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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輪功學員李遠強遭迫害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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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深圳法輪功學員李遠強,至少六次被非法拘留,被關洗腦班一年零八個月、非法勞教二年。二零一九年,他在洗車時發現車下有被裝有定位跟蹤器。二十多年來,中共邪黨長期高壓迫害,致使他身體出現不良狀況,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二日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一歲。

李遠強曾作為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龍華支行業務經理兢兢業業工作三十三年,他是單位的優秀職員。修煉前,由於工作需要,長期超負荷工作,他的身體慢慢出現不良狀況,經醫院醫生診斷有嚴重的風濕病、鼻炎、胃病、風頭痛、貧血、長期失眠、渾身無力、煩躁等無法治癒的病態。由於各種病症需要長期服藥,成了單位出名的藥罐子。在一九九七年年底,他通過母親的介紹開始接觸法輪功(他母親原身患重病多次緊急入院,後通過修煉法輪功身體恢復健康),並從此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經過一段時間的修煉,李遠強原來的病症不見了,體驗到無病一身輕的狀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團夥開始瘋狂打壓法輪功,脅迫全國所有的機構參與迫害,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強制洗腦、毒打等迫害,李遠強多次被相關人員上門非法抄家、綁架,遭受人身迫害。

二零零零年元旦前,李遠強去北京上訪時,被警察綁架。他被押回後非法關在寶安區拘留所。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他去北京講真相遭綁架。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下午,李遠強在單位西鄉支行上班時,寶安區「610辦」聯合寶安公安分局河東派出所警察大班人馬非法闖進西鄉建行,在沒有任何出示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把他綁架上車,以「監視居住」方式把他非法關押在深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的「深圳西麗法制學校」,美其名曰「法制學習班」,實際是強制洗腦、超時間勞動一年零八個月,時間為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三日。當時李遠強等法輪功學員集體罷工,拒絕參加奴工勞動,拒絕下樓點名,被從男中隊分離送二中隊「嚴管」加重迫害。

在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一日欲圖綁架未果後,寶安區「610辦」聯合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張臻雲)與龍城派出所警察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再次非法闖進他工作單位龍華建行,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下,欺騙單位領導以了解情況為藉口綁架李遠強上車,過後又非法抄家,搶走他本人私人用品(大法講法錄音帶),最後以所謂錄音帶為證據確定莫須有罪名「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並勞教他二年,具體時間為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

李遠強被非法關押在深圳市第二勞動教養管理所,喪失應有的人身自由,並受盡迫害,包括強制暴曬、關「小黑屋」、暴力熬鷹剝奪睡眠和強迫做奴工等,把原本強壯的身體拖殘了。

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前,李遠強被610惡徒從辦公室強行綁架,劫持到西麗洗腦班迫害。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二一年期間,李遠強還經受過六次非法拘留、一次監視居住,其中三年六個月停發工資和一切社保福利;甚至二零一九年在一次洗車時發現其本人私家車下被人安裝了定位跟蹤器。(安裝定位器細節請讀原文《廣東省深圳市中共不法人員偷安定位器》)。

由於長期持續生活在高壓迫害環境中,他身體出現不良狀況,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二日含冤離世。

對於李遠強遭受的更多迫害情況,及責任單位和相關人員,如有知情者,請提供更多的詳細信息。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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