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公安局違法 申訴中救度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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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我是政法工作中的一員,當時政法系統在搞教育整頓的運動。一天下午,單位的政工部門領我們局機關的人員,到中共邪黨的烈士墓前,搞入邪黨宣誓。完事之後,我就一念:這個運動在毀人了,貴州省平塘縣的懸崖斷面表明「中國共產黨亡」,天解體這個黨,我還跟來參加他們的宣誓活動,我沒有宣誓,但是我拒絕參加局裏的教育整頓活動。

書寫迫害經歷 讓公安局整改

二零二一年三月間,我將我迫害的經歷寫完後,交給局裏。因為在政法系統中搞教育整改,就是整治違法的行為,我修煉法輪功是完全合法的。但是我遭遇過拘留、教養、幾次面臨被開除的處罰。在迫害經曆書寫完之後,我寫了對法輪功迫害的非法性:對法輪功打壓沒有法律依據,而對法輪功定性的案件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沒有侵害的對像,就是法輪功破壞國家的哪部法律、法規實施了?沒有。對法輪功打壓的案件完全是違法的。

但是公安局對我書寫這些,不但不整改,反而對我進行「教育」,在五次對我所謂「教育」中,讓我簽寫放棄和侮蔑法輪功的「三書」(「轉化書」、「悔過書」、「揭批書」)。我修煉本身完全是合法的,讓我簽「三書」把他們的非法當成合法化,這本身就是違法,甚至犯罪。

公安局要開除我

在二零二一年三月末的一天,公安局局長、書記等人又將我叫到會議室裏。當時局長拿著《警察法》的三十二條,對我下達不准煉法輪功的命令。我跟局長說:「《憲法》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也就是信仰自由,你讓我執行放棄法輪功修煉的命令,你不觸犯《憲法》嗎?」局長看我沒有服從他的命令,就說:「1.你辭職;2.你轉出公安;3.開除你。如果你不辭職和轉出,最後的後果會非常的不好。」

我沒有在乎局長說的話。我說了我修煉身體的病都好了,在二零一八年身體嚴重心衰的疾病修煉法輪功都好了,他們不信。我又講了岳飛被冤死的事,他們不聽。局長讓我回家思考他講的話,但是我沒有思考,就回答局長:「我不會放棄修煉,在公安局還有一個警察修煉,我可以說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

我對坐著的五六人都說謝謝!謝謝你們對這事的操心。我把雙拳抱起謝謝他們!

我被停止執行職務

公安局沒有開除我,對我停職迫害。就是將我警服、工作證全部收到紀檢,讓我每天到紀檢學習。

我每天到紀檢上班,他們給我準備了三門法律讓我學,學就學吧!我每天抄寫法律,又寫點評論。到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時,那天局裏的領導又找我談話。讓我認識共產黨,這是第二次了,我說我迴避這個問題。但是公安局政治處馬上宣布我二零二零年公務員不合格,二零二一年的事,讓我二零二零年公務員考核不合格。讓我在公務員的考核表上簽字,我寫了:《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讓我公務員不合格完全是違法行為。又讓我簽「三書」我不簽。之後對我談話的會結束了。

後來我回家思考:我在公務員的考核表上簽字不對。但是對我公務員不合格,我有點衝動了。修煉的還有不足之處。這個字我不應該簽,因為一切都是師尊說了算,我簽了字雖然是否定,但是舊勢力是不講法律的。

在四月二十日的會上,讓我學習「黨章」我否定學習。他們說我不學習,我說學了三門法律了。局長說不算,我說不算就不算吧!我想學習是不對的,不敢肯定。晚上十點妻子給我打電話,我跟妻子是兩地分居,說我開車闖紅燈了。我一想:一定是師尊的點化,不能學習了。於是我將學習的材料全部交給紀檢。

公務員的復核中開始救人

因為對我考核公務員不合格,事先問我對中共的態度,我就是迴避了。以前有過一次,我就是迴避。但是現在對我公務員不合格,我想對共產邪黨揭露不夠,我必須揭露它。但是,揭露是揭露,還得救人。我回家就思考這問題。但是我對於共產黨的揭露,我雖然在邪黨的機關工作,但是對其認識並沒有思考過。但是現在思考,沒有思路。

