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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社旗縣七旬王自周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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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一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省南陽市社旗縣法輪功學員王自周,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被社旗縣國保大隊警察從家中綁架、構陷,後被唐河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現王自周被非法關押在鄭州市新密監獄。

王自周今年七十三歲,家住河南省南陽市社旗縣,家中妻子雙目失明,靠他照顧生活起居。

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社旗縣國保大隊警察闖入他的家中,非法抄家,將他綁架,家中所有大法書籍和週刊、一些光盤、三部手機、播放器等被搶走。

已年過七旬的王自周被非法關押在社旗縣看守所,當時留下他雙目失明的妻子一人在家,無人照顧。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社旗縣國保警察夥同饒良鎮派出所警察(據說還有兩個南陽公安)將他已出嫁的女兒(未修煉法輪功)叫到村大隊部恐嚇,其中一人威脅說:把你孩子送到孤兒院,把你抓起來。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社旗縣國保警察夥同饒良鎮派出所警察,再次闖到王自周家中非法抄家,暴力毀壞幾個鎖具,據說,還搶走一些私人物品、兩部手機。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社旗縣國保警察又再次闖入王自周家中非法抄家,搶走一個播放器,又將他女兒劫持到社旗縣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家中留下還在哺乳期的孩子徹夜哭鬧。

目前得知,王自周已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劫入鄭州市新密監獄迫害。

此前,王自周(王自州)曾被非法判刑一年。那是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上午十一點多,社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夥同饒良鎮派出所警察,闖入王自週的家中,非法抄家,搶走大法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十幾本、真相資料等,就連牆上貼的年畫、門上貼的傳統對聯也被撕毀。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王自周被社旗縣檢察院非法批捕,被非法關押在社旗縣看守所,後被枉判一年。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是非善惡,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的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搶劫、勒索錢財;甚至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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