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路我們的心情都很沉重,我們家族有四人經歷過邪黨綁架。一個是母親同修,曾被非法判刑四年。二是外甥女同修,被非法拘押,三十天後正念闖出黑窩。再一個是我,被非法關押三十八天,在家人與同修的營救下出來。這次二姐又被綁架,可想而知,我們與家裏不修煉的常人壓力都很大。二姐多年之前就離婚了,女兒在外地上班,二姐常年一個人生活,離我們又比較遠,我們都在北方城市,她在南方比較發達的城市。
我和妹妹同修乘飛機中途轉機的時候,感覺到另外空間壓下來很多不好的東西,壓得我倆喘不過氣來,而且一種無形的恐懼感也隨之而來。在機場我倆不停的發正念、背法,甚至我都要不停的背出聲來,才緩解了這緊張的壓抑感。
第二天中午我倆到達了目地地,和當地同修取得了聯繫。當地同修和我們述說了二姐被綁架的過程,當時小區物業的人帶著警察不停的敲門,二姐一直沒給開門,這期間二姐用電話告知同修警察在敲自己家的門,同修也一直關注著二姐的情況。警察一個上午都沒敲開門,下午來了很多警車和人,強行撬開門,進屋後抄家,並把二姐綁架到派出所,因家裏沒有其他人,警察就把房門貼上了封條。
我們和當地同修交流一下,打算下午就去派出所要人並要求房子解封。我們先在派出所附近找了一個旅館,把隨身帶的東西安排一下,然後簡單的裝些衣物,拖著拉桿箱就去了派出所。當地同修負責發正念。這個派出所有一個門崗,每一個去的人都要先在門崗登記,說明要找誰才能讓人進去。當地同修已經把信息提供給了我們,我們就直接說找某某辦案人(後面稱C),門衛就讓我們進去了。
我們拖著拉桿箱走進派出所,一進門是一個挺寬敞的大廳,然後有一個很長的前台,有值班的人負責接電話或向裏邊傳遞信息。我們禮貌的跟值班人員打了招呼,並要求見辦案人C ,值班人說C不在,我們就說在這裏等他,值班人說他在外面辦案,下午不來這了,問我們找他甚麼事,我們就說你們年前是不是抓了一個煉法輪功的?我們是她的妹妹,因為姐姐被抓,我們年都沒過好,現在從幾千里外的北方過來,就是希望你們能放人,我們來到這裏舉目無親,人生地不熟的,你們把我姐姐的房子給封了,我們現在連住的地方都沒有,希望你們把房門鑰匙給我們。他就講,你姐姐煉法輪功,法輪功是某教,你姐姐很犟,不配合等等。我們就跟他講姐姐煉功前後的變化。他說這事他管不了,叫我們回去等,我們就說反正也沒地方住,我們就在這裏待著等辦案人。他一看也沒辦法,就說你們隨便吧。我倆就坐在大廳的椅子上發正念。這樣直到晚上八點多了,天也黑了,我倆就說明天再來。
回到旅館,感覺到全身特別的累,像剛打過仗一樣很疲憊,之前當地同修為我們準備了一個電腦,為了方便聯繫,把當天的情況用信箱傳過去。可是旅館的網很弱,信號一直不好,怎麼也上不去網。沒辦法和他們聯繫。我們就決定明天繼續去要人,做我們該做的。第二天,我們又去了派出所,這一次我們見到了辦案人C,那個前台接待人已經把我們的情況告訴了C,所以他似乎做好了準備。C表現的很囂張,很兇的樣子,我們問他要人,他說:你們是甚麼關係。我們說是妹妹,他說你有證明嗎,你們怎麼證明你們的親屬關係。我還說你們是冒充的呢,你要證明不了,就是與本案無關人員,我拒絕透露給無關人員任何信息。我們說如果不是親屬,我們會幾千里路趕過來嗎,我們有身份證證明,我們的名字只差一個字,他說身份證證明不了,不給我們提供任何信息,並兇巴巴的跟我們喊,我也沒守住心性跟他吵了起來,結果他後來就起身回屋不再理我們了。
我們回到住所,心裏特別難受,心想怎麼會這樣呢,真相一句沒講,還跟人家幹起來了,肯定不對勁啊,明天一定要守住心性。可是一連幾天都是沒啥進展,C總是以無法證明親屬關係為由搪塞我們,我們跟他要房門鑰匙,最起碼讓我們有住的地方啊,他也不給,還問我們為甚麼用假身份在門衛登記。他這樣一說,我們一下子就警覺了。我們一下就找到了問題所在。原來在派出所門衛登記的時候,我們每次都是隨便寫的,所以每次寫的就都不一樣,因為我們都怕暴露自己的真實身份,還有顧慮心,所以邪惡就鑽了這個空子:你們不是不敢證明你們的真實身份嗎,那他們就在這上做文章,就說你們不是親屬關係,就在這上糾結。因為我們自己不能堂堂正正的,那還怎麼救人、怎麼講真相?