我想到公義論壇,申請個賬戶,就上了公義論壇。我把我情況一說,公義論壇的一位同修就給我寫了一段對共產黨的認識。我認為非常的好,我就有了思路了。也是師尊在提示自己。

我想到三點:1.寫我修煉法輪功,被無理處罰的情況,寫出中共沒有法律依據對法輪功學員處罰;2.寫中共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嫁禍給法輪功學員,彌天大謊……寫完之後,我給局黨組送去,局長、書記一人一份,涉及到對我處理的機關人員,也送去一份。並將這份復核書,送給副局長一份,他們都是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不在屋,就放到其辦公室裏的辦公桌上。還有的警察想看,也給他們看,還有願意看,給他送去一份。因為我們寫的東西,就是救人用的嘛,所以給他們看。

但是我們一起的警察也提出一些問題,有需要改的,我就去改。因為對我寫的材料,一個是真相圖片;一個對武漢肺炎的叫法。這些敏感的東西,我們也得注意一下。我們面對的常人,雖然我們救度眾生,但是不適合他們可能我們就沒有做好。這個當時我沒有過多的考慮,講真相如何的選擇。

到組織部申訴

在公安局復核,還是因為我的信仰,堅持我公務員不合格,於是我又寫申訴,到組織部去申訴。我把公安局的復核書帶著,因為那裏有「天安門自焚」真相,還有我寫的馬克思信仰的撒旦教,和「中國共產黨亡」及退黨人數等信息。我想他們也應該了解真相的。

我開始寫的申訴書,到組織部沒有找到申訴的人員,但是一個人,我不知道是誰,要看看申訴書。看完之後,拿出材料,讓我看申訴要寫的格式。但是他已經看到申訴書的內容,還向公安局說,我寫「中國共產黨亡」的信息。那時讓我修改申訴書的格式,我沒有太多的思考我寫申訴書的問題。後來,我又按申訴書的格式寫了申訴書,但是內容沒有調整。我想救人到哪裏都是救度,寫的都是法輪功的真相資料。

我寫申訴書後,組織部接收我的申訴,並讓公安局寫申訴,交組織部,公安局寫的申訴非常的亂和草,但是也說出我許多不足的問題,像說馬克思信仰撒旦教,他們也是撒旦等問題,還有我的許多的不足之處。當時,我沒有認真的思考我的不足。後來我寫材料說明,送到組織部。不管怎樣吧,組織部很重視這次的申訴,組織二批覆核人員,得有二十幾人吧。他們復核申訴,得看我寫的申訴稿件吧,這樣他們就會有機會看到真相,就有被救度的希望。

市局國保對我談話

因為我對公安局寫的復核材料裏有法輪功的內容。公安局以這個為名,將事情報到市局。這樣市局的國保找我談話,並寫材料,在寫材料時,我告訴市局國保人員,我說,我不相信中共,因為中共製造「天安門自焚」事件,來迫害法輪功。市局國保工作人員說,你寫的「天安門自焚」事件,跟你對公安局說的事情有聯繫嗎?我說有呀!「天安門自焚」案件是中共製造出來的,嫁禍法輪功的。他說:「材料從哪來的?我說:「法輪功的小冊子。」他說:「法輪功的小冊子你也信。」我給他講了「天安門自焚」案件的疑點,講完之後,他不吱聲了。

當時還有縣局國保的兩位工作人員,他們也聽著。我說完,我還對市局國保人員說:「縣局的(縣局國保人員)他們不聽我講,你們來了真不錯,他們也在聽呀!」

後來,我向局裏寫材料有法輪功內容的事,國保就不參與了。我給市局局長寫了信,說明我傳播法輪功資料是合法的。我都寫清楚了。但是市局局長把信退了回來,我又將給局長寫的信郵到市信訪,他們接收了。

下午,我到局裏送材料,說也巧,正好我們的一把手局長也在樓下呢,身邊還沒有人。局長很熱情對我說:「市局國保找你談話了?」我說:「談完了。」局長又說:「你看看你的工作沒有了,怎麼辦?」我說:「我工作沒有了不要緊,局長你不退黨怎麼辦?把自己毀了嗎?」因為我給他寫了幾次信了,包括復核的信,都給我們局長送去一份。但是局長不聽我說,退到公安局的院裏,走了。昨天,我到局裏遇到局長一次了,我就想為甚麼不講?今天又遇到了,我一定得講。但是,局長退縮了。

紀委對我降級處理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當地的紀委找我,對我訊問,告訴我公安局將我寫給他們的材料,裏面有法輪功的內容送到紀委,就是市裏國保對我處理不了,他們明白真相了。而公安局又把我寫給他們的材料送到紀委。我想得按師尊安排的路走。

