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運坤和劉素芝兩位老太太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獲得身心的健康。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上午,張運坤在立山區太平早市,向過往的人講清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李樹宏惡意舉報,曙光派出所警察來到,綁架了張運坤老人,並連帶綁架了站在一旁劉素芝老人,她們分別被非法抄家。
立山區法院誣陷好人
曙光派出所警察和立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劉素芝與張運坤兩位無辜的老人。二零二二年八月十日上午,立山區法院對劉素芝與張運坤非法庭審。
在非法庭審中,劉素芝與張運坤被誣陷「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而劉素芝與張運坤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又是老太太,無權無勢,有甚麼能力去那樣做?!
至於「×教」之說,截至目前,中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說法輪功是×教。唯一的一部認定「邪教組織」的法律文件是「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十四個邪教組織(公安部三十九號文件),沒有法輪功。所以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在法律上一直是合法的。
警察從劉素芝與張運坤家裏非法抄走的法輪功書籍及物品,在非法庭審中,也被作為犯罪的證據。但實際上,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廢除了一九九九年發布的文號:新出圖[1999]933號《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和文號:新出技 [1999]989號《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所以,法輪功書籍在中國是合法的。公民擁有、閱讀和傳播法輪功書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擁有、閱讀和傳播法輪功書籍為藉口進行迫害都是非法的,應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劉素芝老人站在張運坤老人一旁,可在非法庭審中,立山區公檢法人員卻誣陷她向附近的來往群眾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儘管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這件事本身是合法的,因為中共憲法規定中國公民享受信仰自由,但是實際上,劉素芝並沒有做,也就是沒有這樣的事實存在。
劉素芝與張運坤修煉法輪功,祛病健身,修心向善,沒有危害社會,更無甚麼組織之說。
兩位老太太歷經中共冤獄迫害
從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來,劉素芝與張運坤都經歷了流離失所、非法拘留、勞教、判刑、酷刑折磨,與親人生離不能團聚,在中共酷刑折磨下九死一生。人生從中年步入老年,二十幾年的時光,她們沒有做錯甚麼,只是因為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而遭受著常人難以承受的苦難。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二日,張運坤被非法抓捕。鞍山市鐵東區法院,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非法開庭,僅因一張弘揚中華五千年文化的神韻光盤,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左右,張運坤被冤判四年,參與非法庭審的法官是鞍山市鐵東區法官李廣志。
劉素芝為了世人能明白法輪大法的真相,不被中共栽贓陷害法輪功的謊言所欺騙,屢遭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她和一鞍山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半路被劫下,被轉到鞍山市鐵西永樂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劉素芝回家後,又被鐵西南華派出所警察騷擾,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一年,劉素芝在外揭露中共誹謗大法謊言,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鞍山市鐵東分局的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大北監獄裏,劉素芝被關押在三監區,身心遭受非人的摧殘。警察拿別針往她胳膊、腿上紮,拿錐子往她後背紮,紮的她滿身是血,三層保暖衣都滲透了血,一直持續了半個多月。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
警察還逼著她看污衊師父的錄像,逼著她寫放棄信仰的所謂「三書」,逼迫長時間坐著一個四寸長、一寸半寬的小板凳上,她的臀部都坐破了。一個姓趙的警察(當時三十多歲)用電棍電劉素芝,電得劉素芝迷糊噁心,劉素芝被警察連續施刑了好幾天。監獄的犯人也總是找藉口打劉素芝,她走路慢了,都要被掐,她的身上總是帶著傷。
二零零七年九月,劉素芝在講大法真相時,被人報告給警察,被鞍山市鐵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劉素芝發送新年台曆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並被鞍山市立山區雙山派出所警察綁架,被立山區法院枉判兩年。劉素芝總計被中共邪黨非法判刑過十三年。
如今,劉素芝老人和張運坤老人又遭鞍山市立山區法院非法庭審。
在中共的不講法律、不講人性、不講道德的極權統治下,在過去的二十三年中,又有多少好人在監獄中度過漫漫人生,而僅僅因為他們堅守自己內心的那份善良,堅持用自己的一切呼喚良知。
參與迫害劉素芝和張運坤的相關負責人:
法官:王鐵傑 13898000955
檢察官:相石 15841203214
檢察官助理 :梁佳天
政法委負責人:王建軍 13188018801
舉報人:李樹宏:13644121666