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華女士,今年58歲,家住葫蘆島市連山區,一九九二年她得了場怪病,滿身浮腫,肚子腫大,進食不消化得靠重體力勞動促進胃腸蠕動,排便靠喝香油來解決,中西醫加偏方治療沒有任何療效。李桂華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不久怪病就消失了,她無比感恩法輪大法,家中上下皆大歡喜。
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李桂華與父母的恩怨也得到善結,婆婆患腦血栓癱瘓在床,一日三餐她主動餵食,定期給婆婆洗澡擦洗身體,打掃屎尿,直到婆婆去世。公公看到兒媳對老伴照顧的非常周到,稱讚她:這真、善、忍沒白信。公公在農村時給驢鍘草鍘去一手臂,成了殘疾人,還患有腦血栓、高血壓、前列腺炎、便秘等老年病,都是李桂華在家照顧。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七日,李桂華去葫蘆島市連山區蜂蜜溝村附近給村民送法輪功的真相資料,遭不明真相的村民惡意舉報,被中共警察綁架,因疫情原因被綁架放回。
二零二二年十月,中共警察又把李桂華列為所謂「網逃」。
因李桂華用女兒手機給妹妹打電話被定位。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一日十一點,葫蘆島市公安局網安支隊白琨、張超等三人身穿便衣冒充社區人員竄到李桂華的女兒家,將李桂華綁架到葫蘆島市公安局連山分局寺兒堡鎮派出所,後被寺兒堡鎮派出所所長李曉飛、副所長劉佳銘劫持到葫蘆島看守所關押迫害。
此前,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李桂華在葫蘆島市連山區興工路東偉超市講真相,被葫蘆島市公安局連山分局興工派出所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
公檢法相互勾結、構陷。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李桂華被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非法判三年零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李桂華上訴到葫蘆島市中級法院,又被枉法裁決:維持冤判。
二零二三年八月初,李桂華被劫入遼寧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
相關責任人:
葫蘆島中級法院
審判長:張鵬程18342371777、0429-8580260
審判員:劉丹紅13358809110、0429-8580275;朱丹18009899756、0429-8580261
法官助理:申械希0429-8580277
書記員:勾希鵬0429-8580756
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
法官:張亮0429-2164505
葫蘆島市連山區檢察院
檢察官:龍膽13942924343、0429-2659789
葫蘆島市連山區寺兒堡鎮派出所
所長:李曉飛13898781111;0429-4502025
副所長:劉佳銘(辦案人) 13091485777
葫蘆島市公安局網安支隊
警察:白琨、張超
(責任編輯: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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