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朝陽市凌源市高崇文被非法判刑三年入獄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朝陽市凌源市法輪功學員高崇文,二零二零年八月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高崇文現在被非法關押在瀋陽監獄城。

高崇文(又名高原),50歲左右,以送快遞為生,家有70多歲老母親。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高崇文講真相,被受中共謊言毒害的人舉報,被中共不法警察綁架,家用電腦等私人物品被警察非法抄家搶走。後來高崇文被檢察院非法批捕,被非法關押在凌源看守所。

最近得知,高崇文被非法判刑三年。高崇文現在被非法關押在瀋陽監獄城,非法刑期於二零二三年八月到期。

高崇文被綁架和枉判的時候,凌源市公安局長是吳宏(13942101700現已遭報被撤職),凌源市法院院長是羅鳳龍,凌源市檢察院檢察長是姚會紅(15942181968、13050938222),凌源市政法委書記是楊朝輝。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