當時紀委的人給我領到一個屋中,這個屋四週都是用軟東西裝修的,可能是怕被訊問的人撞。到屋中,裏面有沙發,紀委的人讓我坐下,開始對我訊問了。他說我應該知道為甚麼叫我到這來。我說:「我知道是因為我修煉法輪功。」我告訴他們我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

問我的人,原是檢察院的,他是明白法律的。他說不出甚麼了,又講你們還到天安門「自焚」,我說,你這事提的好,我講講這問題。我就給他講了「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種種疑點。我講時,很投入,我就像沒有了一樣,就是一張嘴在給他講。後來,這人聽著,最後說:「別講了。」我看他聽明白真相了。

後來,就是我講修煉法輪功的合法性了。最後他讓我簽字,我說:「不能給你們簽字,簽字你們就犯罪了。」他們也同意。我看過之後,寫上:我不能簽字,簽字你們犯罪,最後簽上我的名字。走時,我對他們說:「你們是懲治違法和犯罪的,但是你們一定得保護合法的吧!」他們說:「對。」我說:「我完全是合法的,公安局違法了。你們一定要堅守法律辦理案件。」他們說一定堅守法律。我離開了紀委。

回到單位,我到領導那彙報,也是藉口給他講真相,我把經過情況說了一下,告訴他事情的經過。讓領導一點點的明真相。因為他當一年的國保隊長,但是對法輪功的事還是不認識,不聽我講。

下午五點,局裏紀檢又找我談話,還讓我放棄信仰。於是我寫了我修煉是完全合法的,郵到市公安局紀檢、縣紀委、縣檢察院。

六月二十一日或是二十二日(時間有點記不準了),紀委又找我,當時是一位年齡五十七、八歲的人找我,打電話讓我去,他是處理我這個事的科長。他告訴我要開除我。我跟他講真相:「我沒有違反任何法律。」他說:「人大對法輪功是×教已經定性了。」我說:「定性把法律依據拿出來。」他找了半天,把一個很厚的書拿出來了,讓我看是人大定性。我把信息拍出來,我回家慢慢的看。我給他講:「法輪功在法律上沒有定性,沒有任何定性法輪功是×教的,法輪功案件沒有對社會的侵害對像。」他說:「我原是檢察院的,給好幾個法輪功學員判了刑。」並說:「開除你工作。」說:「你穿著共產黨的衣服,掙著共產黨的錢,還在反對著共產黨。」

我跟他講:「我說我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你要開除我,你不是非法的行為嗎?那共產黨給你開著錢,你怎麼解釋?」他挺長時間不說話了。我又問他:「你在檢察院時,判了許多法輪功學員的刑,法輪功學員破壞哪部法律實施了?」他答不出來了,說:「你去找。」我說:「沒有呀!」他後來說:「你快走吧!你快走吧!」讓我離開。

我回到班上之後,到領導那屋,跟他說說,當時我們副局長也在那呢。這個副局長以前是我的所長,因為十多年前堵卡,電腦中的信息被刪了,說是我刪的。這位副局長當時好個被訓,所以跟這位副局長講了幾次的真相,他不接受,現在我才知道,還有這事呢。我跟我們領導學了被問話的經過,我從講真相的角度,講了法輪功是合法的。這位副局長也在聽著。

晚上回家,我把紀委問我話的給那位科長寫了一封法律講真相的信,給這位科長郵去了。

七月初,紀委又找我,把處理結果給我,給我降了兩級工職。我跟他們說說,他們不聽。他們告訴我,寫信到信訪那說。於是我下樓,到二樓時,我看到以前我們公安局調走的警察,調哪去了不知道,原來在紀委呢!以前我們不熟悉,我認識他。說幾句話,他請我到他屋中去。

他看了我手中拿著的處理的那個說明,我正好給他講真相,從法律上講。他聽真相後,我說上訪的事,他說,這處理的你,你上這上訪,能給你解決嗎?都看清了,中共就這樣處理(迫害)法輪功,說白了當地解決不了。但是我說,寫好了上訪信,給你們吧!因為當時屋中還有一個上訪人員,所以沒有說「三退」的事。

寫上訪信郵給縣委書記等人 我被辭退

我被紀委降工職之後,得寫上訪信。於是,我回家寫了上訪信,給紀委送去。當時送到紀委時。紀委一看法輪功的事,他們說,你寫這些沒有用。我說,我是某公安局的學法輪功的某某。他看了看,最後說,收了我的上訪信。

