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六日上午, 王震和凌海法院的李朋儒,到齊素梅家給齊送來判決書,非法刑期兩年六個月,勒索罰款5000元。判決書落款:審判長:黃豔春;陪審員:王潤 、田坤;法官助理:鐵言;書記員:李朋儒。並說:讓錦州看守所給出個證明,然後再重新做判決,監外執行或留所。
當時李朋儒的態度很和藹,一反常態說:看你老頭身體怎樣,你要走了他咋辦哪。之後王震說,看你哪天覺得身體不太好,咱們就去體檢。就走了。當天下午,王震又突然打電話來,說明天要求齊素梅去錦州市看守所做體檢,不去不行,必須得見到本人。
四月二十七日,黑山縣公安局國保的人讓齊素梅去錦州體檢,她說不去,當時她在屋外,國保的人擋住門不讓她進屋,她就在屋外自家(一樓)院內雙盤發正念,國保的人見狀,只得讓她進屋。因沒過上訴期(10天),他們也沒強行帶她走。
齊素梅在家心情鬱悶,第二天身體狀況不好,腹部腫痛。她兒子帶她到縣醫院檢查,腹部有腫塊很嚴重,需要做手術。她兒子給王震打電話,說他媽有病了。王震帶一個人來到縣醫院,將醫院的診斷用手機照去了後說,那該看病看病。五月三日下午,齊素梅家人帶她去了瀋陽,準備做手術。
齊素梅家住黑山縣慧馨佳苑,她曾患腦神經病、乳腺炎、肝炎、腰痛、四肢風濕等疾病。她於一九九八年十月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要求自己,所有疾病都不翼而飛,家庭變得溫馨和睦。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齊素梅因拒絕放棄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員的迫害。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期間,黑山縣公安局張世春、新立屯分局於志遠、馬雁偉等警察突然闖入齊素梅家非法抄家,把她綁架到黑山縣公安局,企圖非法勞教她,因體檢不合格,才將她放回。
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齊素梅女士在集市給民眾講真相時遭人惡告,被警察劫持到錦州市看守所,因她血壓高,警察讓她取保候審回家。四月三日,凌海法院來兩個年輕人,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陪同來齊素梅家。在門外,他們說明來意:你被凌海檢察院起訴到法院了,今天給你送傳票、給你辦取保候審。她兒子簽了字。齊素梅對他們說,我沒犯法。法院人說,等判完了,你就是犯人了。說完就走了。
凌海法院
鐵言 0416-8152019
黃豔春 1894160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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