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後,程玉蘭多次遭受迫害,曾經一度被迫流離失所、有家難回。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下午兩點左右,佳木斯法輪功學員賈秀榮、劉素春來到程玉蘭家做客,出門時被守在程玉蘭家門口蹲坑的佳木斯公安局前進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特警隊的警察從門外推進屋內,將她們三人綁架,還非法把在家的程玉蘭的孫子(未成年的孩子)和兒媳(未修煉法輪功)也一起抓走,並將程玉蘭家中的兩套大法書籍、一台打印機、一部手機搶劫走,並同時對賈秀榮、劉素春進行抄家,將她們劫持到佳木斯南崗派出所。
隨後這些警察又去了法輪功學員劉俊峰家中對其進行綁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經書四十多本。一同送至南崗派出所。
程玉蘭的兒子下班回家後,接到國保大隊副隊長岳成的電話,讓他去接孩子,卻不釋放他的妻子。岳成逼迫程玉蘭的兒子在寫有「法輪功是×教」的文書上簽字,不簽就不能放人。無奈之下,程玉蘭的兒子被迫交給岳成三千塊錢,次日才將妻子帶回家。
兩天後,南崗派出所又來了兩名警察到程玉蘭家中,拿著四十多張照片,讓程玉蘭的兒媳認人。程玉蘭的兒媳由於前幾年的一場車禍導致腦震盪,留下後遺症,思維不正常,問甚麼說甚麼。警察利用她這一弱點,讓她認出了四個人,並簽了字。
程玉蘭、賈秀榮、劉素春及劉俊峰被綁架、抄家後,又被帶到佳木斯宏大醫院體檢,多項檢查化驗,之後被非法關押到佳木斯臨縣的樺南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八月四日被劫持回佳木斯看守所。八月十八日,賈秀榮、劉素春被取保候審回家,程玉蘭和劉俊峰被非法批捕,在佳木斯看守所關押。
二零二三年一月某日,程玉蘭家人接到佳木斯向陽法院電話通知,一月十八日上午,對程玉蘭非法庭審,視頻開庭,不准家屬旁聽;並揚言開完庭送監獄。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八日上午,程玉蘭與劉俊峰一起被非法庭審,法院誘騙劉俊峰當庭當庭認罪,被判緩刑,一月十九日劉俊峰被釋放回家。據悉,程玉蘭被非法判刑二十一個月,罰金一萬;劉俊峰被非法判刑八個月緩期一年,罰金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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