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和處理家庭矛盾
我和前夫都是某大型國企的一般幹部。前夫有一定的賺錢能力,所以我們的經濟條件比一般家庭要好很多。在他四十六歲那年,由於工作需要,他被調到南方某大城市駐外工作,一般一、兩個月回來一次。我在家一邊帶孩子,一邊工作。
隨著現代人道德水準的下滑,加之他有較好的經濟條件,就有了外遇,並和第三者有了孩子,在孩子快要出生時,他向我提出離婚。他說,我們的女兒已長大成家,現在這個孩子小,需要父母共同撫養,不能讓孩子成為私生子,而且女方也以死來相逼。
我想我是大法弟子,做事要考慮別人。我說,你們如果是為了孩子而結合,我們可以把那孩子抱回來養,我也不想傷害這個無辜的小生命,我會視如己出的撫養這個孩子。如果是為了你們之間的感情,我想你們之間的結合不符合做人的倫理道德,會被世人恥笑。而且你年齡比人家大二十多歲,跟他父親的年齡差不多,將來還會有許多麻煩的。給你一段時間考慮清楚,婚姻可不是兒戲。
經過十多天的考慮後,他還是決定離婚,他認為自己有錯在先,他願意放棄全部財產。當時我的心情也是很難受,也很複雜,畢竟我們共同生活了二十八年,還有一個很優秀的女兒,晚年有一個和諧美滿團圓的家庭是人所嚮往的。但是,想到自己是一名大法弟子,要按法的要求去做,於是,我和他辦理了離婚手續,成全了他們。
事情過後,我反思自己,在家庭財產的分配上,還是有很大的私心,他說放棄全部財產,我也就順水推舟同意了,認為反正自己在錢財上不吃虧,這也算一種經濟補償。可是這是常人的標準,常人在處理婚姻離異時,通常都是誰先出軌了,誰就淨身出戶。我是大法弟子,不能按常人的標準去衡量這件事情,要儘量為他著想。他都快退休了,又有一個那麼小的孩子,女方也沒有工作,將來負擔會很重,於是我放棄了大部份財產,自己只留了少部份。
我女兒心理有些不平衡,我又勸女兒說,你爸也不容易,他也把你養大了,也為這個家付出很多,你現在也有自己的工作,就不要計較那麼多了。今後你還要好好孝順他,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才對。
大伯哥知道這件事的處理經過後,說:某某(我的名字),你真夠剛強的,我真沒想你能這樣處理這件事情,我原來對你煉法輪功不理解,看來大哥還真得對你高看一眼。孩子的爺爺說:事情已經這樣了,我說啥也沒用了,這事處理的挺好,有點兒水平。我說,就是因為我是煉法輪功的,我才這樣大度、寬容;我要是常人,我會讓他身敗名裂,淨身出戶,甚至可能讓他蹲監獄;你兒子這是重婚罪。親家母說:我看這是法輪功救了他,要是我可不會這麼輕易的饒了他。我一笑了之。
我告訴前夫,我師父告訴弟子「在矛盾面前,退一步海闊天空」[1],所以我才這樣做的。你應該敬重我的師父,你最好在我師父的法像前懺悔你以前說過的那些不敬師、不敬法的話,這樣會消去你很多罪業,對你有好處。他照做了,並表示支持法輪大法,退出曾入過的團隊組織。
通過這件事,我認識到,我的婚姻只是我修煉路上的一步棋,怎麼樣走好這步棋,讓周圍知道這件事情的親朋好友認識到大法弟子的堅忍、寬容、大度、善良,從內心真正認同法輪大法好,才是最重要的。
至於常人中這個小家我已經看的很淡了,因為師父開示弟子,真正的家在天堂,人生目地是回天庭。現在我一個人獨居生活,有充足的時間完成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我離天上的家越來越近了,這是上天的厚愛。
二、善待繼母
我母親七十歲就去世了,那年我父親六十九歲,但是身體不好,有多種慢性病。父親想找個後老伴幫著洗衣做飯。家裏三個兒子似乎都不太贊同,而我這個做女兒的是同意的。我的理由是父親和我不在同一個城市,照顧起來比較費勁,而且父親也不願到我這來住,他認為閨女家是別人家,只有兒子家才是自己的家。
可是三個兒子誰也沒有說要和老人在一起生活,照顧老人。父親要找個老伴,兒子們又擔心錢、房子會被別人得去。我跟哥仨說,你們都忙著賺錢,沒有精力照顧老人,那就不要惦記老人那套房子和那點存款了,誰照顧給誰,那也是合理的。這樣哥仨勉強同意了,雖然心裏有些彆扭,但說不出來啥。
就在這種情況下,父親找了個後老伴,我叫她劉姨。哥仨跟劉姨也就是面子上過得去,我是按照煉功人的心態對待她。我邀請她和我爸一起來我家住,陪她一起逛商店,給他們買衣服、鞋等。她跟我爸說:你姑娘挺有素質啊!那時她還不知道我是煉法輪功的。
