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群慧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六日出生,現年67歲。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下午三點四十左右,南昌市青山湖區公安分局鋼城派出所三、四個警察、兩個居委會女人闖到周群慧家,進門就說:我們來調查一下,你認識某某嗎?你與她甚麼關係?你聯繫過她嗎?她舉報你家是資料點。警察非法抄家,抄去打印機、筆記本電腦、大法書籍、《明慧週報》等,還有兩箱《明慧週刊》,這是周群慧在多年修煉中所看的同修交流文章,她一週一本積累放在家中。一警察說:「我第一次來做這個事,邊學邊做。」另一警察還說:「我們知道法輪功好,但不允許煉。」
警察將周群慧非法關在南昌市看守所後,她的家屬一直得不到任何音訊。到了十月份,家屬不放心,去西湖區法院詢問,沒想到被告知已經開過庭,還沒有宣判。家屬問會判多少年,法官章玉娟說:「判決書就在抽屜裏,要判一至三年。」還說:「你們不要請律師,不要上訴,再告也沒有用,還浪費錢。」家屬覺得不可思議:為甚麼不公開審理?為甚麼不下傳票?為甚麼不提前通知開庭?為甚麼不通知家屬旁聽?為甚麼不告訴家屬可以請律師?為甚麼有法不依?十一月底,家屬寫了控告書控告法官違法辦案。
然而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九日,西湖區法院強行對周群慧非法判刑三年零兩個月,還是不通知她的家屬,是家屬去詢問才得知。據家屬了解,這次開庭還是視頻開庭。家屬質疑:現在並非疫情期間,沒有隔離,沒有清零,沒有核酸,沒有要求戴口罩,為甚麼要視頻開庭?後據周群慧說,當場視頻音響質量很差,她甚麼都聽不清,法官說了甚麼她都不知道,她到現在都沒有看到非法起訴書,不知道對她指控了甚麼,之後她就被非法判刑。
西湖區法院對周群慧女士整個庭審、判刑過程完全違法。周群慧已經依法提起上訴。
南昌市西湖區法院:
法官章玉娟18070080321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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