明區檢察院 經辦人:張偉;
南明區審判長:伊莉、審判員:任玉媛、陪審員:劉英;
法官助理:李勛、書記員:尤姓;
南明區中級法院審判官: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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