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之後,我給她講了法輪大法真相,她很接受,並退出了她所加入的團隊組織,脖子上也戴上了法輪大法的護身符。她和我爸都被大車刮倒過,可都無大礙,休息兩天,就恢復了。他們都認同是大法師父保護了他們。尤其劉姨看到我身體健康,皮膚白裏透紅,從不吃藥,比同齡人年輕十多歲,更是羨慕。我回家聽法時,她也湊到我跟前一起聽。她跟我爸說:你老閨女是神哪。
隨著年齡的增長,她和我爸的身體越來越不好,我就給他們買藥。開始時,我是用我的醫保卡買藥,後來明慧網上大家切磋,煉功人用自己的醫保卡給別人買藥不符合大法要求的「真」,在常人這層理上,也不符合醫保卡的使用規定,所以後來我就用自己的工資給他們買藥。
過年回家時,我給父親紅包,也給她一份。他們出去洗澡困難,我又幫他們裝上了熱水器。她很感慨的說:我沒有閨女,你比我的親閨女還好,你在我身上是積了大德了,將來錯不了。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我師父教導弟子,在哪裏都得做個好人,處處為別人著想,你要感謝就感謝我師父吧。她說:我天天念法輪大法好。
二零二零年,我父親去世了,在喪葬費上,家裏人又出現了矛盾,大哥說,咱媽的喪葬費是我出的,這回我不管,我二哥和弟弟都認為喪葬費應該從父親去世後補發的十個月工資裏出,劉姨則想自己留著這筆錢。
我不想讓家裏人因為這幾萬元錢跟劉姨鬧翻臉,弄的大家都很難看。於是,我跟哥嫂弟妹們說:這筆錢我出了吧,咱們家應該留下的是「義」。喪事辦完後,我要走了,劉姨抱住我,哽咽的說:某某(我的名字),我真捨不得你,我都把你當作我的親閨女了,你可別不來呀!我說:你放心吧,你有事,我還會幫你,也會抽時間來看你,我們就當一門親戚走動。
小城鎮的人口不多,前後也就那麼幾棟樓,白天沒事,鄰居們都出來嘮嗑,東家長、西家短,誰家有點啥事,大家都知道。聽住在那裏的姑姑說:劉姨跟那裏鄰居誇我家孩子都很好,挺仁義的,尤其老頭的姑娘很孝順。
父親去世這兩年,我經常給劉姨打電話,關心她,還給她買藥。今年,聽說她有病住院,我又回去兩次,給她買了藥,還給她留下一千元錢。她感慨的說:你對我是真好啊!我說:那你想不想學大法呢?她說:想學。我說:那你得把你家供的保家仙和那個佛像都送走,我們師父才能幫你。她說:行,你以前也跟我說過,我也知道不好,可我不敢送啊,我怕它折磨我。我說,你只要真心想修煉,我師父就會幫你,它還不夠我師父一個小指頭捻的呢。這樣,我幫她處理了附體貢品,送走了佛像,還陪她聽完了師父的廣州講法錄音,也教了她煉動作。
一來二去的,小區的鄰居們也都和我熟悉了,可能是劉姨經常和她們說我好,她們也都對我很熱情。有一天,我單獨碰到和劉姨要好的榮姨,我和她講了法輪大法的真相和三退保平安的意義,她說:她是高中畢業,在農村當過小學老師,還當過大隊婦女主任,是黨員,你給我退了吧。在這之前,我就通過劉姨知道她有一定的文化,肯定入過點啥,要找機會給她三退。師父就給安排了機會,讓我單獨碰到她,她又主動和我搭話。
前幾天,我又去劉姨家住了幾天,帶了一本《深思明鑑》的真相冊子,想送給榮姨看,讓她進一步明白真相。我正想著怎麼送給榮姨?一天早上,榮姨來了,說是早市兒買的桃李,很便宜,送給劉姨吃。我順手從包裏拿出真相冊子,說:榮姨有文化,送你一本好書看。她說:謝謝,我就願意看書。
一天下午,鄰居們又聚在一起嘮家常,榮姨就跟大家說起了法輪功,她說:法輪功很好,很神奇,是被政府冤枉的,李大師很了不起,是被外國人邀請去的。劉姨也藉機說:其實老頭的姑娘就是煉法輪功的,人可好了,還善良,身體健康又年輕,從沒看過她吃藥,人家都六十多歲了,你們看像嗎?我可真羨慕她呀!這時大家都說,你也跟她學法輪功吧,你這麼多病。
其實她的這些鄰居大多沒啥文化,也沒甚麼見解,再加上前幾年的電視宣傳,對法輪功大多是負面看法。通過這事,鄰居們都改變了對法輪功的看法,認識到原來法輪功是好的。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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