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淑麗 |
滕淑麗一九七零年三月八日出生,家住雞西市雞冠區。她於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遭綁架,被黑龍江雞東縣法院誣判七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滕淑麗被迫害致死。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雞西市雞冠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張海濤、永昌派出所李福林等闖入滕淑麗家,進行非法抄家和綁架,滕淑麗錢包中的三千元現金被警察一併搶走。
滕淑麗被非法抄家後,被公安分局國保警察劫走,當時,東北的天氣已經寒冷,警察沒讓滕淑麗穿長袖衣服,將她非法關到雞冠區公安分局後,警察兩小時輪換,一夜沒讓滕淑麗睡覺。滕淑麗提出自己來例假,需要上廁所,警察阻止不讓她去。後來滕淑麗被構陷到雞東縣檢察院、雞東縣法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雞東縣法院以視頻的方式對滕淑麗非法開庭。滕淑麗當庭自我辯護,她信仰法輪功是合法的,迫害才是違法的。滕淑麗指控,她遭到雞冠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虐待。
在非法開庭過程中,雞東縣檢察院和法院工作人員態度非常惡劣,主審法官徐忠祺阻止當事人滕淑麗自我辯護,法庭如同虛設,在走過場。雞東縣檢察院公訴人劉春波(女)在法庭上列舉所謂的「證據」,給法院提出「量刑」建議。
雞東縣檢察院和法院沆瀣一氣構陷滕淑麗。在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雞東縣法院下發了(2021)黑321刑初33號(非法)刑事判決書,誣判滕淑麗七年,勒索罰金八萬元。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
滕淑麗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八監區六樓。在監獄,滕淑麗被強迫洗腦,被逼迫看誣陷法輪功的材料、剝奪睡眠、坐小凳子,被逼迫放棄信仰。在監獄,每時每刻她都在承受著巨大的痛苦,精神和肉體同時被摧殘。
滕淑麗經歷度日如年的痛苦煎熬,原本健康的身體被折磨得骨瘦如柴,肚子里長個包,便血,衛生紙一提一提的都不夠用。她一天吃不了幾口飯,整天躺在床上。
監獄上級來「檢查」時,滕淑麗起不來,也只能在床上躺著,人瘦得同監舍的刑事犯都害怕。她丈夫知道後,想見滕淑麗,費盡周折,多次找人、托關係,最後,遭到監獄人員拒絕。
滕淑麗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時,她丈夫到監獄為妻子辦「保外就醫」,也被獄方拒絕。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滕淑麗在被迫害中離世,監獄給出的診斷為肝癌晚期、直腸癌。
與滕淑麗同時被綁架和非法判刑的還有:法輪功學員包萬明被非法判刑九年、勒索罰金十萬元;周克銘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五萬元。
(責任編輯:梁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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