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就把自己前幾年一次過心性關的經歷寫出來,與同修們交流,不妥之處,請指出。
一、遭受北京警察迫害
二零一八年三月中共邪黨「兩會」期間,我和老伴住在北京的女兒家。我因為講法輪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非法抓到當地派出所。在師父的保護加持下,我零口供,二十四小時後,我回家。
當時我因為安全意識不強,帶著手機,老伴、女兒的手機號被查出來。警察找到我老伴和女兒,非法抄了女兒的家,並把我的《轉法輪》等大法書、電子書、MP3、日記本搶走。警察如土匪這一幕嚇壞了我老伴和女兒,他們哪經過這樣的場面啊!
我回家後,他們沒太責怪我。可十幾天後的一天下午四點多,派出所警察又去我女兒家敲門騷擾,當時我和保姆在家。保姆對警察說:「主人吩咐過,生人不給開門。」警察說:「那等你主人下班,我再來。」
女兒下班回來,我說了警察來騷擾的情況。這下女兒火了,大聲問我:「警察又來幹啥?你又做甚麼事了?上次抄家就已夠我受的了,這又上家來敲門騷擾,有完沒完?!鄰居怎麼想?!你跟我說實話,你到底又幹啥了?」
我想了一下,平靜的告訴她,我昨天下午給兩個人講真相了,我是在救他們……不等我說完,女兒大發雷霆:「救人、救人,你都被人跟蹤監視了,知道嗎?不然警察怎麼會來?告訴你不要再出去講了,怎麼就非要講?你太自私了,你只想著你怎麼做好,你怎麼不為我們著想啊!你讓我們活的提心吊膽,你想過嗎?」
此刻我無言。修煉法輪大法是合法的,造成被抄家損失和對女兒傷害的是不法警察。而我面對在壓力當中的女兒,只有道歉:「是媽不好,讓你們承受這些。」女兒情緒非常激動,大喊大叫,一時靜不下來。
女兒平靜下來時,對我說:「你還有甚麼東西,趕快拿走,你去你朋友家躲一躲吧。」於是,我收拾了一下,拿了一本《轉法輪》和講真相手機,就匆匆的離開了女兒家,去了一位朋友家。
第二天早上,女兒打來電話,說:「我和我爸商量了,你還是回老家吧,今晚七點的火車。晚上你五點回來,收拾一下吧。」當晚,我獨自匆匆離開了北京,回到了東北老家。
二、放下情 走出消沉
回來後,我馬上投入到三件事中。雖然表面做著三件事,可我那個心卻七上八下不停的翻騰,總覺著是做了錯事,被他父女倆給打發、趕回來的。我心情不好,也沒面子。覺的我給家人造成了傷害,讓他們為我擔心受怕,承受中共警察的打擊。
特別是我被非法抓捕的那一晚上,老伴為了我能出去,在派出所大廳從晚上等到凌晨一點多。那時北京的三月天氣還冷,尤其是夜晚,他一個人在那站著等。我在裏面,聽到兩個警察在走廊裏說:「那個老頭還在那等著呢,讓他走吧,明天再來。」
女兒也因我的事,一直不和我聯繫,我知道她還在生我的氣。我就主動給她打電話,幾次電話打過去,她那邊都是淡淡的,而我這邊總是酸酸的。
這期間,我也向內找,為甚麼會發生這些事,好好的家變成這樣?但找的都很膚淺。我也知道這是邪惡的迫害,但是因為親情的困擾,沒有好好的理順自己,沒有向內好好找自己,從根子上又分辨不清這是一場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對大法弟子家庭的迫害,所以老是一味的自責、內疚。因為找不到根子,也就無法用大法衡量、對照自己,所以內心的痛苦就難以抑制,時常感到孤獨、寂寞、傷心、失落,加上自責、內疚,使我的心情被壓抑的喘不過氣來,陷入那種不能自拔的困境狀態中。
快過年了,他們父女倆沒有一個電話,沒有一聲問候,我一個人呆在空大的房子裏。在這寒冷的冬天,我的心也隨著寒風漸漸的涼了。修煉狀態很不好,情緒低落,表面上看不出來,可內心的執著翻騰不停。長時間被冷落,我又產生了怨氣,怨他們父女不敢擔當,大難來時各自逃。把我趕回老家這邊晾著,他們在那邊吃喝玩樂享受著,心裏一時不平。
但我轉念又一想,不能有這樣的想法呀,他們是常人,而我是修煉的人,怎麼能有怨氣呢?我是走在神路上的大法弟子,怎麼能求常人中的得失、幸福、快樂呢?我不求、不要,我要在大法中好好修煉!離開法是痛苦的。