認識到自己的問題後,我們馬上歸正思想與行為,我們要堂堂正正的證實法,堂堂正正的走好每一條路,放下顧慮心與自保的心,做到真善。就在我們歸正的時候,事情有了轉機,第二天派出所打電話說,二姐的房子解封了,我們拿到了房門鑰匙。
我和妹妹打開房門後,只見屋內一片狼藉,所有的房間都被翻得亂七八糟的,書房的櫃門全都開著,裏面的東西都翻到地上去了,物品橫七豎八的到處都有。臥室內的衣物,被子扔的滿床都是。最慘的是保險櫃,只見保險櫃的鎖好像是被電焊鋸開一樣,地上,窗台上都是電焊鋸的黑色飛沫,散落的面積很大,看樣子當時肯定是費了好多功夫才弄開。就連衛生間的垃圾筐裏面的廢紙都被倒了出來。這可真是徹徹底底的抄家啊,手機、電腦、書籍和U盤全部被抄,包括現金、車鑰匙都被拿走。看著眼前的一切不禁一陣淒涼,我倆默默的收拾著房間,在想著下一步應該做些甚麼。
有了住的地方,我們聯上了網線,先把消息發到了明慧網。接下來的日子,我們每天都去派出所要人,講真相,同時在當地同修的幫助下,請了正義律師,開始著手寫控告信,撥打12389控告。C也不那麼囂張了,說人現在看守所,這個事情也不是他能說了算的,他也得聽上級的,讓我們找上級部門,就是國保大隊。
這個國保大隊所在地很隱蔽,聽當地同修說,從來沒有人知道這個國保大隊在哪,只是有這麼個部門,有事也就是一個電話打發了,門衛也不讓進,說不出要找的人的名字更不讓進了。當地同修也沒有更多的資料,也不知道誰參與了綁架,派出所那邊也不給提供任何信息。我們第一次來到分局的時候,在分局的大門口就被門衛擋了回來,問我們找誰,我們也不知道找誰,就問誰負責法輪功這事,他說:你看到旁邊的電話了嗎?你打電話問。我們就打電話,一陣語音提示,我們就按語音提示找了一個相似的電話打了過去,接電話的人說他不清楚誰在負責這事,讓我們不要找他們,要找派出所的辦案人,就掛斷了電話。實際上這個電話沒有任何意義,就是個擺設。兩個部門互相推諉,都躲著我們。
我們和同修切磋,不能一味的控告,我們的基點是講真相救人,讓他們明白真相才是重要的,所以同修建議我們寫真相信、勸善信。
這時我的妹妹要回去了,妹妹是教師,馬上學校要開學了,她已經耽誤了幾天了,營救這事還需要時間,所以她要先回去。一聽說妹妹要走,我的眼淚再也止不住了,其實這些天我們每走一步都非常艱難,我和妹妹相互鼓勵,相互補充,相互提醒,到這個陌生的城市,地域不熟,口音差異,天氣不適,還要面對司法部門的邪惡,其實壓力是很大的,有時怕的物質如影隨形,但我們作為整體能相伴而行。這下妹妹走了,而後面要做的事情還很多,雖然有同修幫忙,可是真正走在前面的,直面邪惡的時候還是得自己單獨面對。瞬間感覺自己特別孤單,特別無助,情也上來了,把這些天的壓抑、壓力化作淚水全都發洩出來了,人的感覺全都上來了,就想大哭一場。這時同修提醒我,你還有師父呢。是啊,我還有師父呢,我並非一個人啊,我是大法弟子啊,我怎麼把自己看得那麼小呢。同時這樣的安排也是去我的依賴心,我平時和妹妹在一起的時候就特別依賴她,雖然我是姐姐,可是她就像我的姐姐一樣,妹妹有文化,辦事能力強,我已經習慣於依賴她了。現在我要獨立起來,堅強起來,擦乾淚水,像個大法弟子的樣子,助師正法。
好在妹妹走之前我們要回了車鑰匙,有了交通工具,也解決了一個大難題,因為這個大城市去哪路途都比較遠,打車很不方便,有了車,我開啟導航就可以去任何地方。妹妹看我一個人在這裏還是有些擔心,就說回去後讓母親同修和大姐過來,一來可以為我們做做飯,有甚麼事情還可以互相商量。大姐不修煉,但是很支持大法,前面我提到的外甥女同修就是大姐的女兒,外甥女被非法關押時,大姐就每天去要女兒,所以還是很有正念的。
妹妹走後,我就開始著手寫真相信,我先清理自身存在的爭鬥心,怨恨心,決定以一個平和的心態,為他的心態,放下隱藏的顧慮心去寫。我先從我二姐修煉前後的身體變化和性格的變化寫起,然後寫了法輪功是甚麼,修煉法輪功不違法,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等。寫好以後,拿給同修看,同修看後覺的寫的挺好,語言樸實、真摯,也挺全面的,覺的只要換個稱呼,就可以給各級司法部門看,讓我多準備幾份,可以遞給各個部門。