我就到郵局把我寫給紀委的上訪信,郵給縣委書記、縣長、組織部長、政法委書記。因為我被處理的意見書,送到組織部、政法委。所以,為了澄清事實我把上訪信給組織部和政法委郵去。

我給縣委書記等人郵去我向紀委的上訪信,四天後,我被公安局辭退。

被辭退後依然申訴

當時辭退我時,我就問我到哪裏去復核、申訴?於是,我回家之後,雖然有點傷心,但是復核、申訴書還得寫。因為辭退我,這些生命就面臨著毀掉。

但是我思維裏一點思路也沒有。我不思考了,我為甚麼被辭退,也許我寫的材料不行。這只是一個原因,不是根本的原因。根本的原因還是我慈悲心不夠,寫的東西不行。我還得寫,就是辭退我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辭退書有一條,不執行上級命令和決議,公開煉法輪功。當時局長利用《警察法》三十二條讓我放棄信仰,我告訴局長這是觸犯了《憲法》的行為,我不能執行。《警察法》三十三條的規定讓我放棄信仰超越法律和法規規定警察的執行的權限,是違反《警察法》的行為。我寫完申訴書,當然我也和公義論壇的同修商討。後我將寫的材料的概要傳到論壇,他們看到說我還在寫天安門自焚事件,我想這是對他們說的真相。但是論壇的同修說,你是在用法律證實法。我一下子明白了,我是在用法律證實大法,而天安門自焚事件,雖然我敢寫給他們,他們非常害怕,不敢看!我明白了,把「天安門自焚」案例去掉了。把馬克思信仰撒旦教、「中國共產黨亡」都去掉了。

公義論壇同修建議的是在申訴書的正文中去掉這些內容,單純從法律角度論述,不給邪惡鑽空子的理由,然後在附件材料中講清「天安門自焚」等法輪功真相。

因為辭退的復核還是在公安局,於是我將材料郵給政治處、紀檢、局長、書記,每人一份。這不是又重複上一次的做法了嗎?一是又給他們一次得救的機會,另一個是我當初做的不好,又給我一次改過的機會。後來,公安局還是以辭退回覆,但是他們沒有任何話說了。公安局又涉嫌濫用職權罪。

後來,我又將復核書郵給我所在公安局的各個派出所所長一份,我並告訴他們迫害法輪功的案件,迫害者違反了法律。告訴他們對正義的一個善念,都是向美好的未來邁了一步!

又向組織部申訴

我把給公安局的復核材料又郵到組織部,同時我又將材料郵給縣委書記、縣長、政法委書記,因為上次郵給他們時,我被辭退,又從新郵一回,並告知他們公安局沒有任何復核回覆,就是維持辭退,這樣公安局涉嫌構成濫用職權罪。

幾天後,組織部管理公務員案件的人給我來電話,告訴我材料得改一下。一個是後面的時間在公安局給的復核日期的前幾天得修改一下,再一個就是被申訴的機關是公安局,我告訴他行,我再郵一份吧。

我就思考:很可能是材料需要修改。在組織部管公務員案件的人還沒來電話之前,我想到要控告公安局。他們在對我辭退時,觸犯法律,是瀆職行為。於是將公義論壇回覆我公安局涉嫌構成濫用職權罪,都填寫到材料裏。

我按照組織部人說的修改了申訴書的時間,和上面的被申訴人。但是在打印時,第一頁出現紅墨漏水的現象,我打印材料從來都是沒有這種現象。後來,我思考,我寫了標題是「辭退申訴書」,這個辭退不是唯私的因素嗎?我證實的是宇宙大法,而不是證實我被辭退的自我。我一下子明白了應該把辭退去掉。

於是,我又想到公義論壇。我把材料寄給公義論壇,公義論壇修改了材料,我寫的材料是把公安局辭退我的違法行為放到前面,論壇同修把我的病修大法好了的事實寫在前面。於是,我按公義論壇建議修改後,將材料郵到組織部申訴去了。

控告之前修改材料

當時把我申訴材料改成控告書,因為公安局辭退我是犯罪行為。我跟公義論壇的人合計為控告,於是他們替我寫了「控告書」,我要向公安部申訴,他們給我寫好了「公安局辭退我是瀆職犯罪」。我在整理好材料打印時,準備控告了。在打印材料的過程中,材料有的頁面又出現打印機的紅墨點,有的還有黑色點的痕跡。於是我想打印機又提醒我了。