三、向內找 法中昇華
我大量學法、背法,多聽明慧交流文章。漸漸的我清醒了,不再消沉了。把這一切不好的事都當作是好事,當作修煉自己、魔煉自己的一次大好機會,快點修去那些已暴露出的人心,歸正自己,心性快點提高上來。如果我趴著起不來,走不出自我,就是上了舊勢力的當,我不能承認。
同時,我深刻的向內找,我現在的處境和家庭關係的緊張,我是有一定責任的。主要是我平時就大大咧咧,講真相不注意安全;著急了,聲音就大,不管不顧;人多時,講完了不馬上離開,不理智;對待修煉不夠嚴肅。
像這次被綁架回來後,不能冷靜下來及時的向內找,不好好學法,又著急跑出去講真相,結果招來警察再次上門,使家人不理解,說了對大法不敬的話。因為我,給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響,使他們造了業,給家人造成了難以抹去的陰影,也給自己修煉造成了魔難。
對於我的家人,我更沒理由怨恨、計較他們對我的好和壞,他們已經承受中共的迫害夠多了。他們對我的態度,都是我自己沒做好造成的,怨不得別人。
另一方面,我講真相救人沒有錯,沒有違反國家任何的法規。相反,警察沒出示任何證件在超市抓我,去我女兒家非法抄家,給我們一家人造成了傷害,特別是給我女兒造成的傷害是無法彌補的。所以,罪在中共惡黨,是中共迫害法輪大法造成的。
我再認真的向內找,是因為我有很強的顯示心,覺的我在北京敢講真相,不怕,出去一次能講退幾十人;三退名單人多,就高興、歡喜,我今天救了多少人了,而不是想又有多少人得救了。顯示心加上歡喜心,使我膨脹到忘乎所以,不注意安全,帶著手機,連著幾天去同一個地方。
事發後,又產生了怕心。其實我的自責、內疚中,隱藏著很強的怕心。怕得罪女兒、女婿,怕他們不再信任我,對我不好;怕警察非法抄家他們沒面子。這些怕的物質控制我,叫我痛苦、自責,分不清自我。
而且我不管別人的感受,我想做的事情是第一重要的,不能耽誤我,所以沒能在家庭中做好,給家人造成不好的影響。比如這次我被綁架,本來已三退(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的女兒說了不該說的話,這也是我自責的原因。
我還有對老伴往日對我不忠的怨恨心;有利益心,雖然家有萬貫,我卻得不到一分;還有,誰要比我好了,我就不自覺的妒嫉。尤其是情,由於放不下,從修煉開始我就一直過情關,修的很苦很累,幾乎跌倒了爬不起來。也因為情,失去了很多過關的機會,因為實修不夠,被人心擋著,讓我在修煉的路上跌跌撞撞、慢慢悠悠。
通過大量的學法、背法,我的心身像被清洗過一樣通透、清爽,真有在法中昇華後的喜悅感。我也明白了許多,一切痛苦都是自己的業力造成的,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造業就得還。
壞事就是好事,別人對我不好了,都是好事。所以,我真得感謝我家人為我的付出,感謝為我提高心性的那些人。為了成就我,他們在迷茫中扮演的角色,不僅起負的作用,還要失德,還得還業,他們才真夠可憐的啊!
我理解了老伴、女兒,我不再傷心、痛苦、怨恨、孤獨、寂寞。有時背完一段法,常常有一種愉悅的感覺,像走出黑暗、迎向燦爛陽光的快樂。
當我放下了人心、走出情的漩渦、不再擰勁的時候,五月的一天,女兒打來電話,問:「媽,你想不想孩子啊?我七月份帶孩子回去看你。」我淡定的回答:「好啊!」離開她們一年多後,我們娘仨見面了,相聚十日,很開心。
以上是我修煉過程中的一點體會。我最大的體會就是:修煉就是修心性,只要按照師父說的去做,用大法對照自己、衡量自己、歸正自己,甚麼關、甚麼難都能闖過去,過後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1]。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責任編輯:林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