第一天我先當面遞交給了辦案人C,C剛開始並不接受,表示不看。第二天我就放在了前台那裏,並告訴前台信並未封口,你們也可以看,看後轉交給C。第三天我見到C的時候,C已經看過了信,他問我:是你寫的嗎?我說:是的。他說:寫的挺好,我收下了。C的舉動讓我感受到人都有善心在,只要他們看了真相,他們就會變化。
同時,我又開始整理控告信,妹妹幫我在網上查到地址,放到郵箱裏,我分別郵寄到當地信訪、人大、公安局、檢察院,婦聯等各個部門。這些事情描述起來就是幾句話,可是在做的過程中都要突破很多東西,比如郵寄控告信時,怕心總是往外返,怕他們會不會查我啊,會不會往我的老家打電話啊,因為我也被關押過,會不會聯合老家的政法部門迫害我呀等等,這些負面思維總是往外返,我就發正念排斥它,讓它死,我做的是最正的事情,舊勢力不配干擾,我和這些部門的人之間不是被迫害與迫害的關係,是救度與被救度的關係。我背著師父的法:「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它們就不敢幹,就都能解決。」[1]
而這邊律師要會見二姐,我又給二姐寫了信,讓律師帶給二姐,信中鼓勵二姐,讓她多背法,多發正念,解體邪惡的迫害,給她帶上師父的講法,讓律師讀給她聽。那段時間,我幾乎每天都要忙到後半夜,上網查資料、找信息,同時還要保證每天的學法、煉功、發正念。我突然感覺,這是我修煉以來最精進的時期,也是對我的魔煉,其實是師父對我的厚愛,是我的偏得,雖然我們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但是師父將計就計,錘煉弟子。
過了幾天,母親同修和大姐坐飛機來了。有了幫手,我也更踏實了。我打算找國保大隊負責人。因為當地同修根本不知道國保在甚麼地方辦公,但我有了這個願望,師父就幫忙。看似偶然,都是自然,我們巧妙的找到了地方,並找到了負責人Y。這個Y當時也參與了抄家與綁架。我第一次與他通話的時候,他冠冕堂皇的跟我打官腔,我當時還是有爭鬥心,就質問他:哪部法律規定法輪功違法,你給我拿出來,憲法35條36條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你們憑甚麼抓人?他回答不上來,就掛斷電話。後來我們見到他的時候,他看我母親年紀大了,就表現出照顧老人家的樣子,母親上台階他還在一旁扶著,我也不拆穿他,畢竟不要激起他負的一面,他能這樣做就說明他還有善心。我向他遞交了勸善信和關於新聞出版署解禁法輪功書籍的材料,他表示回去會看。後來案子一直在向檢察院推進,他總是推諉或不見我們,我就專門針對他寫了一封控告信,並親手交給了他,他當時面部表情有些扭曲,看出來他很慌張,我告訴他這是我的權利,他也連說:對,是你的權利。在後來案子到檢察院階段的時候,我的心態有了變化,我真心的感覺到他的可憐與可悲,於是我發自內心的給他又寫了一封信,主要寫了中國五千年神傳文化和善惡有報的內容,我希望他能真正的明白真相,不要再迫害大法弟子,為自己留條後路。這次我是手寫的信。他感覺到了我的善,表示了對我的感謝。
雖然我們一直不間斷的去各個部門,可是案子還是走到了檢察院階段。這個檢察院更是門衛森嚴,我幾次進去幾乎都是同律師一同進入的,沒有律師根本就不讓進,而且檢察官根本就不見你。負責這個案子的檢察官L,他剛剛接手的時候我就給他打了電話,在電話裏他完全都是邪黨的那一套說詞,我一看他中毒很深,就給他寫了一封信,講述我二姐的變化及法輪功真相,還有要求不予批捕的意見書,希望他不要批捕當事人,不要助紂為虐。律師也從法律角度寫了一些材料。我們把寫好的信和材料都交到前台,由前台再轉到L那裏,因為根本就見不到檢察官的面。這就是中共的司法部門,這麼害怕百姓,防守的像個堡壘,時刻都提防著百姓。
