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的劉學剛曾經多次遭受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他被小恒山警察非法關押48天,二零零一年秋被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九年五月被雞冠區國保綁架,被雞冠區法院枉判八年刑。
二零零零年三月七日,劉學剛被恒山區小恒山派出所副所長孫×國、片警宋慶山到家中非法抄家、綁架,他們將一本《轉法輪》書劫走,劉學剛三月八日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六月的一天,大約晚上十一點左右,上述二警察又到劉學剛家中非法抄家,將他家中所剩的大法書、煉功音樂帶、隨身聽等全部搶走,並非法把劉學剛扣押在派出所一星期,還向他家人索要五百元保證金,家人未給。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八日,劉學剛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扣留,二十一日被小恒山派出所所長譚澤民劫持回當地並被非法刑拘至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恒山區公安局局長孫孟山向他家人勒索了3000元作為保證金。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一日,劉學剛在雞西市東山出租房中被向陽派出所綁架,遭惡警劉鐵夫等毆打、上大掛、不讓睡覺等刑訊逼供達十八小時。之後,他被送到雞西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刑拘至九月三日,然後被送到雞西市看守所非法勞教三年。十月份他因反迫害絕食遭到野蠻灌食。他母親悲憤交加,一病不起,臨終前也未能見上兒子一面。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上大掛) |
二零零三年七月,劉學剛因抗議警察迫害同修,遭到惡警祁敏、張國華、張敏等用白龍管(白色塑料管子)毆打腳底板,腳面打腫,右大腳趾蓋被打掉。八月份他被非法加刑期三個月,十月份被送到綏化市勞教所迫害。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日被放回。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早晨四點,劉學剛被雞西市西山派出所非法抄家、綁架,一同被綁架的還有他的妻子仲麗(法輪功學員)。十五日下午,他被送到雞西市第二看守所,七月初,被非法批捕被轉到雞西市第一看守所。劉學剛與妻子仲麗十一月份被非法判刑八年,上訴被駁回。
劉學剛二零一零年二月一日被送到雞西監獄集訓隊迫害,三月二十五日被轉送到佳木斯監獄迫害。親人們先後三次去看他,均遭到佳木斯獄警刁難不讓見人。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劉學剛的哥哥思弟心切,違心地回答惡警的違法訊問,才見到劉學剛,發現他的眼睛被打腫了。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日下午四點,劉學剛在雞西市雞冠區東山市場被向陽派出所綁架,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早五點左右,雞西市恒山區小恒山派出所警察闖入劉學剛在雞東縣的家中,綁架了劉學剛。他們還非法抄走私人手機、大法書籍四十多本。劉學剛於當日晚被劫持到雞西看守所。現得知,劉學剛被雞東縣法院非法判兩年。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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