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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冤刑四年坐輪椅入獄 八旬老人身體狀況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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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七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80歲的法輪功學員林春子,二零二一年遭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監外執行。二零二三年二月,老人再被警察綁架、關押、劫持入獄。當時她的體重才70多斤,是坐在輪椅被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的,目前她身體狀況令人擔憂。

林春子老人是朝鮮族,曾患淋巴炎、氣管炎、肩周炎、胃病、心臟病、腎病、肝病等多種疾病,久治不癒。一九九七年八月,她開始修煉法輪功,一個月後,滿身疾病一掃而光,她無盡感激法輪大法。然而自中共一九九九年開始迫害法輪大法至今,老人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被中共人員綁架、騷擾、關押,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勞教一年(因身體原因勞教所未收),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五年,老人在獄中遭殘忍的酷刑折磨。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牡丹江公安局統一行動迫害法輪功學員。當天江南分局國保大隊和江濱派出所的三個警察又闖上門對林春子非法抄家。六月十一日,西安分局和火炬派出所的六個警察又上門非法抄家,抄走大法師父法像、二千元真相幣、真相二維碼和護身符,並把她帶到派出所非法關押半天後放回。

大概一個月後,西安分局警察又上門把林春子拉到牡丹江愛民區檢察院,把她構陷到檢察院,她就給檢察院人員講真相。警察想把老人關押到牡丹江看守所,由於她體檢不合格(血壓高達230),看守所拒收,警察只好讓她回家。

又過了一段時間,警察把林春子綁架到愛民法院非法開庭,法官是該法院刑一庭庭長姜冰冰,開庭前給老人找了法律援助律師,被她拒絕,說:「我不用律師,我沒犯罪,我是來救人的。」在場的所有人聽後都低著頭不說話。最後所謂公訴人竟建議對時年78歲的林春子量刑三至四年,而牡丹江法院採納非法判刑四年。因她身體原因,監外執行。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一日,林春子老人去郵局寄信後失蹤,家人經多方打聽,五天後才得知她已被警察劫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迫害。

(林春子老人遭迫害更多事實請見明慧網文章《遭誣判四年 牡丹江市80歲林春子被劫持入獄》《備受折磨的朝鮮族老太太林春子又被綁架》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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