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麗娟家住長春市二道區吉盛小區,她修煉之前,心臟不好,吃飯拿筷子手哆嗦,有時候筷子就掉在地上。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大法後,不知不覺的這些症狀全都消失了。每年單位都檢查一次身體,曾發現盆腔有囊腫,自從修煉以後,這些囊腫都不見了。她以前脾氣急躁,修大法後,能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做好人。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號下午四點左右,長春市二道區東站派出所多名警察到閆麗娟家將她綁架,並將她家中大法書籍數十本、師父法像、電腦等全部非法抄走(後將電腦硬盤卸下電腦歸還),將閆麗娟送到葦子溝拘留所關押十天,於十一月三十號又送到第四看守所非法關押。檢查身體不合格,看守所拒收,派出所讓家屬簽字取保候審,十二月三日將她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早晨六點左右,長春市二道區東站派出所多名警察到閆麗娟家將她綁架到派出所,藉口是去年取保候審已到期,被檢察院起訴,被非法關押到第四看守所。十一月七日,又通知家屬她被轉押到葦子溝。辦案民警袁鑫傑。
家屬多次往辦案單位打電話都沒人接,一個多月後又一次打電話,辦案人說案子在朝陽區檢察院了,家屬往檢察院多次打電話沒人接。
二零二三年二月份,家屬往檢察院打電話有人接說案子還沒過來呢。過了兩天,家屬再打電話,檢察院說起訴到法院了,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叫呂金明。
家屬往法院打電話詢問請外地律師能否會見,法院說有援助律師,家屬說不要援助律師,我們自己請的外地律師。法院讓家屬給司法局打電話,家屬給司法局打電話,司法局列出承諾書、報備表及其它十多項要求讓律師填寫。
家屬請律師的過程中手續還沒辦完,朝陽區法院那邊就急切地暗箱操作,背後非法開庭了。家屬問為甚麼開庭沒通知家屬。法院竟然無恥地說:有公告你沒看到那沒辦法。參與的法官叫王亞楠。
參與迫害的人員:
辦案民警:袁鑫傑(男)
電 話 :0431─84948597
檢察官:呂金明(女)
電 話:85887059
法 官:王亞楠 (女)
電 話 :0431─ 88559352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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