我仔細的思考,在出現紅墨點和黑色墨點的頁面,1.是在論述民政部定性法輪大法研究會和法輪功組織為非法組織,這個是引用公義論壇的,論述法輪功不是非法組織,有兩個地方稍微有點重複,將後面論述仔細的換到簡易的論述上來,顯的好了;2.是公安局將我寫給他們材料送到紀委,當時我按涉嫌濫用職權罪書寫,後來再思考一下,不一定夠犯罪。還有紀委對我降級,不一定構成犯罪,所以把這兩罪名去掉,我們控告相關人員,不能有疏漏,有錯誤;3.引用一同修自己辯護寫的辯護詞,當時有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事例,讓人看了不舒服,之後修改那些惡報的說法,寫成「人在做,天在看」。改完了之後,再打印好了。

因為在我到公安局復核時,和到組織部申訴時,在材料上,都有不符合救度這些公檢法和政府官員的事例,在修煉中,師尊讓我們在修煉的路上不斷的成熟自己。修改後的材料,我自己看,都比以前強的多了。就是我們在救度眾生的過程中,不斷的修正自己的錯誤,就是修煉中的提高。

於是我將材料打印好,分成檢察院控告的,縣、市、省各一份郵到檢察院的控申;法院打三份,縣、市、省的,之後郵到法院的紀檢,紀檢也管申訴和控告的;再打三份,公安部、省廳紀檢、市局紀檢各一份;紀委再打三份,縣、市、省各郵一份。

有的是不直接管理我們申訴的,但是擴大郵寄範圍,為的是救度眾生!

在郵寄公安部和省紀委的,當時沒有郵走,他們的舉報電話,快遞不認。我到郵局去郵,郵局的快遞沒有電話可以郵,但是防疫不讓我進去郵。我想一定是有毛病了,回家一看,寫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舉報中心」,寫的是公安部地址,這哪對呀!又到網上查,找到公安部的信訪和電話了。那個省紀委的也找到電話了,我到快遞那,又郵走了。

當時,我又想起國務院辦公廳,於是找到地址和電話,打印完之後,在快遞返回給我郵給公安部和省紀委的信件時,我把對國務院辦公廳的申訴信件,給了快遞,又郵去了。

為甚麼給這些部門郵呢?我想:我是警察,是他們系統中的一員,我對法輪功的認識,從我身體的病好,到法律上,我沒有任何違法行為,中共迫害法輪功完全沒有法律依據,讓這些紀檢部門看,迫害法輪功完全是違法行為。

而且每個迫害者,在辦理法輪功被構陷案件之後,對法輪功的處罰都是違法和犯罪。讓他們認識到,也是師尊要救度他們,讓他們知道真相。

去掉怕心

當我把公安部、省紀委沒有郵走的申訴從新整理之後,再要去郵時,我心裏出現了怕心。當時師尊的法「因為你清理不好自己你自身就做不好,你清理不好你自己也會干擾別人。」(《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這句法出現在我腦中,我一下子明白了,原來是我自身的空間場中的不屬於我的東西,它要清理掉了。它把這種怕打我身上,讓我感覺這種怕,承認是我自己。我馬上發正念,解體這種怕的因素,後來,身體出現一切不適的感應,我全用正念,把它打回到迫害我的邪惡中去,之後清理它。這樣,我的怕心去掉了。

還有,就是在我高中時,因為色心,導致我腦袋裏面像有一個東西堵著似的,總是去不掉。在我病業時,師尊點悟我,修煉的根本執著就是它。當時修煉法輪功,就是想治好它,但是一直沒有去掉,現在這種東西非常的弱小,漸漸就會消掉它了。這也是師尊安排這時去我這顆心的,這個心干擾我二十多年了,師尊點悟現在應該去掉它了。

在做這些向公安等部門復核、申訴、控告等過程中,我都是用救人的心和語言寫了這些書信,在做的過程中,也是不斷的救人,比如:公安局的人、郵快遞的人,方便就給他們「三退」了,這裏不細說了。

在修煉中,我感悟到:每一步都是偉大的師尊點悟我怎麼走,救度甚麼樣的眾生,我非常的感謝偉大的師尊,不但替我承擔了業力,在救度眾生的提高中,不斷點悟著我,向上昇華!

弟子謹記師尊教誨,珍惜每一段修煉過程,兌現來時夙願。

弟子向師尊叩拜!感謝偉大的師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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