因為到了三十七天檢察院就會決定當事人是否被批捕,我們都等待著所希望的到來。可是結果讓我們很失望,二姐還是被批捕了。聽到這個消息我很鬱悶,怨恨心又出來了,覺的這個檢察官不可理喻,於是當晚我就又給他寫了一封信。由於情緒不好,我在信中盡是怨恨之詞,大概就是你們作為司法部門不能維持公道,你們與公安局、法院沆瀣一氣,置法律於不顧助紂為虐,你們不怕遭報嗎等等。寫完後覺的挺解氣,讓同修看,同修看完說你這個爭鬥心還是很重,溢於言表。我說不管了,我就這樣才解氣。於是這封信我也交上去了。
過了幾天我意識到自己帶著這麼強的爭鬥心不能救人,世人不管他表面甚麼樣的表現,其實他明白的一面都是盼得救的,還得用善的一面去啟發他,因為他們被邪黨的謊言迷惑的太深了,也不是你寫封信就能馬上讓他轉變過來的,不管怎麼樣,我們都要一遍遍勸善,讓他一點點的接受,就像同修講的那個吃包子的故事,今天你給他吃了一個包子他沒飽,別人再給他個包子他還是沒飽,每個人都給他一個包子,也許到第十個給他包子的人那他就飽了,那他就明白過來了。我們救人就得有鍥而不捨的心,才能使世人得救。於是我調整好心態又給L寫了第三封信。
這封信交上去之後,我想,總是這樣寫信卻見不到人也不行,我得約檢察官見一見面。於是我就求師父加持,一定要約見上檢察官。果然,我成功的約上了檢察官。在我約見檢察官的那天,我的母親也要同我一起進去,母親沒帶身份證,我有些擔心母親能不能進去,因為檢察院的入口都要刷身份證,檢查也很嚴格。於是我們發著正念往裏走,我的身份證刷完之後,我就對那個檢查的人說:我們是一起的,讓老太太進去吧。那個檢查的人看了看我母親說,那就進去吧。就這樣我們如約見到了檢察官。檢察官人看著挺和善的,旁邊有兩個類似保鏢的警察跟著,還有一個管記錄的女的,落座之後,問我們有甚麼訴求,談話是否要記錄,是否要放入卷宗,他說之前我給他寫的信他都放入卷宗了。我說:那很好,但是這次談話我們就是像朋友一樣聊聊天,不用正式記錄。他說好的。於是我和母親就從二姐為甚麼要修煉法輪功聊起,聊到社會亂象是因為人沒有信仰。聊到江澤民為甚麼迫害法輪功,法輪功為甚麼頂著迫害還要堅持修煉等等。那天我們聊了很多,他一直很耐心的聽我們講,我和母親那天也發揮的挺好。後來他客氣的把我們送出門。我不知道他能接受多少,我想,只要他聽,就能解體他體內的毒素。
在以後的日子裏,我不斷的調整心態和觀念,多次與L通話並勸善,我寫信的基點也是轉向了為他,真心的希望他能看清形勢,不要做替罪羊,不要做這場運動的犧牲品,我前後共給他寫了七封信,我想,我從千里之外來到這裏,與他的緣份還是很大 ,也許下世前我們有過約定,如果我得法了一定要告訴他一聲。今世最起碼我盡心的告訴了他,選擇甚麼還是看他自己吧。
我在這個城市待了四個多月的時間,後來疫情嚴重了,加上我家裏那邊還有事情,我後來就回老家了。很遺憾沒能營救出來同修,也沒能趕上開庭。二姐後來被冤判了兩年零六個月。是二姐的女兒參加了開庭,聽說二姐在庭上表現的很好,這也與律師經常去看望她、經常帶經文給她有關。她也是大法弟子,她也有她的路要走。她在裏面表現的也挺好,勸退了好幾個人。希望她能儘快走出黑窩。同時也感謝當地同修的無私配合,不管我走到哪裏她們都陪同默默的發正念,這是多麼可貴的同修之緣啊。
寫出這段經歷,就是想告訴大家,我從一個沒見過甚麼世面的農村人,到這個喧鬧的大城市來,從一個不怎麼會說話的人,到無畏懼的和這裏的公檢法打交道,如果不是修大法,我怎麼能做到呢?是大法給了我智慧和勇氣,是大法師父的一路保護,才使我敢於面對邪惡,逆流而上。我還有很多執著心沒有修去,今後我一定要努力修好自己,在今後有限的時間裏嚴格要求自己,學好法、同化法,做好三件事,助師正法,隨師還。
叩謝師恩!
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責任編輯:文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