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興菊,70多歲,非法判刑三年,罰金五千元;
吳緒勇(張興菊的兒子),43歲,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
陳緒雲,60多歲,非法判刑三年,罰金五千元;
陳緒珍,60多歲,非法判刑一年,罰金二千元;
陳清雲,76歲,非法判刑兩年,緩刑三年,罰金二千元;
羅秀珍,80歲,非法判刑兩年,緩刑三年,罰金二千元;
胡豔華,42歲,非法判刑兩年,緩刑三年,罰金二千元。
張灣區法院審判長:張磊;審判員:楊曉建;陪審員:鄭金華;法官助理:王璐琦;書記員:王承。
法輪功學員張興菊曾在二零零九年左右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她丈夫吳憲軍也是法輪功學員,曾被非法判刑三年,已成植物人,目前無人照顧。
80歲的羅秀珍二零零九年左右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法輪功學員陳緒雲與丈夫武明金多次被非法關押、強制洗腦迫害,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被從家裏、單位綁架,非法判刑三年,夫妻雙雙入獄,遭受各種迫害。
陳緒雲以前在鄖陽醫學院實驗室工作,多病:膽囊結石兩個都是3.2毫米大、脊椎動脈供血不足、頸椎病,頭疼頭暈;很難受的時候,自己用一根橡皮細軟管紮住胳膊,找一塊玻璃片多處劃口子,黑乎乎的血浸出來才好過一點。一九九六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動作還沒完全學會,就感覺身體輕鬆,心情很好,折磨她幾十年的頑固性頭疼頭暈病一下子沒有了,其它的病也慢慢消失。當年上教學樓六樓,經常是跑上去,很少等電梯,她為單位節約了大量醫藥費,九九年前單位還給她頒發過健康證書。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下午,陳緒雲和她的妹妹到法輪功學員吳緒勇家學法,被守在樓下的十堰市公安局張灣分局國保惡警綁架並非法抄家,後被非法關押到張灣區洗腦班(現位於十堰市牛頭山森林公園裏)迫害。當時多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在那裏強制洗腦。
惡人並未達到目的,三月二十幾日,把這幾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十堰市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並搜集構陷他們的所謂「證據」,企圖繼續迫害。
組織綁架的是十堰市公安局東嶽分局的張灣區國保,負責人是宋洋(辦公電話07198221143),參與綁架的有十堰市公安局東嶽分局北區派出所警察。
張灣區公安分局辦案人員:吳光榮,方朝陽。
電話:0719-8662777,19566775327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4/1/12/214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