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梅,女,58歲,被非法判刑3年10個月,勒索罰款1萬元;
張 霞,女,34歲,被非法判刑3年2個月,勒索罰款1萬元;
都連紅,女,54歲,被非法判刑2年,勒索罰款5千;
吳學林,男,74歲,被非法判刑1年10個月,勒索罰款5千元,現被監視居住;
張桂雲,女,56歲,被非法判刑1年3個月,勒索罰款5千元;
鄧新花,女,48歲,被非法判刑1年3個月,勒索罰款5千元;
張寶順,女,73歲,被非法判刑10個月,勒索罰款5千元;
蘇紹峰,男,45歲,被非法判刑8個月,勒索罰款5千元;
鄧洪桃,男,74歲,被非法判刑6個月,勒索罰款4千元。
審判長黃帥,陪審員宋銀強、王錦,書記員韓朋飛。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樂陵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各區派出所分頭綁架了張霞、鄧洪桃、吳學林(紙房村)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還跨省綁架河北鹽山兩位法輪功學員:慶雲鎮都連紅、韓集鎮紙房村張桂雲。此次綁架案,樂陵市國保大隊蓄謀已久。所有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均被非法抄家,家中與大法有關的物品被搶劫一空。
河北省鹽山縣法輪功學員張桂雲被入室綁架時,張桂榮的丈夫站出來,阻止他們非法抄家,被樂陵國保警察用手銬非法銬了一個多小時。張桂榮的婆婆也阻止他們這種非法行徑。直到張桂榮的哥嫂趕來,和警察理論,他們才給張桂榮的丈夫解開手銬。他們在張桂榮家搶走大法書籍和10多張光盤。都連紅被非法抄家,警察搶走大法書籍和多台打印機(其中有壞的)。都連紅的丈夫後來去樂陵國保大隊要人,被警察欺騙,在不明紙張上簽字。
這些法輪功學員先被非法關押在樂陵市國保(政保)大隊,其中多人被非法刑事拘留,後來被非法關押在德州看守所。
河北省鹽山縣公安局電話:0534-6660930
公安局長:馮軍
公安局政委趙旺電話:13605346581
國保隊長:侯全軍
檢察院韓壽枝電話:19105346025
黃夾鎮派出所,派出所電話:18553460095 0534-6671709
興隆街派出所電話:6660877 任強:18553460167
花園派出所:0534-6721110
鐵營派出所:0534-6622015
鄭警察:13869250300
姜警察:15315818581
劉警察:1856215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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