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瀘縣法院對張利輝的非法庭審中,張利輝自辯無罪,並告誡法官:不要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了,人心向善,疫情自會消失。中共瀘縣公檢法不聽善勸,罔顧法律與事實真相,繼續製造冤案。
張利輝,54歲,四川瀘州市納溪區人士,自由職業。張利輝三十歲不到就曾疾病纏身:乙型肝炎,慢性支氣管炎,低血糖,腎病,神經衰弱等,久治無效,痛苦至極。年紀輕輕的她對人生已悲觀絕望。二零零六年六月,她有幸拜讀了法輪大法書籍《轉法輪》,修煉了法輪功,從此身體迅速康復,獲得了身心健康的嶄新人生。
張利輝從修煉法輪大法的實踐中明白了生命的意義,親身證實了法輪大法的無比美好與超常,於是發自內心的要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希望人人都能認清中共邪黨迫害佛法的罪惡,人人都能在將來的危難中得到大法的救度。
張利輝因告訴人們真相,二零零九年、二零一七年,被瀘州市納溪區公檢法合夥構陷,遭冤判三年、四年。七年的中共牢獄之災,使張利輝身心遭受到殘酷的摧殘。
因中共迫害法輪佛法,近年來疫情四起,禍及了許許多多的無辜百姓。為了抓緊救度中國大陸還不明法輪功真相的民眾,張利輝不顧個人的安危與得失,堅持不懈的向世人講真相,傳播大法的福音,在大疫隨時爆發的危難前,全力以赴的講真相救度世人。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七日,張利輝在瀘縣得勝鎮趕場,發給人們真相資料時被得勝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關進瀘州市看守所。二零二二年二月九日,瀘縣檢察院以「累犯」為由加害張利輝,將張利輝構陷到法院。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瀘縣法院對張利輝非法庭審。庭審中,北京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張利輝做了非常翔實的、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法庭無條件釋放法輪功學員張利輝。張利輝自辯無罪,並告誡法官:不要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了,人心向善,疫情自會消失。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中共瀘縣司法不聽善勸,罔顧法律與事實,非法判張利輝四年、勒索罰金八千。
如今疫情在中國大陸各地大爆發,天天都在死人,中共四川瀘縣司法卻仍在繼續迫害好人,加劇疫情的蔓延,害己害人,毀滅著一方眾生得救的希望。
(關於張利輝個人情況與遭迫害事實,見明慧網文章《四川瀘州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呼籲停止迫害》)
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
四川省瀘縣得勝派出所辦案人員:許曉鵬 李剛
瀘縣得勝派出所電話:+86 830 813 6026
四川瀘縣檢察院檢察官 鄭建
四川省瀘縣檢察院 電話 +86 830 819 2652
四川省瀘縣法院法官 陳剛 電話0830-8193092 819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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